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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各类企业组织形式的特点

时间:2022-08-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赵晨和顾宇的创业故事 (十五):了解企业组织形式赵晨和顾宇在确定了企业员工的职责后,认为企业可以进入正式运作阶段了。一般而言,小企业最常见的组织形式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

赵晨和顾宇的创业故事 (十五):了解企业组织形式

赵晨和顾宇在确定了企业员工的职责后,认为企业可以进入正式运作阶段了。一次,赵晨在街上碰到高中同学李强。李强毕业于某校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得知赵晨打算创业,很感兴趣,在闲聊中便谈到了赵晨创办的企业采用何种企业组织形式。赵晨愣了,企业不就是企业吗,哪还有什么组织形式?经过李强的介绍,赵晨才明白,原来由于股东人数的不同、融资难度的大小、利润分配形式的不同,企业组织形式可以分成好几种,主要包括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等。

任务布置

任务1:分析这四种企业组织形式有何区别。

任务2:认识选择正确的企业组织的重要性。

一、自然人与法人的区别

图5-1 企业组织形式类别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所谓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因此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应的。

两者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

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 “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和消亡。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

第二,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

第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根据 《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包括: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以及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企业组织形式

企业组织形式,指企业依据财产组织形式和法律责任,所采用的企业法律形式。在现代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组织形式日益多样化,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等形式。一般而言,小企业最常见的组织形式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

1.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

2.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指依法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者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具备五个条件:

(1)投资人必须为自然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3.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指两人以上书面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合伙人对企业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企业。

设立合伙企业应具备五个条件:

(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如公务员、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等。

(2)有书面的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合伙成立的依据,也是合伙人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且经过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方能生效。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4.公司

公司指依照 《公司法》规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 《公司法》中特别规定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所谓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将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仅就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清偿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两种方式。所谓发起设立,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所谓募集设立,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五个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50个股东以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六个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须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和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三、各种企业组织形式比较

各种企业组织形式比较如表5-1所示。

表5-1 各种企业组织形式比较

续表

确定企业组织形式

虞超群毕业于温州某高职院校室内装饰专业,毕业后在温州乐清装饰行业当室内设计师已经3年了,同时对材料采购、工程管理和质量控制也比较熟悉。他认为目前乐清的装饰市场还有很大空间,因此计划自己开一家装饰工程公司。

虞超群仔细分析了他所可能采用的各种企业组织形式的优缺点,认为独资的方式比较好。他喜欢自己做老板。3年的工作让他积累了近8万元存款,还能够从家里借一些,总之,他有足够的资金开一家装饰公司。

他同时觉得合伙企业也不错,一两个合伙人的加入可以使他们有更多的钱开一家更大一些的公司,而且合伙人还能分担一部分工作,毕竟装饰行业需要设计、采购和施工三块内容,一个人的精力十分有限。另一种选择是开个有限责任公司,并出售一部分股份。这样的话,筹到的资金会更多,用不着再操心还银行贷款,也会有钱做些广告。虞超群把这个想法告诉了自己的一些亲戚和朋友,想看看大家是否有兴趣来开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结果,部分亲戚和朋友表示了比较感兴趣,但是更多的只能是出钱不出力,因为对装饰行业都不太了解,但可以占公司部分股份。

问题:

1.如果你是虞超群,你会选择哪种企业组织形式?为什么?

2.要想做出一个较好的企业组织形式决策,你认为虞超群还需要了解什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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