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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档饭店和旅馆招待所的存量结构

时间:2022-06-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经济型酒店的改造存量基数庞大,具备改造潜力的业态主要集中在两个部分:低档的星级酒店,以及部分社会旅馆招待所。再次,低星级饭店的经营收入明显低于其数量比例。旅馆行业包括了社会旅馆和个体旅馆,从数量上说,旅馆是中国住宿行业的主力。

经济型酒店的改造存量基数庞大,具备改造潜力的业态主要集中在两个部分:低档(一星级、二星级)的星级酒店,以及部分社会旅馆招待所。这两个部分的住宿设施目前面临一些发展上的困境。社会旅馆一直处于住宿行业的发展低端,在管理、经营、技术、市场等各个方面都比较落后,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目前的市场要求。而很多低星级饭店由于在管理上和产品设计上比较僵硬,所以在市场结构发生大变动的状态下,缺乏灵活变通的能力,导致在经营业绩上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对这两块住宿设施进行改造,采取新的管理理念和生产技术来实现产品升级,从而增强其市场竞争能力,是当前中国住宿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1.低星级饭店的存量结构及其特点

从星级酒店来看,最近几年,星级饭店数量一直保持适度增长,2008年末,全国共有星级饭店14 099家,其中二星级饭店5 616家,共有39.15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24.6%;一星级饭店518家,共有2.64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1.7%。[3]

表5-4 中国2007年星级饭店规模及其经营情况统计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2008》

根据表5-4可以计算出,占星级饭店客房总数26.3%的一、二星级饭店营业收入只占星级饭店总营业收入的13.6%,客房出租率也明显低于高星级饭店。究其原因,低星级饭店一般规模较小,很少引入国际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经营网络,呈现各自为政、独立分散的状态,无法达到规模经济,在对新技术和管理理念的运用上也比较落后。这些因素直接导致了低星级饭店较低的客房出租率和盈利能力。

表5-5 中国2007年星级饭店每间客房的收益统计

数据来源:《中国旅游统计年鉴副本2008》

根据星级饭店每间客房的收益统计(见表5-5),虽然各个星级之间的每间客房年接待人数没有显著差异,但是低星级饭店的每间客房年收入明显低于高星级饭店,这主要由两个原因造成:一是低星级饭店的房价远远低于高星级饭店;另外一点,就是低星级饭店经营管理水平较低,致使饭店管理成本较高,影响了收益。

根据星级饭店的人均效益统计(见表5-6),低星级饭店的全员劳动生产率维持在7万元/人~8万元/人的水平,明显低于高星级饭店10万元/人~20万元/人的水平。在人均利润、人均税金等企业景气指数、贡献率方面,低星级饭店也处于较低的水平。低星级饭店较低的人均效益主要受内外部两个原因影响。外部原因是剧烈的市场竞争和产品同质性影响了低星级饭店的收益;而从企业内部看,低星级饭店对人力资本的管理比较落后,激励机制和奖惩机制的缺失使得人均生产率低下,内部成本管理松弛,很多国有与集体性质的低星级企业经济效益意识薄弱,成本指标不断上升。

表5-6 中国2007年星级饭店的人均效益统计

数据来源:《中国旅游统计年鉴副本2008》

综上,低星级饭店的特点主要是:首先,国有低星级饭店占据大多数,但是业绩表现平平,低于行业平均值。从投资主体来看,超过半数的饭店都是国有性质的,一星级饭店中有50.68%的饭店属于国有企业,二星级中有52.22%。但是从客房出租率来看,国有一星级饭店为49.47%,二星级的是55.57%,都低于行业平均客房出租率的50.92%和57.14%。

其次,低星级饭店的规模较小,无法形成规模效应,影响其经营业绩。有88.12%的一星级饭店和77.18%的二星级饭店客房数量在100间以下,客房数量在100间~199间的饭店一星级占10.53%,二星级占20.45%。这说明超过95%的低星级饭店规模都比较小。由于受到规模限制,客房规模低于100间的其客房出租率分别为49.99%(一星级)和56.46%(二星级),都低于行业平均值。

再次,低星级饭店的经营收入明显低于其数量比例。一星级饭店在客房数量上占据总量的3.4%,但是收入只占总收入的1.52%;二星级饭店在客房数量上占据总量的31.6%,但是收入只占行业总收入的20.28%。星级饭店行业平均客房出租率为60.62%,但是一星级和二星级饭店的客房出租率都低于这个平均值,分别为50.92%和57.14%。

总之,相当一部分低星级饭店缺乏良好的品牌形象,没有建立运营和销售网络,在管理经营方面也缺乏经验,所以导致了他们承受市场竞争和波动的能力比较低;小而全、多而杂的企业结构设置使得他们无法有效降低成本,在盈利能力方面更加欠缺,导致了大量的低星级饭店无论在品牌、网络、管理方面,还是在盈利能力方面,都远远落后于高星级饭店。所以,在新的市场条件下,面对不断出现的新生竞争力量,至少有上千家的星级饭店将面临改造和转型。

2.旅馆行业的存量结构及其特点

首先,旅馆行业是中国住宿行业的主体部分,数量庞大。旅馆行业包括了社会旅馆和个体旅馆,从数量上说,旅馆是中国住宿行业的主力。社会旅馆的具体形态包括旅馆、招待所、疗养院、培训中心、会议中心、客栈、旅舍等。据统计,2003年全国社会旅馆共计80 074家,客房总数约3 724 196间,床位总数约7 863 601张,固定资产原值为3 572万元,年末从业人员将近337万人。而个体旅馆的总数为193 971家,客房数量为2 616 588间,拥有床位5 719 114张,雇佣的从业人员为694 052人。因此,2003年的旅馆总量为274 045家,客房数量为6 340 784间,床位总数为13 582 715张。从收入上说,中国住宿行业收入的一半以上来自于旅馆行业。2003年全国住宿业营业收入约为2 500多亿元,其中星级饭店营业收入983.16亿元,约占39%,同比增长7.5%;社会宾馆及个体旅馆营业收入1 500多亿元,约占60%。[4]

其次,中国的旅馆行业规模小,出租率普遍比较低。在社会旅馆中,70.59%的旅馆只拥有50间以下的客房;21.85%的旅馆客房数量在50间~99间;只有不到8%的旅馆客房数量在100间以上。这种小规模的旅馆呈现分散经营、产品雷同的直接竞争局面,而且管理和经营理念落后,缺乏竞争力,产品形态低端,质量水平比较低,缺乏营销意识,过多的数量导致恶性竞争,使得客房出租率一直徘徊在比较低的层次上。2003年,全国社会旅馆年均出租率仅有40.56%(见表5-7),而同期中国经济型连锁酒店的年均出租率都保持在80%以上。

表5-7 2003年中国住宿行业社会旅馆数量和规模统计

数据来源:国家旅馆局,《中国旅游统计年鉴副本2004》

再次,旅馆业投资主体比较单一。在社会旅馆的所有制结构中,国有性质的旅馆占37.65%,集体性质的占28.1%。国有和集体性质的旅馆数量过多,港澳台和外商投资的旅馆只占总数的1.17%,旅馆行业缺乏多元化投资主体的推动,经营效益和管理理念大多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市场运营手段和先进的管理技术并没有应用到这个行业中,整体的客房出租率都比较低迷(见表5-8)。

表5-8 2003年中国住宿行业社会旅馆类型与数量统计

续表5-8

数据来源:国家旅馆局,《中国旅游统计年鉴副本2004》

总之,总量为27万家,客房数量为634万间,床位为1 358万张的旅馆行业接待容量占据了住宿行业接待容量的87%,营业收入超过了60%,但是客房出租率比较低,绝大多数处于经营不良的状态。由于缺乏市场营销理念,各自为政,分散经营,管理经营手段落后,产品同质单一,所以销售和盈利能力方面远远落后,产品升级和经营改造的压力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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