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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绿色科技的研发

时间:2022-07-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建立健全绿色标准和标识制度引导产学研各方面共同推进国家重要绿色技术标准研究、制定或更新。通过制定国际领先或国内领先水平的标准,推动中国绿色技术标准的国际化,抢占国际绿色技术话语权。(三)建立绿色科技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是促进我国绿色技术自主创新及自主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提升中国绿色产业未来竞争力和发展权益的基本制度保障。

(一)建立健全绿色标准和标识制度

引导产学研各方面共同推进国家重要绿色技术标准研究、制定或更新。通过制定国际领先或国内领先水平的标准,推动中国绿色技术标准的国际化,抢占国际绿色技术话语权。推动绿色标志和能效标准程序法律化,改进绿色标志认证程序,切实体现获得绿色标志产品和能效标识产品在全生命周期各个阶段环境性能的优越性。对获得绿色标志的企业在财政、金融、税务等方面给予相应的倾斜政策,支持绿色标志制度的推行。

(二)建立绿色技术验证制度

绿色技术验证人员的组成。绿色技术验证应由验证评估机构、专家小组、技术持有方等共同参与进行,各方分工合作。验证评估机构负责制订验证计划、开展验证并编制验证报告;专家小组由验证技术对应的行业专家组成,负责审议技术文件并提出建议;技术持有方提出验证申请并配合验证工作。

建立技术验证中心。根据绿色技术的分类特征,建立分类型的验证机构,包括环境保护技术验证中心、节能减排技术验证中心、生态保育技术验证中心等,环境保护技术验证中心开展清洁生产、污染物监测、污染治理等方面的技术验证,节能减排验证中心开展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节能、低碳等领域的技术验证。

制定支撑绿色技术验证规程。为了保证验证制度的科学化和规范化,需要制定支撑绿色技术验证相配套的指南、程序、标准、规范,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

(三)建立绿色科技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是促进我国绿色技术自主创新及自主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提升中国绿色产业未来竞争力和发展权益的基本制度保障。

建立绿色技术专利分类号。借鉴世界知识产权局国际专利绿色技术分类索引,结合中国绿色技术发展重点和实际情况,建立中国绿色技术专利分类号,引导创新主体开展绿色技术创新。

在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中,增加“绿色性”要求,将“绿色性”作为专利授权的条件之一。同时在一些可能对资源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技术领域,研究制定技术的“绿色标准”,作为专利授权与否的强制标准。

构建绿色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和绿色技术专利数据库,提供国际绿色技术专利动态信息,以及绿色关键技术和产品专利检索、分析和预警服务,使技术需求方和公众可以轻松地从知识产权的网站中检索出感兴趣的绿色技术专利。

围绕行业发展需求,探索多种方式,提供务实的服务,引导市场主体强化专利信息利用,促进专利的转化应用。

(四)绿色科技税收优惠政策

加强对税前扣除、税收抵免等科研税收激励和管理机制的探索、完善和推广、落实,使研发税收优惠成为对企业创新的、有效的、普适性的激励政策。

适时调整税收优惠政策的激励重点。将主要集中于高新技术产品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税收优惠,逐步转向开发环节与中间实验环节的税收激励;将税收优惠政策的激励重点从鼓励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向企业自主科技创新调整,降低自主科技创新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促进企业形成良好的科技创新循环机制。

减免从事绿色科技创新研究、推广和应用的企业各项税。绿色科技研究、推广和应用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以税基减免为主、税额减免为辅。税基减免在税前优惠,只要企业实施了绿色科技研究、推广和应用活动,就可以成为税收优惠的对象;税额减免在事后优惠,偏重于利益的直接让渡。鼓励企业对绿色科技研究、推广和应用,逐步提高我国企业绿色科技竞争能力。

加速绿色科技研发的机械设备折旧。凡从事绿色技术研发的企业,或者企业为实施绿色科技研发所购进的关键设备,由企业根据绿色科技项目的性质自主选择折旧年限。在加速折旧的审批和实际操作方面简化手续,缩短折旧年限,提高折旧率,降低资金成本,以加快企业的绿色科技研究设备更新与技术进步。

绿色技术创新准备金免征所得税。准许企业按照销售或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设立各种绿色技术创新准备金,如风险准备金、技术开发准备金、新产品试制准备金以及亏损准备金等,用于研究开发、技术更新等方面,并将这些准备金在所得税前据实扣除,从而激发企业进行绿色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推行绿色科技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一是对个人获得绿色技术转让费、绿色技术专利使用费等收入减免个人所得税。二是对科研人员从事绿色技术研究与开发活动取得特殊成绩或贡献所获得的各类奖金及特殊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三是对从事科研开发人员以绿色技术入股而获得的股权收益,包括红利和转让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五)建立绿色技术创新投融资机制

财政投入。政府通过财政预算拨款方式,对符合政策的绿色科技研究、推广和应用项目提供资金支持,提高绿色科技研究、推广和应用的积极性。

贷款优惠。政策性金融机构设立绿色科技贷款,对从事绿色科技研究、推广和应用的各个环节提供低息、无息的优惠贷款,解决绿色科技活动资金不足的问题。

绿色科技风险投资。将社会大量的分散资金聚集起来实现资本化,为绿色科技活动提供资金支持。

政府购买。对适用于公共部门的绿色技术、绿色产品,政府采取直接购买的方式,将其运用于社会公共事业,发挥最大社会效益,促进绿色科技主体创新的积极性发挥。

(六)建立绿色科技成果采购制度

实行促进绿色科技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制度,将节能减排产品、低碳产品等绿色科技产品纳入《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目录中,对绿色科技产品的内涵、实施主体、标准、清单以及程序等在立法层面上作出明确界定,以便使采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都能得到法律的保障和约束。以此构建和完善政府绿色采购的法律体系并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和具体措施,明确政府采购优先选择国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装备和产品。确定绿色科技创新产品占政府采购的比例,保证应有规模等。

(七)设立绿色技术创新投资基金

在政府进行补贴、加大投入的同时,聚集社会资金参与绿色技术创新活动,降低研发企业风险,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加速成果转化进程,提高产业化。

[7] 何小青:《消费伦理研究》,上海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72页。

[8] 绿色科技组织:《中国绿色科技发展报告2013:站在十字路口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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