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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筮法

时间:2022-08-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象辞》产生不久,《周易》成为筮占新据的功用即告完成,新的筮占体系在上古筮占理论的基础上“拔地而起”。仅对关系且标志着《周易》整个思想体系形成的筮占方法的渐进过程予以引用,以方便读者理解。笔者在《远古图符与〈周易〉溯源》一书中写道,我们由后世流传的筮法推知《周易》成为筮占新据的渐进过程如下:从五十茎蓍草中抽出一根,象征太极——事物衍生的元点。此即传世《易经·系辞》所言:“挂一以象三。”

《象辞》产生不久,《周易》成为筮占新据的功用即告完成,新的筮占体系在上古筮占理论的基础上“拔地而起”。笔者已在《远古图符与〈周易〉溯源》等先前的专著中详细介绍了上古筮占理论的产生和发展,这里不再赘述。仅对关系且标志着《周易》整个思想体系形成的筮占方法的渐进过程予以引用,以方便读者理解。

笔者在《远古图符与〈周易〉溯源》一书中写道,我们由后世流传的筮法推知《周易》成为筮占新据的渐进过程如下:

(1)取蓍草五十茎。(上古筮法的沿用)

(2)将所要推算的事向天祷告。(上古筮法的沿用)

(3)从五十茎蓍草中抽出一根,象征太极——事物衍生的元点。用其余四十九之数演示事物的变化。此即传世《易经·系辞》所言:“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其余“一”不用之数,以示事物衍生的元点——太极。(上古筮法的沿用)

(4)将四十九茎蓍草,随意分为两半,放在筮桌之上,左象征天,右象征地。此即传世《易经·系辞》所言:“分而为二以象两。”以示事物衍生自太极分阴阳始。(上古筮法的沿用)

(5)从筮桌之上的左边取其一,挂于左手小指与无名指之间,以象征向天祷告之人。此即传世《易经·系辞》所言:“挂一以象三。”(上古筮法的沿用)

(6)将放在筮桌之上左侧的剩余蓍草以四筮四茎分之。取其余数或一、或二、或三、或四,以此象征占筮者所占筮事物的最佳时节。此即传世《易经·系辞》所言:“揲之以四以象四时。”(上古筮法的沿用)

(7)将放在筮桌之上右侧的蓍草以四筮四茎分之。取其余数或一、或二、或三、或四,与左侧四筮四茎分之后的余数相比较。当两侧余数相同时,表示两者所显示的占筮者所占筮事物的最佳时节一致;当两余数不同,两数相加大于等于三(三的倍数)、小于五时,则以两余数之和除以三的余数,或一、或三,设置闰月。表示占筮者所占筮事物的最佳时节为左侧蓍草所显示时节之后的特定闰月。当两余数不同,两数相加之和大于等于五、小于等于七时,则以两余数之和除以三的余数,或一、或二、或三,设置闰月。再以两余数之和除以五,或一、或二,再置闰月。表示占筮者所占筮事物的最佳时节为左侧蓍草所显示时节之后的特定闰月(五年有两个闰月)。此即传世《易经·系辞》所言:“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此数为占筮者所祷告事物的“基础”,即第一爻。(上古筮法的发展)

(8)去掉第一爻之数,再将放在筮桌之上左右两侧的蓍草合拢,随意分成两半。重复第五、六、七的步骤,即可得出第二爻之数。(上古筮法的发展)

(9)去掉第一爻、第二爻之数,将放在筮桌上的剩余蓍草合拢,随意分成两半。重复第五、六、七的步骤,即可得出第三爻之数。(上古筮法的发展)

(10)第七、八、九所得之数构成“下卦”,也是“生卦”。在一定意义上可视为“先天八卦”中的某卦。代表占筮者所占筮事物整体所处的最佳的“(天文)时间和(地理)方位”。

(11)去掉前三爻之数,再将放在筮桌之上左右两侧的蓍草合拢,随意分成两半。重复第五、六、七的步骤,即可得出第四爻之数。(上古筮法的发展)

(12)去掉前四爻之数,再将放在筮桌之上左右两侧的蓍草合拢,随意分成两半。重复第五、六、七的步骤,即可得出第五爻之数。(上古筮法的发展)

(13)去掉前五爻之数,再将放在筮桌之上左右两侧的蓍草合拢,随意分成两半。重复第五、六、七的步骤,即可得出第六爻之数。(上古筮法的发展)

(14)第十一、十二、十三所得之数构成“上卦”——“成卦”的基础。按照上古“生数加五等于成数”的法则,“上卦”之数得以生成。在一定意义上可视为“后天八卦”中的某卦。代表占筮者所占筮事物整体在“(天文)时间和(地理)方位”基础上所生成的特定的“生命”状态。(上古筮法的发展)

(15)按照“奇数为阳,偶数为阴”的上古法则,可以将六爻之数转化为《易》卦。

(16)将以上得出的六爻之卦与六十四卦《彖辞》、《象辞》进行比较,即可得出占筮者所祷告事物的现在的状态和渐进的演变过程。进而筮占也由上古之人对自身生命与“天时、地理”相和谐的意愿进化为与“天时、地利和社会”相和谐的矢志追求

由此,六十四卦替代八卦成为筮占新据。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作者对“上古筮法的发展”的部分只是在古人“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业”思想基础上的“合理的推导”,描述的只是筮占演进的大方向、大路径。从现代考古发掘已经发现的甲骨上的周代“筮数”来看,此理论上的推导并未能与考古发现中甲骨上记载的占筮“结论”密合。这表明占筮释文和方法在应用中多有“变异”,至于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占筮释文和方法的演变,及其细化后的演变路径,还需要更多的考古新发现和文献新解读相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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