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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仪的内容

时间:2022-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6.礼仪的内容不同的生活领域有不同的礼仪规定在君臣之间,君主对臣下必须使用礼,而臣下侍奉君主时必须以忠,即“事君尽礼,人以为谄也。定公问: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对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这是礼仪所包含的角色内容的方面,换言之,礼仪必须与角色相一致。礼仪的对象众所周知,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中国政法的总体特点,对儒家而言,也不例外。

6.礼仪的内容

(1)不同的生活领域有不同的礼仪规定

在君臣之间,君主对臣下必须使用礼,而臣下侍奉君主时必须以忠,即“事君尽礼,人以为谄也。定公问: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对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论语·八佾》,第30页);这是礼仪所包含的角色内容的方面,换言之,礼仪必须与角色相一致。

(2)损有余而益不足

儒家看来,礼仪就在行动,离开行,就无所谓礼仪,即“夫行也者,行礼之谓也”(《荀子·大略》,第490页);在实践的历程里,礼仪体现着一个损有余而益不足的价值取向,即“礼者,断长续短,损有余,益不足,达爱敬之文,而滋成行义之美者也”(《荀子·礼论》,第363页)。当然,如何来理解这里的长短,也是一个非常困难的事情;如果在富人的范围内的长短,那儒家的礼仪仅仅追求在富人范围内的一种平衡,而不是全体人范围里的平衡;而如果是所有人范围里的概念,无疑具有平等思想的光辉;而从儒家思想是统治者的思想来看,这个可能性不是很大;所以,在总体上,礼仪的这个特征具有的是理想性。

(3)礼仪的对象

众所周知,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中国政法的总体特点,对儒家而言,也不例外。实际上,在儒家思想的深层,礼仪的对象不是所有人,存在着限制,这就是“听政之大分:以善至者待之以礼,以不善至者待之以刑。两者分别,则贤不肖不杂,是非不乱。贤不肖不杂,则英杰至,是非不乱,则国家治。若是,名声日闻,天下愿,令行禁止,王者之事毕矣”(《荀子·王制》,第149~150页)所昭示的信息。社会的稳定,依赖于“贤不肖”的人都能对号入座即“不杂”,从而使是非有序,而这些又是聚集英才、国家得治的条件,也是“令行禁止”、统治社会事务的全部。依据“贤不肖者,材也;为不为者,人也”(《荀子·宥坐》,第527页)的运思,虽然存在把“贤不肖”理解成先天素质的可能,但是,无法完全排除材质和后天人为的关系,而“以善至者”和“以不善至者”本身就是一个为善与否的问题。就对不善者进行刑罚待处而言,儒家实际上排除了争取不善转化的事务,这也是儒家善恶对立的潜在作用的必然结果。

(4)礼仪的等级性

人还有贵贱、尊卑等的差异,“少事长,贱事贵,不肖事贤,是天下之通义也”(《荀子·仲尼》,第113页)、“人有三不祥:幼而不肯事长,贱而不肯事贵,不肖而不肯事贤。”(《荀子·非相》,第76页)“少事长”、“贱事贵”、“不肖事贤”,是天下之通义,如果“少”、“贱”、“不肖”的人不愿侍奉的话,就是人的“不祥”。人类社会的治理离不开礼仪,君臣、父子、兄弟、夫妇等上下尊卑的关系,是“万世同久”(《荀子·王制》,第163页)的维系,因此,人们应该切实履行君臣、父子等礼仪原则,而农、士、工、商也应该安心于自己的职业。显然,儒家的礼仪是以承认等级制为前提的,赋予少、贱、不肖等侍侯长、贵、贤等的义务,而且这种侍侯是无条件的。所以,长、贵、贤等享有无限的特权,这一结局又为儒家思想的统治者本位的价值追求所决定。

(5)在等级的框架下实现“各得其宜”

由于人存在贵贱、尊卑等的差别,为了维持现实社会的稳定和有序,“故先王案为之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贵贱之等,长幼之差,知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载其事,而各得其宜”(《荀子·荣辱》,第70页)。“载”是装载的意思,这里是负荷,即能够承担具体的事务,这样才能各自实现自己的“宜”。这里的人,自然是以一切人为对象的;这里的“事”,指的当是职业方面的内容;这里的“宜”,理当既包括职业方面的规定,又涵盖社会生活领域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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