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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工作的意见

时间:2022-06-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制定工作方案各有关区县要按照全市工作方案,结合本区县实际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方案,进一步明确乡镇、村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确定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联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的顺利推进。凡属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范畴的企业、村都要认真履行报送基础数据的职责。

为加快推进上海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的网络化监管平台建设,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手段,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农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就推进本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进一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巩固基层政权建设,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为宗旨,按照“制度加科技”的工作要求,依托现代化信息网络技术,落实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收益分配权,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网络化监管体系,确保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保持农村社会稳定。

二、遵循原则

一是坚持稳妥推进、逐步完善的原则,确保监管平台建设工作的质量;二是坚持整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努力做到资源共享,分级管理;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系统数据的及时性和真实性。

三、建设目标

在全市实行农村会计电算化的基础上,按照整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分三个阶段:2011年12月底,实现50%的乡镇及所辖村纳入本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并进行系统试运行;2012年9月底,全市涉农区县的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信息基本纳入监管平台;2012年12月底之前进行验收总结。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基本建成市、区县、乡镇、村四级联网的上海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平台功能分为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资源管理、报表管理、合同管理、“三资”预警、“三资”公开、领导查询等八大模块,实现集体“三资”管理及运行情况的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实时监管。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主体

区县各相关职能部门是监管平台建设、应用、管理、维护、监督检查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本意见要求,落实牵头部门,建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工作班子,形成工作合力

(二)制定工作方案

各有关区县要按照全市工作方案,结合本区县实际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方案,进一步明确乡镇、村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开展业务培训

由市农委牵头,以区县为单位,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录入人员和系统管理人员的操作培训,提高基层干部和具体操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加强工作指导

市、区两级职能部门要经常深入区县、乡镇、村,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工作的指导、服务,明确工作要求,统一政策口径、建立工作例会、实行分片联系制度,切实帮助区县、乡镇解决监管平台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监管平台建设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农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建立监管平台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监管平台建设的组织和推进等工作。各有关区县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协调组织本区县监管平台的建设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确定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联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明确部门职责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协调、推进、监督检查、查处等工作;农委部门牵头政策法规指导及监管平台软件开发、工作推进、人员培训及系统数据审核等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安排专项经费,保障监管平台的开发建设和正常运行;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组织本区域内监管平台网络建设和互联互通工作等。

(三)确保经费保障

根据“事权与财权统一”的原则,市级监管平台的软件开发、查询展示、“农民一点通”信息公开系统软件开发、师资培训、硬件和网络设备等,所需相关费用,由市级财政予以保障。区县监管平台的运营、维护,包括数据采集、数据接口、硬件配备、人员培训、工作经费等所需费用,由区县级财政予以保障。

(四)夯实基础数据

科学、准确的基础数据,是农村集体“三资”网络化监管平台有效运行并切实发挥其功能的前提。凡属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范畴的企业、村都要认真履行报送基础数据的职责。各有关区县要在做好监管平台硬件、软件建设的同时,认真做好基础数据的采集,区县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基础数据的审核把关,真实反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运营的全貌。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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