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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定的行政主体

时间:2022-10-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行政是行政主体以国家名义实施的旨在执行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律、决定、命令等的活动。现代国家的行政活动必须依法行政,也就是说,现代行政必须具有严格的法律依据。只有宪法和法律授权和委托的行政行为才是合法的、正当的行政行为。行政法是调整行政主体在行使其职权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法具有明显的命令、管理和服从性质,属垂直型或者说纵向型法律调整的典型方式。

一、行政法的概念

“行政”一词,一般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国家事务社会事务所进行的决策、组织、管理、调控等活动的总称。它具有以下四个基本特点:(1)行政是行政主体的特定活动,而不是行政主体的一切活动。行政机关如果不是实施行政权,而是处于民事活动的过程中,其所从事的活动便不是行政活动。如行政机关从事的借贷、租赁等民事活动以及行政机关中个人的私人行为,就不在行政活动之列。(2)行政是行政主体以国家名义实施的旨在执行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律、决定、命令等的活动。(3)现代国家的行政活动必须依法行政,也就是说,现代行政必须具有严格的法律依据。只有宪法和法律授权和委托的行政行为才是合法的、正当的行政行为。(4)行政具有国家强制性。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主体在行使其职权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具有以下四个特点:(1)从内容上看,行政法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调整的内容纷繁复杂,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性,内容也较易于变动和更新。(2)从形式上看,行政立法体制呈现出多级性,表现形式也多种多样,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3)行政法具有明显的命令、管理和服从性质,属垂直型或者说纵向型法律调整的典型方式。(4)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和程序性规范相互交织,往往共存于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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