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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反映在各种理论中的归属是什么

时间:2022-09-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意识是反映,意识反映或反映意识,在人类社会中对社会的影响很大。关于意识反映和被反映的区别,是过去的哲学理论未能全面解决的问题。因此,认识反映和被反映关系到认识真理的检验。只有把反映看成是反映不同的事物及其规律,被反映是不同的事物及其规律,才能认识不同的真理。所以,意识反映在各种理论中的归属是什么,也要具体反映具体分析。

理论需要意识。无意识无法理论。理论落后于实践还是实践落后于理论,要具体分析。因为理论都是实践活动产生的,理论都是落后于实践。一旦理论用于实践,实践就落后于理论。但实践一定落后于意识,因为实践都是实践意识。意识是反映,意识反映或反映意识,在人类社会中对社会的影响很大。所以,意识就是人的精神。它直接关系到公认的正确和错误。在构成真理中,意识是反映的部分;在认识论中,意识是目的和动机;在反映论中,意识属于 “现象”的范畴;在 “名实论”中,意识属于 “名”的范畴;在 “本质论”中,意识属于 “标”的范畴;在实践论中,意识属活动的范畴,也属实践的标准;在 “真理论”中,意识反映和被反映是检验真理的检验对象。因为真理是由意识反映和被反映构成的。

意识是不同的,理论也不同。不同的意识归属于不同的理论。意识在各种理论中的归属,总是要和被反映联系起来认识的。意识虽然先于理论,但由理论来表现。所以,意识的归属,归于理论的反映和被反映事物及其规律。反映和被反映事物及其规律,确立了意识的区别。意识的区别,也就是反映和被反映事物及其规律的区别。关于意识反映和被反映的区别,是过去的哲学理论未能全面解决的问题。就拿语言文字的反映来说,就存在认识上的混乱状态。一个句子的含义是什么,指什么?不同民族的语言、文字和两个来自不同地方的人的语言色彩所讲的是什么,它们的区别是什么?这些都没有解决。哥特雷布·弗雷格 (1848年—1925年)提出的 “一个句子的含义恰恰是一个命题,这个句子的所指是它的真值”,“数学不是神秘的、分离的实体”等被称为 “分析哲学”之后,还没有引起重视。一个句字的文字、词义反映什么?它们的用义是什么?它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这些到现在才被我们认识。实际上,一个句子的含义确实是一个命题,如果不是谬误,它的所指确实是它的真值。因为命题就是定义,真值就是本质。所以,定义确定真值,反映真值。因为真值就是本质,反映真值就是反映本质。因为反映的本质是反映的标准,因此,真值和本质就是反映的标准。但是,这些定义只有在反映和被反映正确的情况下才是真实的。只有真实的才是有对象、有内涵、有真值、本质的。而不是一切句子都是有对象、有内涵、有真值、本质的。错误、虚伪的句子就是没有对象的内涵,没有被反映的真实本质的。检验真理就是用反映和被反映来比较,也就是用字、词的含义、真值、本质来与之比较。因此,认识反映和被反映关系到认识真理的检验。这点,我们还不能把一切反映都看成是反映一个宇宙,被反映是一个宇宙。如果这样认识,真理就只能是一个反映宇宙的真理了。而一个全面反映全宇宙中什么事物都包含的真理,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 “真理”。因为人类的认识不可能完全认识全宇宙中的事物。只有把反映看成是反映不同的事物及其规律,被反映是不同的事物及其规律,才能认识不同的真理。这种不同的真理,是由不同反映和被反映的质确定的。而物质的 “隐蔽的质”,有些是难以认识的,因而是难确定的。人类关于 “意识反映”的认识,最特殊复杂的问题是认识反映事物的特性,事物的联系和联系结果的反映,也就是认识反映物质的第二性,反映规律的反映。反映规律的反映由于引起规律的事物特性有些是难以触摸的、看到的,所以,人们对它们的反映就只能用哲学可抽象的反映来反映它们。给它们赋予名的定义来说明它们的存在。比如:“符合、一致、时间、肯定、否定、能、质、引力”等这些物质属性和规律的结果,只有用语言文字来反映。但应该看到,这是哲学的功绩,这是哲学的任务。这是哲学让人类看到了人类看不到的东西,触到了触不到的东西,认识了只有通过规律才能认识的东西。所以,大家要认识哲学反映的特殊性。比如:我们演示的真理标准线,本来真理的标准线是不直观的,但它的一致、相等、同一是存在的。为了反映这种一致、相等、同一的真实存在,哲学理论就采用了这种寓意的反映方式。所以,哲学用来反映的方式方法是特殊的,但正确的反映是合理的。人们应该认识哲学的特殊反映。没有这种反映,就没有哲学。也就没有哲学的真正原理——真理。反映者本身的反映涉及什么事物,什么事物就是他的反映对象。简单说来,人的行为反映往往由涉及自身 (个人)而涉及全社会的人。涉及全社会的人,即涉及与全社会的人有关的事。这样,全社会的人和全社会的事就往往成了反映者的人的反映对象。至于反映者反映的语言、文字、行为造成的事物的反映,由于语言、文字和事物的反映的指向是具体的,它们的反映对象由它们的具体指向来确定。比如它们指事就是事,指物就是物,指规律就是规律。如果所指与实际不合就没有被反映,这是与思维中的反映没有被反映是一致的。由此说明,语言、文字、代号、符号所代表的事物及其规律,正是语言、文字、代号、符号所反映的反映对象。至于其他行为的反映对象,具体行为总是有具体行为所面对的反映对象的。这要具体反映具体分析来认识。所以,意识反映在各种理论中的归属是什么,也要具体反映具体分析。不具体分析,谁会认识我们面前人造的一切都会是人的意识反映呢。意识虽然都归于目的和动机,但目的和动机也有不同的目的和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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