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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建设是新型城镇化推进过程中的战略选择

时间:2022-06-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自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小城镇、大战略”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小城镇发展陆续提出了“发展小城镇是我国城镇化道路的重要途径”、“发展小城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等一系列的战略部署。

自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小城镇、大战略”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小城镇发展陆续提出了“发展小城镇是我国城镇化道路的重要途径”、“发展小城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等一系列的战略部署。吉林省政府多年来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城镇化规划,《吉林省小城镇平台建设规划》、《小城镇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小城镇建设规划》、《小城镇布局调整规划》、《小城镇环境保护规划》等等,从战略高度把小城镇建设列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2012年编制完成《吉林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全省281个建制镇编制了总体规划,初步形成由城镇体系规划、特色城镇化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等各级各类规划构成的全省城镇化规划体系,为新一阶段我省特色小城镇建设指明了战略方向。辽宁省为贯彻实施《辽宁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年)》,着力提升全省城镇化发展质量和内涵,“十三五”推进新型城镇化规划实施方案中,把重点发展县城和小城镇作为下一步的重点任务。强调要发挥小城镇连接城乡的节点作用,充分挖掘自然和文化资源,打造富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小城镇,优先发展重点镇和特色镇,增强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的能力。近年来,黑龙江省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小城镇建设步伐加快,探索出了政府主导型、场县共建型等城镇化发展模式。出台的《黑龙江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明确规划,要加快县城和132个重点城镇建设,提升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城镇化能力;支持农垦、森工局(场)址所在地发展特色小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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