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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综述

时间:2022-09-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于2014年10月9日召开了云南省第十八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了《云南省第十八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依照《云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条例》和《云南省第十八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的规定,实行学科组初评和省评委会终评两级评审。

云南省第十八次(2014年)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于2014年9月启动,经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宣复〔2014〕7号)批复同意开展云南省第十八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后,组建了云南省第十八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于2014年10月9日召开了云南省第十八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了《云南省第十八次(2014年)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

自2014年10月10日~11月3日进行网上在线申报,共收到申报参评成果663项,符合申报资格的有606项(其中:专著216项,论文324项,研究报告66项)。

依照《云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条例》和《云南省第十八次(2014年)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的规定,实行学科组初评和省评委会终评两级评审。按学科相近的原则,设九个学科组:马列科社(含党史党建、哲学、宗教)、语言文学艺术(新闻传播)、民族历史考古、经济(含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等)、政治法学(另含社会学、国际问题研究等)、教育心理体育、综合跨学科(含图书情报、档案、志书、年鉴、工具书等)、管理文化产业统计、研究报告(含现实问题对策研究),共55名专家参加了学科组初评;2014年12月12~14日省评委会召开终评会议,进行集中评审和投票,最终评选出182项拟授奖成果,其中含荣誉奖1项、一等奖18项、二等奖36项、三等奖127项。

按照评奖程序,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对评选结果进行审定,并于2015年2月15日批复《关于云南省第十八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结果的批复》(云宣复〔2015〕3号),同意对《云南民族史讲义》等182项成果授奖,其中:荣誉奖1项;一等奖18项(专著8项,论文8项,研究报告2项);二等奖36项(专著16项,论文16项,研究报告4项);三等奖127项(专著56项,论文57项,研究报告14项)。本次评奖的获奖成果项目于2015年3月18日起在《云南日报》和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上对社会公示,至公示期满未收到有异议的书面申请。昆明市国信公证处的公证人员对本次评奖进行了监督公证并出具了公证书。云南省人民政府于2015年5月26日发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第十八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的决定》(云政发〔2015〕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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