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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政法规应该规定公开的事项

时间:2022-06-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行政程序法的合法原则要求:第一,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必须按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方式、步骤进行,不得违反。

(四)行政程序法的原则

行政程序法的原则,是指行政程序法的制定和实施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或体现在行政程序法典中,或体现在零散的程序性法规中,或以法的一般原则,或以不成文的判例法形式存在。

在学术界,对有关行政程序法原则或行政程序原则的阐述,观点纷呈,但总体上都涉及了行政行为的效率定位、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保障、行政程序订立的法律缘起、行政过程的社会化要求等方面。我们在思考中国行政程序法的原则时,选取的视角是综合性的,即从体现行政程序法的普遍性原则和体现行政程序法的个别性原则相结合的角度出发,主张中国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应包括公正原则、效率原则、民主原则与合法原则。

公正原则

也就是公平正义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在程序上平等地对待行政相对人各方,排除各种可能造成不平等或有偏见的因素,以求符合公共行政的正义目标。这是我国行政程序法的首要准则。

效率原则

是指行政程序的设立和实施必须有利于行政效率的实现和提高。就行政程序法的最初缘起来说,效率原则是行政程序法最早确立的原则,如奥地利1925年制定的《普通行政手续法》就十分注重行政效率,并作为主要的立法原则。目前这一原则已普遍为西方国家,尤其是大陆法系国家所采纳。但就行政程序法在现代发展的主流趋向而言,它的更为关键的、第一位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而对行政权予以约束,也即其首要原则是公平正义。这一点也可以从现代西方(尤其是英美法系的国家)行政程序法的理论基础,即自然正义原则和正当法律程序原则中得到验证[10]。只是对中国而言,既面临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任,又面临改革行政体制、提高行政效率的重任;既面临依法行政、公正服务的重任,又面临科学行政、有效服务的重任,所以,效率原则始终是行政程序法的根本定位之一,它同公正原则一道构成中国行政程序法的两大核心原则。

民主原则

体现在行政程序法方面,包括了民主和公开两方面内容,概要地讲,就是指行政机关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拟定行政计划、作出行政决策时,在实施行政行为、作出行政决定时,相对人有权了解和参与,并在程序上有法律的保障。这一原则也涵盖了行政相对人参与原则。这项原则的具体要求是:第一,行政机关的活动过程与行政信息,除了法律规定必须予以保密之外,应一律公开,让公民了解,确保公民的知情权。第二,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尤其是进行涉及社会整体发展和牵涉公民切身利益的宏观决策时,应确保公民的参与,并进行广泛调查取证,为利害关系人举行听证,允许公民对行政法规、规章的制定进行听证、论证,落实公民的参与权。第三,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的过程中,应切实、充分地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合法原则

是指行政活动的程序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与之相抵触;出现自由裁量的情况时,行政行为必须遵循一般程序的原则,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实施。这一原则,其实就是依法行政原则在程序方面的具体体现。行政程序法的合法原则要求:第一,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必须按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方式、步骤进行,不得违反。第二,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式行政活动,必须在一般程序原则的指导下,以合理、适当、公正的方式进行。第三,行政机关行使职权,不得侵犯公民的权利和自由,除非为了公共利益,并由法律明确规定。第四,行政机关在程序方面违反有关法律规范的行为,应属违法行为,并予以撤销。第五,违反行政程序的行政机关或公务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害的,应依法赔偿。

复习题

1.简述行政行为的特征、功能及效力。

2.简述行政立法的原则及类型。

3.简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原则、类型及程序。

4.简述行政征税的构成要素及其管理。

5.简述行政程序法的原则。

【注释】

[1]参见胡建淼主编:《行政法学》,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267页。

[2]国内有部分学者只承认行政立法是授权行为。参见罗豪才主编:《行政法学》(新编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4月,第145页。

[3]沈荣华、周传铭:《中国地方政府规章研究》,上海三联书店,1999年1月,第29页。

[4]应松年主编:《行政法学新论》,中国方正出版社,1998年6月,第203页。

[5]周旺生:《立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12月,第384页。

[6]从1982年以来,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已有20个,其中重庆市升级为直辖市后,现在实际共19个。目前尚有一些城市争取进入这一行列。参见沈荣华、周传铭:《中国地方政府规章研究》,上海三联书店,1999年,第71页。

[7]沈荣华、周传铭:《中国地方政府规章研究》,上海三联书店,1999年,第48页。

[8]参见王礼明、周新铭:“国外行政法学研究中的几个问题”,转引自《行政法教学参考资料》,西南政法学院,1984年3月,第45页。

[9]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224页。

[10]张正判、韩大元主编:《比较行政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516—5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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