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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组织形式

时间:2022-08-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创建新企业之前,创业者应该事先确定企业的法律组织形式。个人独资企业又称为个人业主制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财产为投资者个人所有的经营实体。当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选择这种企业形式的创业者须依法以其个人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在创建新企业之前,创业者应该事先确定企业的法律组织形式。一个新创企业可以选择不同的组织形式,或者由个体独立创办单一业主制企业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由几个人创办合伙制企业,或者成立法人公司制企业 (见表4-1)。

各种法律组织形式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对创业者来说各有利弊,但无论选择哪种形式,都必须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新创企业的实际情况,科学衡量各种组织形式的利弊,决定合适的组织形式 (见表4-2)。按照我国的《个人独资企业法》《公司法》和 《合伙企业法》有关法律条款的规定,新创企业可选择的组织形式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对个人创业者来讲,一般采取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形式。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就可以改组为公司企业的形式。

(一)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最古老也是最常见的企业法律组织形式。个人独资企业又称为个人业主制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财产为投资者个人所有的经营实体。当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选择这种企业形式的创业者须依法以其个人其他财产予以清偿。在各类企业当中,个人独资企业的创设条件最简单。根据我国 《个人独资企业法》,只要满足以下五个条件,就可以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①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②有合法的企业名称;③有投资人出资,国家对其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④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⑤有必要的从业人员。个人独资企业成功与否依赖于所有者个人的技能和能力。当然,所有者也可以雇用那些有其他技能和能力的员工。

表4-1 各种企业组织形式的优劣比较

(二)合伙企业

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创业,那么可以选择合伙制作为新企业的法律组织形式。根据我国 《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种形式,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有限合伙企业有两种不同的所有者: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其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和义务负责,而有限合伙人仅以投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但后者一般不享有对组织的控制权。另外,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但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以下主要介绍普通合伙企业。

除了要有合伙企业名称、经营场所以及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之外,设立合伙企业还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①合伙企业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能够依法承担无限责任;②合伙人应当以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为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应载明合伙企业的名称、地点、经营范围、合伙人出资额和权责情况等基本事项;③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合伙人出资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表4-2 创业公司类型比较

续 表

(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现代社会中最主要的企业形式,它是以营利为目的,由股东出资形成,拥有独立的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是公司制的重要产权基础。与传统 “两权合一”的业主制、合伙制相比,创业者选择公司制作为企业组织形式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仅以其所持股份或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另一个特点是存在双重纳税问题,即公司赢利要上缴公司所得税,创业者作为股东还要上缴企业投资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根据 《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 (包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创业者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了要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之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根据我国 《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需要说明的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在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 《公司法》中加入的。②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东可以将货币出资,也可以将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③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法律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有明确的要求,要求应当载明的事项包括: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股东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④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要有公司名称,要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股份发行、筹办事项要符合法律规定。除此之外,根据我国 《公司法》规定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②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③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④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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