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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地合作建房后分得房屋

时间:2022-06-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甲方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开发建设房屋,乙方将一定比例的房屋分配给甲方作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对价。在这一合作进程中,乙方发生了购买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的行为。

甲方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开发建设房屋,乙方将一定比例的房屋分配给甲方作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对价

在这一合作中,对甲方应按“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征收营业税及附加和土地增值税,双方分别核定各自的营业额。甲方转让土地使用权给乙方的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乙方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或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城建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土地增值税

甲方分到房屋的会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

贷:应收账款——乙方

甲方若将分得的房屋销售,则发生了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对其销售收入应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及附加;若有增值还要征收土地增值税,其会计处理办法与上面相同。在这一合作进程中,乙方发生了购买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的行为。

甲方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的会计处理方法为:

借:无形资产

贷:应付账款——甲方

乙方将开发建设的房屋分给甲方,会计处理方法为:

借:应付账款——甲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城建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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