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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稚产业理论

时间:2022-07-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幼稚产业理论_应用型本科规划教材国际经济学一、幼稚产业理论幼稚产业的观点最早是由美国政治家汉密尔顿于1791年提出的,但真正引起人们注意是在德国经济学家李斯特的论述之后,他在1841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一书中详细阐述了幼稚产业保护的理论。而且李斯特也认为,一国制定的关税水平要适当,既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李斯特的理论以后一直被广泛应用,成为落后国家保护其工业的主要论据。

一、幼稚产业理论

幼稚产业的观点最早是由美国政治家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于1791年提出的,但真正引起人们注意是在德国经济学家李斯特(Friedrich List)的论述之后,他在1841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一书中详细阐述了幼稚产业保护的理论。

所谓幼稚产业(Infant Industry),是指处于创建期或成长阶段、尚未成熟的产业。这种产业具有潜在的优势,如果对其实行暂时性的保护,它便可以迅速成长起来而获得现实的优势,从而在取消保护的情况下也能与国外成熟的产业平等竞争。为了实现潜在的优势而对该产业实行暂时性的保护是完全正当的,因为如果不提供保护,该产业的发展便难以继续,潜在优势也就无法实现。不过应当注意的是,保护应该是暂时的,当该产业成长起来以后就应该撤除保护,实行自由贸易。

李斯特认为,自由贸易理论的基础是世界经济主义,即只考虑全人类与个人的利益,而没有考虑作为两者中间体的国家的存在。国家之间进行贸易,不能单纯按照商人的看法从价值理论来衡量,还必须时时考虑与国家现在和将来的生存、发展以及权力等有重要关系的因素,即一国的生产力。按照他的理解,财富的生产力比财富本身更重要。保护幼稚产业论的核心是一国实行贸易政策,必须同本国工业发展的进程相适应。其内容主要有:

(1)各国经济发展的历史都要经历5个阶段,即原始未开化时期、畜牧时期、农业时期、农工业时期、农工商业时期。

(2)不同时期应该采取不同的贸易政策。例如,在农业时期,一国可以实行自由贸易政策,自由输入农产品,自由输出工业品,一方面可以促进农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可以培育工业基础。在农工业时期要实行贸易保护政策,对本国有发展潜力的工业,采取贸易保护措施,防止外国的竞争,实现本民族工业的建立与发展。在农工商业时期,当本国的工业已经有了相当的基础以后,可以采取自由贸易政策,并用先进的工业品打入别国市场,以获取最大的贸易利益机会。

(3)关于保护工业的选择。李斯特所主张的贸易保护并非对所有工业的保护,而是对有前途的受到国外强有力竞争的有发展潜力的幼稚工业采取贸易保护。

(4)在保护时限上,李斯特主张的贸易保护也不是持续性的,而是暂时性的,保护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5)在保护方式上,李斯特认为,贸易保护的主要手段应以禁止进口和征收高额进口税为手段。

由此可见,李斯特只是在发展的特定阶段主张限制商品贸易,多数情况下,他赞成自由贸易。而且李斯特也认为,一国制定的关税水平要适当,既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因为,征收关税会使国内该商品的价格上升,消费者利益受损。但随着本国工业的发展,该商品的国内价格将会下降,消费者将能够享受本国经济发展的长远利益。如果这种长远利益大于短期利益,该国就应该实行贸易保护政策。李斯特的理论以后一直被广泛应用,成为落后国家保护其工业的主要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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