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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然命题,先验命题,分析命题

时间:2022-09-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关于必然命题、先验命题和分析命题这三者的关系,或者说,关于必然真理、先验真理和分析真理这三者的关系,康德以及其后的许多哲学家都认为它们是一致的。逻辑实证主义者继承了这个观点,也强调分析命题、必然命题和先验命题的一致性,认为分析命题既是必然的,又是先验的。到20世纪六七十年代,在对必然命题、先验命题和分析命题这三者的关系问题上,又出现了以克里普克为代表的一种新观点。

第三节 必然命题,先验命题,分析命题

关于必然命题、先验命题和分析命题这三者的关系,或者说,关于必然真理、先验真理和分析真理这三者的关系,康德以及其后的许多哲学家都认为它们是一致的。在他们看来,如果一个真理是必然的,那么表述这个真理的陈述既是分析的,又是先验的,可以仅仅通过分析其中包含的词项的意义而判断其为真,而不必求助于经验研究。反之,如果一个真理是偶然的,那么表达那个真理的陈述便是综合的,而且是被后验地认知的。它的真值取决于事物在世界里的存在方式,因而只有通过经验研究才能确定。

按照康德的观点,分析判断既是必然的,又是先验的或先天的。分析判断指的是那些其中谓词概念包含在主词概念中的判断,为判定这类判断是否为真,只需要检查那些出现于其中的词项的意义就行了。后来,罗素、维特根斯坦也强调数学和逻辑中的命题是重言式命题,不涉及经验事实,这类命题既是分析的,又是先验的和必然的。逻辑实证主义者继承了这个观点,也强调分析命题、必然命题和先验命题的一致性,认为分析命题既是必然的,又是先验的。在当代语言哲学家中间,也有不少人坚持这个传统观点,例如英国的昆顿(A.M.Quinton)就主张这三者的一致性,认为必然命题产生于人们对于语言表达式具有一致的约定,一个陈述由于其中语词的意义而为真,那它就是必然命题。

康德除了强调分析判断、先验判断和必然判断的一致性外,还提出“先验综合判断”或“先天综合判断”这个新概念。在他看来,一切分析判断都是先验的和必然的,综合判断则分为两类:一类综合判断是后验地认识的;另一类综合判断则是先验地认识的。后者就是他主张的“先验综合判断”,这类判断既是先验的,具有普遍必然性,不依靠经验来保证,但又是综合的,能够提供新的知识。康德认为,在数学、物理学、伦理学以及形而上学中,我们确实作出一些不仅是先验的,而且是综合的判断。例如,在算术的命题中,“7+5= 12”这个判断明显地是先验的,因为它包含着必然性和普遍性的标志,即是说7+5必定等于12,并且它总是如此。同时,这个判断又是综合的,而不是分析的,因为12并不是来自对7和5的简单分析。为了获得一种对7、5和加这三个概念的综合,就必须有一种直觉的活动。同样,在几何的命题中,即使在主词和谓词之间存在着一种必然的、普遍的联系,谓词也不包含在主词之中,因此几何命题既是先验的,又是综合的。例如,“两点之间的直线最短”这个判断就是如此,因为“直线”这个概念并不包含量的概念,而仅包含一种质,“最短”这个量的概念完全是加上去的,它不能从对直线概念的任何分析中导出。所以,直觉必定在这里起作用,依靠直觉,这种综合才是可能的。同样,在物理学中,也有许多先验综合判断,例如,“在物质世界的所有变化中,物质的量保持不变”就是一个先验的判断,因为我们在经验的每一变化之前就做出了这一判断,同时它也是综合的判断,因为“守恒”这个概念并不能从“物质”这个概念中发现。在形而上学中,如“人有选择的自由”这个判断既是综合的,因为其中谓词对主词的概念增加了某些新东西,同时它又是先验的,因为谓词“自由”在我们经验到所有人的情况之前就与我们所有人的观念相联系。总之,康德试图以此来调和唯理论和经验论,认为先验综合判断既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又与经验有关,能够提供新的知识。

康德关于先验综合判断的观点后来遭到逻辑实证主义者的批驳,他们只承认分析判断和综合判断的区分,而否认先验综合判断的存在。石里克说,分析命题是先验的,综合命题是后验的,因此只有先验分析命题和后验综合命题这两大类,并没有什么先验综合判断。康德把牛顿力学的预设和基本原理看作先验综合判断,但这是不能成立的。因为,随着非欧几何学的发展,康德的这个观念首先在数学领域里站不住脚。后来,相对论的发展又证明牛顿力学的预设和基本原理并不是先验综合判断。按照相对论,关于物理状态的命题,包括关于物理时间和物理空间的命题,都具有经验的性质,可以被实验所否定,因而它们是后验综合命题。赖欣巴赫发展了石里克的这种看法,也对康德关于先验综合判断的观点进行剖析和批驳。他认为康德企图用他那个时代的科学成果来证明数学和物理学的原理中存在着先验综合判断。康德哲学中的时空观念建立在欧几里得的公理系统和牛顿的引力理论的基础上,他试图把欧几里得体系中的两种不同的特征糅合到一起:一个特征是几何学法则的无可置疑的有效性;另一个特征是几何学对物理空间的可应用性。在康德看来,几何学的这两个特征表明几何学法则既是先验的,又是综合的。几何学法则之所以是先验的,因为它们是无可置疑的真理,不需要经验观察的检验。几何学法则之所以是综合的,因为它们不像逻辑规律那样空洞,而是可以应用于物理空间,从而显示出物理世界的某些特征。但是,赖欣巴赫认为,后来科学的发展却摧毁了康德的这种论证的基础。非欧几里得几何学的创立表明它与欧几里得几何学一样,也是严密的和无可置疑的。我们不通过经验的观察就无法确定其中哪一种几何学适合于说明我们的物理空间。随着相对论的创立,牛顿力学所主张的绝对空间、绝对时间、绝对的自由决定论等观念也就破产,康德的哲学体系也就失去了赖以立足的基础。赖欣巴赫认为,如果康德生活在20世纪,他也会自动放弃他关于先验综合判断的观点。

到20世纪六七十年代,在对必然命题、先验命题和分析命题这三者的关系问题上,又出现了以克里普克为代表的一种新观点。克里普克一方面接受了康德以来的一个传统观点,即承认分析命题既是必然的,又是先验的。他说:“无论如何,让我们作出这样一个规定: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分析陈述就是一个依靠其意义而成为真的陈述,也就是一个依靠其意义而在所有可能世界里都是真的陈述。因此,一个在分析上是真的陈述,就既是必然的,又是先验的。”[31]但是,另一方面,克里普克又强调“必然的”和“先验的”这两个概念并不是两个外延相同的概念,不可交替使用,因此必然命题不一定都是先验命题;反之,先验命题也不一定都是必然命题。他批驳了康德以来传统哲学中把必然判断与先验判断,或者必然真理与先验真理等同起来的作法,强调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范畴。他说,当我们说一个判断必然地有效,涉及这个判断的形而上学性质;而当我们说它先验地有效,涉及这个判断的认识论性质。换句话说,当我们说关于这个世界的某个事实必然是如此,不可能不是如此,这涉及形而上学问题;而当我们说某个人是先验地,即不依赖于经验而知道某件事情或根据先验的证据而相信它是真的,这是认识论问题,即如何认识的问题。因此,他始终强调“必然的”和“先验的”这两个概念不可交替使用,必须把“必然命题”和“先验命题”截然区别开来。

对于“必然的”这个概念,克里普克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在他看来,假设有人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世界是否可能不同于它现在这个样子?如果回答“不可能”,那么关于世界的这个事实就是一个必然的事实;如果回答“可能”,那么关于世界的这个事实就是一个偶然的事实。在这里,仅仅涉及必然性和偶然性的问题,而根本不涉及如何认识的问题。他说:“当我们把一个陈述叫作必然的,这究竟意味着什么呢?我们只不过是说:第一,该陈述是真的;第二,它不可能不是真的。当我们说,某种情况偶然是真的,但有可能情况不是如此,假如我们要把这个区别归属于哲学的一个分支,我们就应当把它归属于形而上学。”[32]

对于“先验的”这个概念,克里普克首先强调它是一个认识论概念,因为它与我们怎样能够认识到某种情况事实上是真的这一方式有关。他说:“先验真理被假定为这样的真理,它可以独立于一切经验而被认知是真的……我们准备把这个概念归属于哲学的一个分支,它不属于形而上学,而属于认识论。”[33]其次,克里普克还反驳了康德以来某些哲学家对“先验的”这个概念的看法。他说,有些哲学家认为,先验知识是那些可以(can)不依赖于任何经验而被认知的知识。另一些哲学家对这个定义作了一些修改:先验知识是那些一定(must)不依赖于任何经验而被认知的知识,这就是说,如果某些知识属于先验知识,它们就不可能是通过经验而被认知的。克里普克认为后面这些哲学家的观点是错误的,因为某些可以先验地被认知的知识,也可能被少数人通过经验而获得。例如,一个利用计算机进行工作的人知道,计算机能够回答什么样的数是素数的问题。在这种场合下,如果我们根据自己对物理学的规律、计算机的结构等等的了解,而相信某个数是素数,那么我们相信这一点就不是根据纯粹先验的证据,而是根据后验的证据。当然,另一些人也可能根据必要的计算而相信这一点。因此,克里普克认为,不能把先验知识看成是一种一定不依赖于经验而被认知的知识。他说:“‘可以先验地被认知’并不意味着‘一定是先验地被认知。’”[34]

根据对“必然的”和“先验的”这两个概念的分析,克里普克得出结论说:“……无论如何,‘先验的’和‘必然的’这两个词涉及两个不同的领域,两个不同的范围:认识论和形而上学。”[35]又说:“当把‘必然的’和‘先验的’这两个词应用到陈述上时,它们显然不是同义的。……它们事实上甚至不具有相同的外延。”[36]

克里普克在把“必然的”和“先验的”这两个概念区分开来的基础上,提出了“后验必然命题”和“先验偶然命题”这两个新概念。在他看来,既然我们认识到“必然的”和“先验的”并非是两个外延相同的概念,必然命题和先验命题并不是不可分的,那就应当承认既可能有后验的必然命题,也可能有先验的偶然命题,这就是说,必然真理可以通过后验的方式发现,偶然真理也可能是先验地得知的。

对于后验必然命题,克里普克着重从专名的同一性和理论的同一性这两个方面加以论证。关于专名的同一性,克里普克强调专名属于固定的指示记号,它在一切可能世界中都指称同一对象。在他看来,如果组成同一命题的两个专名都是固定的指示记号,而这个同一命题又是真的,那么这个同一命题就必然是真的。他对这个观点作了如下的论证。假定a和b是两个固定的指示记号,它们在一个可能的世界,即这个现实世界里指称同一对象,而且a=b是真的。由此可以推论:既然a和b都是固定的指示记号,它们在一切可能世界里都指称同一对象,也就是说,a=b在一切可能世界里都是真的,因此,a存在着和b存在着就蕴涵了a=b这个命题在一切可能世界里都是真的,因而这是一个必然真理。克里普克声明,这就是他所说的,就不严格的意义来说“a=b是一个必然真理”这句话的全部意义。他认为这个声明很重要,因为从严格的意义来说,a=b不是一个必然真理。

克里普克用“长庚星就是启明星”这个同一命题来说明这类同一命题是后验必然命题。他说:“长庚星”和“启明星”都是专名,都指的是金星,因而这是一个同一命题。克里普克认为,既然长庚星和启明星指的是同一个星体,那么在其他可能世界里它们不可能指两个不同的星体。因此,“长庚星就是启明星”这个同一命题是必然真理,它在其他一切可能世界中都是真的。不过,长庚星和启明星都指的是金星这个事实,是天文学家发现的,也就是说,它是后验地得知的。因此,“长庚星就是启明星”这个同一命题,既是必然的,又是后验的,换句话说,它是后验的必然真理。他说:“名称之间的同一陈述,当它完全是真的时候,它就是必然地真,即使人们可能并不是先验地知道它。”[37]又说:“本文所主张的所有后验的必然性的事例,都具有数学陈述所具有的那种特殊性质。哲学分析告诉我们,它们不可能是偶然地真,因此,有关它们的真理性的任何经验性知识,都自动地成为关于它们是必然的这种经验性知识。”[38]

克里普克还指出,我们必须区分三种不同的论题:(一)同一的对象必定是同一的;(二)固定指示记号之间的真正的同一陈述是必然的;(三)在实际语言中所谓“名称”之间的同一陈述是必然的。(一)和(二)都是独立于自然语言的自明的逻辑命题,二者是相互联系的,尽管(一)是关于对象的论题,而(二)是元语言的问题。根据(三),自然语言中的所谓“名称”严格说来无非是如下情况:或者它们是固定的指示记号;或者它们之间的真正同一是必然的。

所谓理论的同一性,克里普克指的是热与分子运动相同一,声音与空气中声波的震动相同一,水与氢氧化合物相同一,如此等等。在“热是分子的运动”、“声音是空气中声波的震动”等等同一性陈述中,克里普克把“热”、“分子运动”等等都看作固定的指示记号,他们在一切可能世界中都指称某种外部现象。他说,既然科学研究已经证明,热事实上就是分子运动,而这两个指示记号又是固定的,因此“热是分子运动”这个同一性陈述既是后验的,又是必然的。人们之所以有时认为这个同一性陈述是偶然的,只是因为人们曾用一个偶然的事实去识别热,即凑巧地球上有一些生物(即人类自己),他们以某种方式感觉到热,也就是说他们对热很敏感,这个事实是偶然的。然而,这是由于人们把“热”、“分子运动”这些作为专名出现的固定指示记号,与“引起某种感觉的事物”或者“以某种方式感觉到的事物”这些作为摹状词出现的非固定指示记号混淆起来造成的。只要清除这种混淆,认识到“热”、“分子运动”在一切可能世界中都指称某种外部现象,那就可以看出“热是分子运动”这个同一性陈述既是后验的,又是必然的。他说:“根据我们主张的观点,理论的同一性一般说来涉及两个固定指示记号之间的同一性,从而是必然后验的例证。”[39]又说:“像‘热是分子运动’那样的理论上的同一性是必然的,尽管不是先验的。在科学中所使用的这种类型的特性的同一性看来与必然性有联系,而与先验性或分析性没有联系。”[40]

至于先验的偶然命题,克里普克曾把维特根斯坦关于标准公尺的言论作为事例,来证明先验偶然命题的存在。维特根斯坦说:“只有一件东西,人们既不能说它是一公尺长,也不能说它不是一公尺长,这件东西就是巴黎的那根标准的公尺。”[41]克里普克问道:“标准公尺在时间t0时是一公尺长”这样一个命题是否是必然真理?对于这个问题,他的回答是:即使我们承认,根据定义,标准公尺在时间t0时是一公尺长,这个命题也不是必然真理。因为,这个定义并没有说“一公尺”这个短语与“尺子(S)在t0时的长度”这个短语是同义的,毋宁说,我们是通过规定“一公尺”是某个长度的固定指示记号(这个长度事实上就是S在t0时的长度)来确定“一公尺”的指称。因此,这一点并没有使“S在t0时是一公尺长”这个命题成为必然真理。克里普克接着又说,对于那个根据S在t0时的长度而规定公尺制的人来说,“S在t0时是一公尺长”这个命题是先验地知道的。“因为,如果那个人使用S这根尺子来规定‘一公尺’这个词的指称,那么,作为这样一种‘定义’的结果(这个定义不是简略的或同义的定义)。他就不需要通过进一步的调查而自动地知道S是一公尺长。”[42]克里普克由此断定,“S这根尺子在t0时是一公尺长”这个命题,既是偶然的,又是先验地知道的。换句话说,首先,至少对于给公尺下定义的那个人来说,这个命题是一个先验的命题;其次,这个命题是偶然的,而不是必然的,因为S这根尺子的长度可能不同于目前那样的长度。如果这两点都是对的,那就应当承认先验偶然命题的存在,而不能认为一切先验真理都是必然的。他说:“确定‘一公尺’的指称这个例子是一个非常清楚的例子,在这个例子中,有的人仅仅因为他们以这种方式确定指称就能够在某种意义上先验地知道这根尺子的长度是一公尺,而无需视之为必然真理。”[43]

克里普克提出的后验必然命题和先验偶然命题的观点比较新颖,在语言哲学界引起重视,受到许多人的支持,但也有一部分哲学家对之持怀疑态度,提出了一些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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