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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及相关理论评述

时间:2022-08-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2 文献及相关理论评述2.2.1 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界定彼得·德鲁克在枟有效的管理者枠中把管理者定义为:在一个现代的组织中,每一位知识工作者如果能够由于他的职位和知识,对该组织负有贡献的责任,因而实质地影响该组织的经营及达成成果的能力者,就是一位管理者[6]。熊彼特所说的企业家,是指在这些方面进行创新的开拓者[12]。

2.2 文献及相关理论评述

2.2.1 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界定

彼得·德鲁克(Peter F.Drucker)在枟有效的管理者枠中把管理者定义为:在一个现代的组织中,每一位知识工作者如果能够由于他的职位和知识,对该组织负有贡献的责任,因而实质地影响该组织的经营及达成成果的能力者,就是一位管理者[6]。斯蒂芬·P·罗宾斯(Stephen P.Robbins)在枟管理学枠一书中将企业组织中的管理者分为三个层级:高层管理者、中层管理者和基层管理者[7](见图2.1),他认为基层管理者(first-linemanagers)通常被称为监工或领班,他们的工作与高层或中层管理者不同,在企业中处于执行层,不需要较大的创新意识。中层管理者(middlemanagers)可能享有部门或办事处主任、项目经理、单位主管、地区经理、主任或部门经理等头衔。而处在或接近组织最高领导职位的管理者一般有总裁、副总裁、总监、总经理、首席执行官或董事会主席等头衔,这部分人是企业中的高层管理者(top manag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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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 罗宾斯企业管理者层级

彭剑锋等根据管理者在企业中具有的权力及所负的责任对中高层管理人员做了界定,如表2.1。我国枟公司法枠[1]中将中高层管理人员界定为经理班子,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等。本研究将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主要限定为公司董事会成员、总裁、总经理、副总裁、副总经理、各职能总监、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农艺师、董事会秘书和监事会成员及各部门经理。

表2.1 行政管理的级别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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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一词源于法文“enterpreneur”,最早见于16世纪初,当时主要指那些率军远征、拓海殖民的冒险家,后来又指为政府修建道路、桥梁、要塞、港口等的承包商(樊继达,2001)[8]。最先提出企业家概念的是法国经济学家坎特龙(Cantillon,1755),他把每一个从事经济活动的人都看作企业家,认为这些人是不能按固定的价格买卖商品的,他们要面对不确定的市场并承担价格风险[9]。这实际上是第一次在经济学文献中揭示了企业家“风险承担者”的形象,并指出企业家的职能就是承担风险。

萨伊(Say,1803)最早强调企业家的重要地位。他把企业家定义为“结合一切生产手段并为产品价值寻求价值的代理人”,他认为企业家是预见特定产品的需求以及生产手段,发现顾客、克服许多困难,将一切生产要素结合起来的经济行为者[10]。经济学家马歇尔(Marshall,1912)从商业和工业两个角度论述了市场均衡化过程中商业企业家的中间人职能和工业企业家的要素组合职能[11]

熊彼特(Schumpeter,1934)从财富增长的源泉出发探讨企业家问题。在熊彼特看来,创新的本质是建立新的生产函数,并具体指出了生产函数创新的5种方式:①引进新产品;②引用新技术;③开辟新市场;④控制原材料的新来源;⑤实现企业的新组织。熊彼特所说的企业家,是指在这些方面进行创新的开拓者[12]。他第一次把创新当作是企业家的首要职能。

奈特(Kinght,1921)从市场经济的不确定性出发探讨企业家问题[10]。他认为企业家的职能是处理不确定性[13]。企业家要有较强的风险意识,面对市场的不确定性,大胆决策并承担风险。在他看来,企业家就是经营风险的承担者。

对于企业家的特点,国外学者也有一定的研究。罗宾斯(Robbins)、托马斯(Thomas)、斯蒂文森(Stevenson)等对企业家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区别作了比较详细的比较分析[14],见表2.2。

表2.2 企业家与经营管理者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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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述国外学者对企业家的理解可以看出,企业家至少有承担风险、要素组合、创新、决策等重要职能。

国内学者对企业家的内涵也进行了研究。一般认为,企业家是承担经营风险,从事经营管理并取得经营收入的人格代表。有些学者则从素质角度去考虑,企业家是企业高级管理者,但并非所有企业的高级管理者都是企业家,企业管理者要成为企业家,必须满足两个条件:①具备与企业类型相匹配的企业家素质和能力;②具备与企业发展阶段相匹配的企业家素质或能力[15]。也有学者将中外企业家的能力从5项修炼的视角作了一定比较,见表2.3。

表2.3 中西方企业家能力比较

另有学者从职位的角度对企业家进行了界定。企业家包括企业的厂长/经理,董事会成员,副厂长/副经理等。在企业中担任高级职务,处于经营决策管理层,掌握企业经营权的经理阶层都是企业家[16]。周莉(2006)提出,凡是具备与企业类型和企业发展阶段相匹配的素质或能力的企业高级管理者(包括总经理、总监、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等人员)都可以称为企业家[17]

从上述关于企业家定义的演变过程可以看出,人们对企业家的理解在不断地发展,从不同角度认识企业家,对企业家的定义也有了更加深入的内涵,同时,出于各自研究目的的差异,学者们对企业家的认识存在着较大差异。虽然不同的学者对企业家的理解有一定的差异,但从其中也可以总结出企业家的共同的特征,他们从事的活动以企业经营为中心,承担经营风险,拥有多种重要的职能,尤以创新职能最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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