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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梦的那些岁月

时间:2022-06-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龚柏华WTO成立二十周年之际,清华大学法学院、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等单位举行了庆祝活动,邀请WTO上诉机构全体成员来华参加相关学术庆祝活动。随着涉及中国的WTO争端案子增多,自2009年到2011年,我们改出《WTO争端解决与中国》,将每年涉及中国的案子全文翻译出版。

龚柏华

WTO成立二十周年之际,清华大学法学院、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等单位举行了庆祝活动,邀请WTO上诉机构全体成员来华参加相关学术庆祝活动。原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现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国华,邀请国内从事WTO法律工作的官员、律师和学者,以“我与WTO”为主题,结合自身的经历,畅谈与WTO“相识、相知到相爱”的历程。在杨教授的邀请下,我撰写了这篇“追梦WTO的那些岁月”,并将之作为本书的序。

作者参加在清华大学举行的WTO二十周年庆祝活动

作者参加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举行的WTO二十周年庆祝活动

我与WTO相识可追溯到其前身GATT时代。1983年在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当时法律专业“寄宿”在国际政治系)读本科三年级时,选修了董世忠老师的“国际经济法”。当时董世忠老师刚从日内瓦高等研究院取得GATT真经回国,就在复旦开设“国际经济法”布道传经。董老师上课没有正式教材,自编油印教材。“国际经济法”实际上主要内容就是关贸总协定(GATT)。现在能够回忆起来的也就是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这些粗线条的内容了。后来国内“复关”热兴起,很多人摇身一变成了“GATT”专家。记得董老师上课时打趣地说过,要识别某人是否专业学“GATT”的,就看他如何读“GATT”,如果他将它读成四个字母(G-A-T-T),就说明是半路出家。后来验证下来还觉得挺灵的。1984年7月从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毕业后,我就直接考取了复旦大学法律系国际法专业(1985年法律专业正式从国际政治系分离出来),师从赖鹏城和董世忠两位教授,因此专业也一直游走于国际公法和国际经济法之间。当时记得,董世忠教授给我们研究生用英语上国际经济法专题,重头戏自然是GATT。1985年时“GATT”已经在国内预热了。

董世忠、张乃根、龚柏华三位来自复旦大学法学院的中国政府推荐的WTO争端解决专家组专家合影

1989年8月,托中美法律交流教育委员会(CLEEC)的福,我有幸被选派到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律中心读法律硕士,不过当时杰克逊教授还没有来乔治城大学。(1995年本人去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时,杰克逊教授又“跳槽”到乔治城大学去了,后来直到2002年访美时特意回到乔治城大学法学院蹭了杰克逊教授的课,总算弥补了这个跳空缺口。)众所周知,乔治城大学法律中心是学习GATT/WTO的世界级“学校”,这儿不仅有大学者上课,还有大法官、大律师客串讲座,是国际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最佳学习地方。记得1990年在美写的硕士毕业论文题目是“美国对华反倾销调查中的市场地位问题”,其实当时一点实务经验也没有,只不过是听了美国商务部相关官员的课后,比较超前地选对了一个有意思的题目。

作者在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律中心与杰克逊教授合影

我与WTO的“相爱”始于2000年底。2000年10月,我经复旦大学选派正准备去德国马普国际法与比较法所做半年的访问学者,当时的选题是欧共体竞争法的域外适用研究,我1987年的硕士毕业论文写的就是类同题目。研二的时候美国外教给我们开了一门反托拉斯法的课,该法的“经济宪法”地位深深地吸引了我,并幻想中国搞市场经济一定要有这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大法。一天,偶然看到《解放日报》上关于“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的招聘广告,当时国内WTO热已经快要爆表了。于是我抱着凑热闹的心态去应聘,可能是因为有乔治城大学法律中心留学的背景,或可能是需“替补”上场,反正很快就得到通知报到。当时我正热衷于另一项道德指数很高的事业:我与华东政法学院的周洪钧、管建强教授等在日本东京参加“模拟远东国际审判法庭”,为昔日慰安妇诉讼辩护。当时模拟法庭的地址故意选在离靖国神社不远的九段会馆。由于是穷书生,我带了一星期的方便面充饥,以致后来我对学生半开玩笑地说,我基本不吃方便面,因为一吃方便面我就会联想到苦难的“慰安妇”。回国后,经过上海市政府与复旦大学领导的协调,我就被“出租”给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从事信息部主任工作。

作者在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办公大楼外的留影

我与WTO相知转眼有十五个年头了,虽然未结正果,但风风雨雨、情深意切。我们的主要约会场所是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非常感谢中心提供了很好的工作平台,当然本人也为中心谋划了不少创新举措。由于做信息部主任的缘故,我保持了每天上午用“WTO”关键词搜索相关新闻的习惯,已经十五年。记得当年美国学者型律师帕林(Parlin)自豪地对我说,他是唯一天天搜索WTO新闻的人。不知道他的纪录是否已被东方的一位WTO痴情者所打破否。

担任信息部主任后,我主要做了四件大事:

第一是编制《WTO快讯》。当时WTO在国内已经很热闹,因此任何有关WTO的信息都成为炙手可热的畅销品。《WTO快讯》很快受到各界的追捧,不少单位花钱来购买我们的“内参之页”内容。那时候真的感到WTO在中国是遍地黄金啊!《WTO快讯》已经编制到二百多期,主编也已经换了两位年轻人。

第二是编译《WTO案例集》,目的是提供“原汁原味”的案例报告全文。这项工作从2001年到2008年,每年都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一册,将当年的上诉机构报告全文、专家组报告摘要全文翻译。随着涉及中国的WTO争端案子增多,自2009年到2011年,我们改出《WTO争端解决与中国》,将每年涉及中国的案子全文翻译出版。自2012年起,经商务部条法司的建议,开始以“一案一书”的形式,组织团队翻译或校对出版涉及中国的案子。目前已经出版的有:《美国—影响中国禽肉进口的某些措施案》,《美国—对部分中国产品征收最终反倾销反补贴税案》,《中国—影响知识产权保护和实施措施案》,《中国—影响电子支付服务的若干措施案》。特别要感谢朱榄叶教授及其团队的鼎力支持。当时我对来访的杰克逊教授说,中国含有WTO关键词的书已经超过三千种,老先生惊讶的神态我仍然记忆犹新。此外,作为项目负责人,推动了张玉卿主编的《WTO大辞典》在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后来我遇到张玉卿老司长时经常说这是一件“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工程,但张司长比我乐观,认为“后无来者”言之过绝。真的期待“后有来者”!

作者主编或执行主编的部分论著

第三是争取WTO秘书处在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设立“WTO资料查询中心”。为了此事,2001年4月,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还专门派我和另外一位同志去日内瓦。这也是我第一次去被誉为人间天堂的日内瓦。我们非常荣幸地借住在现为中国驻WTO代表团的官邸,当时莱蒙湖畔中国WTO官邸落成不久,孙振宇大使还没有上任,所以我们先享受了大使待遇一把。WTO资料查询中心设在WTO发展中成员的“首都”,但由于中国地方机构太热情,纷纷抢要示爱。先是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抢设了一个,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闻风也紧跟其后抢得一个,成为全球第100家。后来中国驻WTO代表团还不得不照会WTO秘书处,以后中国地方机构的类似要求要通过代表团表达,紧急刹车。其实,我当时去WTO秘书处还有个任务就是去解释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的logo为什么长得有点像WTO的logo。我向法律司主管的官员解释了我们的logo由“S和C”构成,代表了Shanghai,Consultation和Center,整个构图是上海黄浦江的河道,云云。其实法律司的官员非常乐意大家使用WTO的logo。他拿出了一大堆WTO的logo图案,指导如何正确使用。就在那次,我第一次听说有个仿冒WTO的www.gatt.org的网站。不过法律司的官员说懒得去追究,免得为其做广告。

第四是设计“反倾销预警和监控系统”。当时企业对中国入世寄予厚望的是可以摆脱反倾销之类的贸易保护主义,但现实中又屡屡遭遇反倾销指控,企业急需应对良方。记得当时各路大侠纷纷出来撰文支招,无非是“政府重视,协会支持,企业争气”这类老三篇。我偶然得知台湾相关部门搞了个“贸易救济防火墙工程”,征得领导同意,飞赴台湾观摩,回上海后闭门造车,终于推出了概念性的“反倾销预警和监控系统1.0”。曾经担任过WTO副总干事的美国人斯道勒(Stoler)主编《应对入世的挑战》(Managing the Challenges of WTO Participation:45 Case Studies)一书,选用了发展中成员入世后的45个案例,还把我撰写的这个反倾销预警系统的案例编入书中,该书被长期挂在WTO官网上(https://www.wto.org/english/res_e/booksp_e/cas-estudies_e/case11_e.htm),为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做了个免费大广告。

作者与被誉为“WTO争端解决之父”的胡里奥·拉卡特穆罗(Julio Lacarte-Muro)在上海WTO资料查询中心合影

作者与被誉为“GATT之父”的杰克逊教授在上海WTO资料中心交流

作者与到访的前WTO总干事拉米合影

WTO曾经给我们这些恋她的带来欢乐和讲课费。WTO的或真或伪的专家一度受邀四处讲座。我印象最深的一次讲座是对全国著名广播女主持人的培训讲座。邀请方要求我讲“中国入世与广播女主持人的关系”,而且要求不能笼统地讲大背景变化带来的间接影响关系,要讲直接关系。我被逼急了,就说“WTO与你们这些大美女没有关系,一定逼我讲,那只能说你们与WTO有暧昧关系”,结果哄堂大笑。回忆起来,我还讲过“WTO与计划生育”,“WTO与劳动改造”吧。

我在复旦大学法学院实际上没有专门开设过WTO法的课,而主要将它融入我为研究生开设的“国际法专题研究”中。由于我讲授“国际法专题研究”是以真实或胡编的案例讨论为主的,由此引出后面与杨国华教授在网上“WTO案例教学法”大讨论的美谈。我觉得案例教学法要成功,要有三大前提:第一,勤奋的学生;第二,称职的老师;第三,丰富的资料。勤奋的学生很重要,如果你布置的案例阅读材料他们不看完,再高明的大师也是无计可施的。现在要让学生大声说“WTO,我爱你!”已经不太容易了。所以我还是认为这是“小众”的精品课程,愿者上钩。称职的老师更难找。案例教学法的老师,他一定类似围棋高手,让对手随意下手(即学生随意提问),他通过引导性的反问、反驳,将他教学的“局”布开,以激发学生的主动思考、自主学习;称职的老师还需要有痴迷WTO的心结。丰富的资料,在早期案例教学法中往往是其不成功的借口。现在获取案例的渠道已经与世界同步,中国涉及WTO的案例也足够丰富。当然案例教学法一定要配套一本“和蔼可亲”的教科书。

在WTO成立二十周年之际,在凝视WTO这三个字母时,脑海中联想出其不同的组合。WTO可代表“Wine,Tea and Orange juices”的物质生活一面,我们的WTO大律师已经把这做得炉火纯青。WTO可代表“We Take Opportunity”,一些人抓住机遇,出专著、评职称,与时俱进。WTO可代表“We Talk Only”,我们的一些官员嘴上讲市场经济、对外开放,骨子里还是怀念盖章子、批条子的美好时光。对我们这些与WTO相伴二十年的学者,我们也许只能弱弱地说We Too Old!好在,国内WTO研究者后浪推前浪!

以WTO为代表的多边贸易机制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多哈回合面临崩溃的结局。我从WTO秘书处买来的一个WTO纪念茶杯,用了十年后近日不慎断柄。断柄的WTO茶杯仍有断臂维纳斯女神般之魅力,我会不离不弃,继续厮守这WTO一杯(辈)子!

我的办公室里有一张当年《新民晚报》专栏漫画家郑辛遥画的漫画:用WTO三个字母构成的一副眼镜戴在一个人的鼻梁上,旁边写道:“WTO不仅是一个组织,更是一种思维。”我非常喜欢这段话,也希望我们这些WTO新老粉丝,脑门中有这副WTO思维的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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