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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制企业的产生

时间:2022-07-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单个业主投资资金来源有限,逐渐显现出其局限性,这时便出现了合伙制。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使得合伙人因为害怕承担过高的债务风险而不愿扩大企业规模。由于普通合伙企业负有无限责任,风险很大,早在十六世纪下半叶,在意大利的商业城市立法中已经提到了有限合伙企业。

由于单个业主投资资金来源有限,逐渐显现出其局限性,这时便出现了合伙制。企业如果要扩大生产规模,个体所有的资本量已不足以支配整个生产过程,这就需要自然人投资者之间实行资本联合,企业的投资主体开始多元化。自然人以合伙的方式组建生产单位,改善了企业资本结构,扩大了企业资金来源和信用能力,从而提高了其技术创新的能力和动力,加速了一系列技术发明不断涌现,为资本主义的确立奠定了经济基础。

合伙经营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十六世纪中叶,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负有无限责任的普通合伙企业是一种普遍的形式。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使得合伙人因为害怕承担过高的债务风险而不愿扩大企业规模。由于普通合伙企业负有无限责任,风险很大,早在十六世纪下半叶,在意大利的商业城市立法中已经提到了有限合伙企业。“公司”的最初含义是指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合伙人的合伙企业,通常情况下,合伙人为“隐名合伙人”,即仅出资、不出面,无执行业务的权力,责任以出资额为限,实际上这样的合伙人介于股东和债权人之间,这样的合伙企业可以认为是公司的原始形态,是一种过渡的中间形态。合伙企业所有者数量增加,所有权趋向分散化,从而对商品经济的相容程度增加;资金筹集范围扩大,数量增多,信用能力增加,获得贷款能力增强,从而使企业规模扩大成为可能;企业管理权分散,有更多的人参与到企业组织的决策和管理中,这样可以提高企业的决策能力和管理能力,减少企业组织决策失误的可能性,获得更多的扩展机会和更大的抗风险能力,进而使企业可以从事风险较大的投资,有能力开拓新的产业领域,所以合伙企业一经产生便获得了强大的生命力。

但是这种企业制度形态并不是企业制度创新的终极形态,它还有很大的缺陷。尽管企业资金来源拓宽,但依旧很难满足其规模扩张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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