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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合一论

时间:2022-09-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古代的思想家对于知行关系问题,曾经提出过许多看法,其中也包含着知行合一的思想,但明确提出“知行合一”命题的,是王阳明。由此可见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说是建立在“心即理”的基础之上的。他所讲的“知行合一”完全是在主观意识即“心”中实现的。所以他对“知行合一”的论证是以否定“行”的客观性及其在认识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为前提的,这就暴露了这种学说的主观唯心主义性质。

中国古代的思想家对于知行关系问题,曾经提出过许多看法,其中也包含着知行合一的思想,但明确提出“知行合一”命题的,是王阳明。他的知行合一说,是针对程颐朱熹的知先行后说而提出来的。在他看来,虽然也可以说是一种“补偏救弊”的言论,但其立言宗旨是为了复明知行本体,因为他认为知行本体原来是合一的。

这里所说的“本体”,指“良知”,也即王守仁哲学的最高范畴“心”,“心”也就是“理”。在他看来,“夫物理不外于吾心”,事物之理不是客观存在的,而是吾心所赋予外界事物的。因此,他坚决反对向外求理,向外求知,认为做学问的过程就是“求理于吾心”。程颐、朱熹主张“格物致知”“即物穷理”,王守仁认为他们的这种理论区分开认识的主体和客体,“人心”和“物理”。虽然“心包万理”,但要启发心中之理,还有一个“外心以求物理”的过程。他认为这就是“知行之所以二”的原因。只有“求理于吾心”,才是“圣门知行合一之教”。由此可见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说是建立在“心即理”的基础之上的。“理”有其特定含义,它是指道德规范。“求理于吾心”就是要求人们在认识和实践伦理道德上下功夫,摒除一切不符合封建统治的“人欲”和“私心”。出于维护伦理道德的一片苦心,王守仁还反对程朱的知先行后说,认为这种学说在理论上失却了“知行本体”,在实践上有可能流入“终身不行,亦遂终身不知”的大病痛。为了复那知行本体,克服“将知行分作两截”的弊端,更有效地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他认为有必要对“知”、“行”范畴加以重新解释。

王守仁所说的“知”,并不是一般认识论上“知”的概念,而是指的“良知”,即天赋的道德观念,具体说就是孝、悌、忠、信等封建道德规范。他所说的“行”也不是一般所说的“行”或实践,而是所谓“致良知”,即排除心中的私欲间隔,使纯乎天理的良知得以自然发用流行,以实现道德原则。关于“知”与“行”的关系,他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第一,知行“两个字说一个工夫”即“知”与“行”都是在道德上下工夫。既然是“一个工夫”为什么自古以来却始终使用知与行两个概念呢?他在解释这个问题时,指出了在处理知行关系问题上有两种错误倾向,一种人“懵懵懂懂的任意去做,全不解思维省察”;另一种人则“茫茫荡荡悬空思索,全不肯着实躬行”。前一种人行而不知,“只是个冥行妄作,所以必说个知,方才行的是”;后一种人知而不行,便是妄想,而且这种倾向更普遍,危害更大,“所以必说一个行,方才知得真”。他认为这是古人“不得已补偏救弊的说话”。既说一个“知”,又说一个“行”,他说是古人不得已的苦衷,其实只是他自己的苦衷。因为在他看来,知行原本是一个工夫,只说一个“知”就可以了。但有些人“知得父当孝,兄当悌,却不能孝,不能悌”,针对这种“全不肯着实躬行”的情况,所以他又不能不讲一个“行”。无论讲“知”或讲“行”,其目的都是为了维护封建制度。讲“知”是为了用“知”来指导“行”,以便“行得是”。讲“行”,是为了实现“知”,以求“知得真”。

第二,知行“合一并进”,即知行是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王守仁认为,“知”是“行”的出发点,“行”是“知”的归宿点。“知”为“行”出“主意”,“行”为“知”做“工夫”。如果“知”的“主意”出的好,道德的躬行实践就会更具有自觉性。如果“行”的“工夫”做得深,对封建道德的认识就会更落实,在思想上扎的根更深。“知”和“行”是从两个方面,在道德上下工夫。

第三,“知行工夫本不可离”,“知”包含“行”,“行”包含“知”。“知”是对伦理道德的“明觉精察”的认识,所以“知”有“明觉精察”的特点。“行”能把对伦理道德的认识化为“真切笃实”的行动,所以“行”有“真切笃实”的特点。而“知”所以能“明觉精察”,“行”之所以能“真切笃实”,是由于有“明觉精察”的认识为指导,所以“行”中又有“知”。这就是所谓“知之真切笃实处便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便是知”。在王守仁看来,“知”与“行”一体相连,不可分离,在内容上互相包含,在时间上无先后可分。二者本来就是一回事。“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知行本体只是一个,知行工夫不可分作两截。这种理论有其合理方面,但是它混淆“知”和“行”的概念,抹杀了二者质的区别,在理论上也造成了很大的混乱。

第四,“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知”就是“行”,销“行”归“知”。王守仁讲的“知”与“行”都是以个人的思想感情为基础的。“明觉精察”与“真切笃实”都是“心”的活动特点,“明觉精察”是指“心”的认识深度,“真切笃实”是指“心”的情感深度,“知”与“行”都是心的活动。他认为,“好好色,恶恶臭”是天赋予人的良知良能,人们在见好色时自然地产生爱好的感情或意念,在闻恶臭时自然地产生憎恶的感情或意念,这种感情或意念就已经是行了。“见好色”与“好好色”,“闻恶臭”与“恶恶臭”是同时发生的,所以说知行合一,这就是所谓“知行本体”。在这里,他确实看到了“知”和“行”有一致、统一的一面,但是他把统一夸大为等同,这就走向了谬误。因为知即认识、思想、意念、感情,都是主观的东西,它与作为“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行之间是存在着本质区别的。王守仁通过抹煞二者的区别,以“知”代“行”,取消了作为客观实践活动——“行”。他所讲的“知行合一”完全是在主观意识即“心”中实现的。他还认为,“饮食之心”“欲行之心”即是意,即是“行”的开始。一念发动处即是行。“欲”“意”“念”等主观上的打算、念头都可以叫作“行”,那么知和行之间还有什么区别呢?所以他对“知行合一”的论证是以否定“行”的客观性及其在认识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为前提的,这就暴露了这种学说的主观唯心主义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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