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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时间:2022-07-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四、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案例再现欧阳女士,2006年3月,曾在北京一家公司工作,并签订了劳动合同。经考虑,欧阳女士同意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经仲裁委员会调查取证,最终依法裁决这家公司,应支付欧阳女士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得的经济补偿金。本案提醒劳动者,如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应要求用人单位出具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文书,千万别随意提出书面辞职报告,以免被动。

四、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案例再现

欧阳女士,2006年3月,曾在北京一家公司工作,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约定,欧阳女士任公司副总经理,月薪为5000元。合同期满后,双方于2007年3月又续签1年。

2007年11月2日,公司召开全体员工会议,宣布因投资方向改变,公司即将关闭,并对关闭期间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安排。下午,公司人事部便贴出了关于办理离职手续的时间、领取补偿金等事项的通知。公司总经理也于当天下午与欧阳女士谈话,告知其有关公司关闭的具体安排。同时,也口头提出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宜。经考虑,欧阳女士同意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天,欧阳女士便按总经理的安排开始交接工作,但因患急性胃病,欧阳女士在交接部分工作后,不得不到医院急诊,并随后向公司请了一周病假。

一周后,病愈后的欧阳女士,又回到了公司继续交接,正准备按规定领取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时,却被告知,她属于自行辞职,公司将不再向其发放经济补偿金。在多次与公司协商,均无结果的情况下,欧阳女士便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要求公司依法支付其应得的经济补偿金。

经仲裁委员会调查取证,最终依法裁决这家公司,应支付欧阳女士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得的经济补偿金。

兵法一点通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9条之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由此不难看出,在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由哪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支付经济补金与否的关键。

本案中,北京某公司在已决定关闭的情况下,以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宣布的方式,表达了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向。随后,公司总经理采取单独谈话方式,进一步明确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公司人事部门也张贴了公司关闭安排和经济补偿标准,从这些事实来看,显然系公司提出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进入实施阶段。但是,公司采取口头谈话,不出具任何解除劳动合同文书的方式,其真实目的就是为了造成公司不景气,员工自行辞职,以达到逃避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义务。

这种规避法律的行为,显然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本案提醒劳动者,如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应要求用人单位出具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文书,千万别随意提出书面辞职报告,以免被动。同时,规劝个别用人单位,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去玩弄法律游戏,而应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履行法定的经济补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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