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教令之政,谓上为下教也

教令之政,谓上为下教也

时间:2022-08-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四、教令之政,谓上为下教也教令之政,谓上为下教也。非法不言,非道不行,上之所为,人之所瞻也。从此,吴国的军队在孙武的严格训练下,素质有了显著的提高。曹操立刻叫来随军的执法人员,让对方为自己定罪。其实,平心而论,曹操这种行为很是取巧,并非是真正地把自己与下属放在统一标准下进行评判。教令之政,只要管理者稍稍用心,是很容易达成的。

四、教令之政,谓上为下教也

教令之政,谓上为下教也。非法不言,非道不行,上之所为,人之所瞻也。

——《便宜十六策》

管理者,顾名思义,就是对一个团队进行管理的人。既然管理的对象是一个团队,也就是一个整体,那么,便少不了约束整体的纪律。作为一个团队,即便不说像军队那样军容严整、训练有素。至少也要做到管理者的命令可以得到有效的执行。否则,下属不知道上司要做什么,或者是明知道上司的意图但就是不以为然、敷衍了事、阳奉阴违,那所谓的管理行为岂不是变得一团糟了?还谈什么管理目标、管理手段呢?所以说,团队的纪律是很好地进行管理的基础。

怎样才能提高团队的纪律性和整体协调性呢?管理团队和训练军队其实原理上是相通的,因此,关于这个问题,可以从古代军事家治军的经验中来寻找答案。

我国著名的军事家孙武,就曾经在训练军队时留下一段佳话,不过,他训练的可不是真正的军队,而是吴王后宫的“娘子军”!这是怎么回事呢?其实不管是多么伟大的人物,都是从不伟大、不著名成长起来的,孙武也不能例外。当年,他还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在写下了著名的兵书《孙子兵法》之后,他的老朋友伍子胥将他和他这部流传后世的兵书推荐给了当时的吴王——雄韬伟略的阖闾。阖闾是个识货的人,他把《孙子兵法》十三篇从头翻到尾,啧啧称奇,“真是一部奇书啊!”但是且慢,阖闾开始有疑问了:“孙武这兵书写得是不错,可实战起来怎么样呢?”要不怎么说阖闾是一代雄主呢,他不会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要是日后赵孝成王能有阖闾的这种深层次认识事物的主动性,能够避免以赵括为将损失四十万士兵的后果也说不定。

于是,阖闾面带微笑,对孙武说:“先生的兵书我已经看过了,非常好,可是不知道实际应用起来效果如何,你能不能给我们演示一下?”孙武自然应允了。阖闾为了检验孙武的真实本领,便提出让他以后宫的宫女为士兵来进行演练。

孙武带领吴王分配给他的一百八十名宫女来到演练场,将她们分为左右两队,任命吴王心爱的两个美姬做队长。分配完毕,孙武给宫女讲解了演练规则之后开始训话,他对这些宫女说道:“现在我们就以鼓声为令开始演练。你们明白了吗?”宫女们纷纷说:“明白了。”安排就绪后孙武便开始发号施令,然而宫女们并不听从指挥,只是自顾自喧哗调笑,把演练当做游戏。孙武三令五申,她们仍然不听从号令,队伍一片混乱。于是孙武召来负责执行军法的军吏,要根据军法斩两个队长。吴王听说孙武要杀他的两个美姬,立刻传令说他已经知道孙武能用兵了,让孙武释放两位美姬。孙武回答说:“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执意杀掉了两个美姬,然后以两队的排头为队长,继续进行操练。宫女看到大王宠爱的美姬被杀,才知道孙武当真是说到做到,一个个噤若寒蝉。当孙武重新下达军令的时候,两队宫女都进退有据,行动十分符合规矩,队形也很整齐。孙武请阖闾对队伍进行检阅,但是阖闾因为宠姬被杀,心中不快,托词不来。

孙武于是去拜见吴王阖闾,甫一见面,孙武立刻朗声说:“大王,令行禁止、赏罚分明是兵家的要义、治军的准则。只有从严治军,将士才会不假思索听从号令,军队才有战斗力。”吴王意识到孙武的话很正确,于是怒气全消,拜孙武为将军。

从此,吴国的军队在孙武的严格训练下,素质有了显著的提高。在此后的几年内,先后大破楚军和越军,几乎灭掉越国,吴国也成为了春秋末期的霸主。由此可见,要想提高团队的纪律,首先要做到言出必行,让下属了解你严格管理的决心,明白不遵守纪律的后果,如此这般,才能做到团队上下如同一人,你下达的命令能够被严格执行。

有云:“非法不言,非道不行,上之所为,人之所瞻也。”团队的纪律并不只是针对团队成员制定的,管理者自身也在团队之内,也应该受到纪律的约束。唯有这样,才能让下属感觉管理者与他们是一体的,是平等的关系而非高高在上,只有这样,才有助于培养管理者与下属的亲密关系,提高团队成员的主体意识,才能让团队成员认识到集体的利益与自身的利益是密不可分的,才能产生与集体共存共荣的集体荣誉感和危机感。“制度执行的最好效果就是在无歧视原则下产生的普遍的认同心理”。或许有人会嗤笑这是一种很虚伪的行径,而且,把本应有特权的管理者置于与下属同一标准之下来衡量,是对管理者的巨大束缚,但这样想是错误的,作为管理者,如果做一点小小的事情,对自己要求更严格一些,就能让下属产生对集体的依赖感。

作为政治家、军事家的曹操,事实上在心理战术方面也很有一手,丝毫不逊于大耳垂肩、双手过膝的刘备。曹操治理军队一向军纪严明,而他自己也严于律己。在他讨伐张绣兵发宛城时,为了安抚民心,就派人昭示沿途村民及官吏:“大小将校,凡过麦田,但有践踏者,并皆斩首。”于是,所有的士卒在经过麦田的时候,都纷纷下马小心地牵着马行走。可不巧的是,曹操在骑马行军的途中,坐骑突然被田里飞起的一只鸟惊吓到了,马跑到了田地里,踩坏了一大块麦田。曹操立刻叫来随军的执法人员,让对方为自己定罪。执法的官员很为难,因为《春秋》有云,“法不加于尊”,地位尊贵的管理者是不能被处罚的。曹操却不这样想,他说:“作为军队的统帅,我违反了自己制定的法律,如果不进行处罚,怎么能服众呢?日后我就无法取信于全军了。按照我自己制定的法令,我应该被斩首,但是现在国家需要我率领军队前去作战,我还不能死,姑且割发代替首级吧。”说罢,他拿起宝剑,割下了自己的一缕头发,在全军将士面前展示。士兵见此,都有感于曹操治军严格、言出必行,自然都更加兢兢业业、遵守军纪了。

其实,平心而论,曹操这种行为很是取巧,并非是真正地把自己与下属放在统一标准下进行评判。试想,假如是普通的士兵,不管坐骑被什么惊吓了都好,只要踩踏了麦田,曹操肯定会斩首示众以示军纪严明的,可不会让你在众人面前搞什么“以发代首”的惺惺作态之举。但是,这也说明了一个道理,世界上并没什么真正的公平可言,下属其实并不是真的要求上司跟他们完全一致。管理者只要能够作出与下属同甘共苦、同心同德的姿态,就已经很让他们满意了,普通民众是最容易被满足的一群人。教令之政,只要管理者稍稍用心,是很容易达成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