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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2-06-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永嘉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情况的调研报告永嘉县政协近几年,城乡生活垃圾污染问题已成为我县两会上的重点关注话题。瓯北一些工厂为节省垃圾处理费,将工业垃圾随意倾倒在厂区周围的道路上或江边进行焚烧。全县12个镇仅设有垃圾中转站5个,其中瓯北2个,上塘、岩头、巽宅各1个,其余8个乡镇均还没有。

永嘉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永嘉县政协

近几年,城乡生活垃圾污染问题已成为我县两会上的重点关注话题。2008年3月份,县政协成立调研组,对我县城乡生活垃圾的处理情况进行调查。期间,调研组走访县内渠口、岩头、大箬岩、碧莲、茗岙、徐岙等乡镇,或召开座谈会,或到现场踏勘,详细了解情况。4月份,又到义乌、诸暨、淳安等地进行参观考察。在学习外地经验,结合我县实际的基础上,调研组广泛征求意见、反复座谈讨论后,形成了此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我县生活垃圾排放量及处理量

1.城乡生活垃圾排放量

我县下属38个乡镇,906个行政村,24个居委会,共92万人口。根据目前上塘、瓯北等12个建制镇垃圾清运量,结合温州地区人均垃圾产生量,测算我县目前日均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813吨(不包括医疗垃圾,医疗垃圾的处置按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理),其中沿江6镇4乡产生量约595吨,大楠溪16个乡镇产生量约133吨,小楠溪12个乡镇产生量约85吨。按清运率为88%计,全县每天需清运处理垃圾715吨,其中沿江片约524吨,大楠溪片约117吨,小楠溪片约75吨。

2.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目前,我县在12个建制镇共设立13个环卫所,镇区已实行垃圾清运填埋制度,但其他乡镇和广大农村的生活垃圾都处于自生自灭状态。12个建制镇只有5个垃圾中转站,而且设施非常简陋,其中只有瓯北东瓯工业园区1个中转站为封闭式中转站。12个建制镇日共填埋、堆放垃圾约毛重704吨,实重493吨。其中沿江6个镇日填埋垃圾约毛重675吨,实重473吨。山区6个镇简易填埋、堆放约毛重29吨,实重20吨。(具体见表1)

表1 全县12个建制镇垃圾处理情况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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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以上产量数字为毛重,还含有大量水分,实重应乘以系数0.7,即实重合计为493吨。

(二)我县城乡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

1.垃圾随处抛撒、露天焚烧,环境污染十分严重

(1)垃圾随处乱倒抛撒现象严重。我县日均813吨生活垃圾,只有493吨运至垃圾填埋场简易填埋(堆放),其余320余吨生活垃圾就随处抛撒,已严重影响城区环境、水体环境与楠溪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形象。

(2)垃圾露天焚烧现象严重。目前,一些村级垃圾中转站夜间基本上在进行露天焚烧,个别地方甚至连白天也在焚烧。其次,工业垃圾露天焚烧现象也非常严重。瓯北一些工厂为节省垃圾处理费,将工业垃圾随意倾倒在厂区周围的道路上或江边进行焚烧。沙头镇几十家胶鞋厂排放出的大量下脚料被倾倒在楠溪江边,然后放火燃烧。桥头镇一些纽扣厂把纽扣废料(粉状)倾倒在菇溪边焚烧。焚烧起来黑烟滚滚,垃圾中大量废塑料橡胶、树脂等有机物由于不完全燃烧,产生了大量的二噁英等致癌物质,污染非常严重。再次,垃圾填埋场焚烧现象也十分严重。如瓯北三江垃圾填埋场,焚烧现象非常严重,已严重影响到周围村民的正常生活;上塘戈田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已影响到永嘉中学学生的身心健康。

2.垃圾处理基础设施严重不足

目前我县垃圾处理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如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站房、垃圾箱等建设远远跟不上实际的需要。

(1)垃圾填埋场数量少,档次低。全县38个乡镇中,只有12个建制镇各建有一个垃圾填埋场。而填埋场处理设施落后,不能满足垃圾无害化处理要求。已建好的垃圾填埋场中,除枫林和大若岩填埋场底部经过简单的防渗漏处理外,其余充其量只能算得上是垃圾堆放场。而部分沿江垃圾填埋场容量早已饱和。

(2)垃圾中转站数量少,档次低。全县12个镇仅设有垃圾中转站5个,其中瓯北2个,上塘、岩头、巽宅各1个,其余8个乡镇均还没有。而且垃圾中转站设备落后,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只有三桥工业园区1个。其余中转站站房简陋,设备简单,如岩头垃圾中转站还是临时场地,站房为临时棚,无任何中转机械设备

(3)中转车辆少又普通。全县只有20辆垃圾中转车,而压缩式垃圾中转车至今还没有,大部分为普通卡车,而有些乡镇甚至还是用手扶拖拉机。由于没有封闭措施,在中转过程中难免垃圾散落,影响了道路及周边环境。

(4)垃圾箱、垃圾站房等垃圾收集设施严重缺乏。我县除各城镇镇区设有垃圾箱外,其余大部分农村还没设立垃圾箱、垃圾站房等,即使有的村庄建有垃圾站房,其结构也非常简单,大部分为露天,一旦下雨,垃圾就会被冲走,对周围环境影响比较大。

3.资金短缺,选址困难

从全省平均水平来看,一个5万人口的乡镇,一年用于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的各级资金总投入约为350万元。而我县每年用于垃圾处置费用,财政城维费不到1000万元,加上乡镇投入,总共不超过2000万元,这些资金基本上用于以上12个建制镇。远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同时,垃圾中转站、填埋场选址困难也是一个问题。很多村都不愿意将垃圾中转站和填埋场选在本村,导致选址征地非常困难,如我县碧莲镇已四易选址,桥头、桥下、乌牛也多次选址,但至今仍没有选下来。

4.百姓环保意识差

一些老百姓环保意识较差,一些打工人员,废快餐盒等垃圾到处乱扔;一些垃圾回收人员把垃圾进行露天焚烧后,捡取焚烧后的废钢丝等废金属;一些垃圾清运人员为了每天少运输几车垃圾把垃圾进行露天焚烧;一些生产厂家把自己的工业垃圾就近进行倾倒,直接倒在周围空地、路边和河道边,甚至有些厂家(如鞋厂、服装厂)把废布头、废皮头放火烧掉,严重污染了环境。同时,政府对环境卫生宣传的也比较少,再加上普通农村老百姓一直以来的生活习惯而导致的环境卫生意识淡薄。

5.缺乏城乡垃圾统一处理体系

目前,我县还未建立城乡垃圾统一处理体系。大部分农村还未建立村级垃圾收集制度,还没有垃圾保洁员;大部分乡镇还未建立垃圾清运制度,部分村庄已有垃圾收集的也无处可运;县一级也未建立区域统一处理系统,也未建立一套系统的垃圾处理机制,各乡镇的垃圾即使有收集清运,也只能就近堆放到不规范的填埋场中。

(三)省内其他地方的做法

我省位于东南沿海,经济比较发达,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居于全国前列。目前,全省已建成焚烧厂19座,堆肥厂一座,生活垃圾处理率为96.4%,其中无害化处理率为83.6%,相比较而言,我县在生活垃圾处理方面应该是拖了全省后腿,垃圾无害化处理差不多等于零。

2003年,浙江省率先提出了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要求,并出台有关政策,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这次我们考察的义乌市和诸暨市自2003年开始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置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而淳安作为一个山区县对农村垃圾处置也有自己一套独特的办法。三地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上采用了不同的方法,但都取得了很好成效。

义乌市:由于地域面积不大,平原较多,全市采用了所有生活垃圾统一处理的办法,即全市建设一个垃圾焚烧发电厂,使全市的垃圾全部运到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发电处理,全面做到垃圾的无害化处置。

诸暨市:既有平原,又有山区,其采用了分区处理的办法,即在平原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建设了一个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进行焚烧发电处理;在山区两个副中心各建了一个垃圾焚烧厂,垃圾进行焚烧处理,余热再进行综合利用。

淳安县:由于山区面积广阔,其采取了垃圾就地消化处理的办法,即在每个村庄建设一个简易垃圾焚烧炉,各村把垃圾收集后直接在其村内焚烧处理,焚烧后的炉灰重新运到农田作为肥料。但其方法对大气存在着一定的污染。

虽然各地处理方法不同,但有好多地方值得我们借鉴:

(1)领导重视。诸暨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市长为副组长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义乌市由市委副书记挂帅,抓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工作。自2003年至2007年,诸暨市光处理设施建设就已投资2.81亿元。

(2)制度完善,职责分明。两市分别出台了《诸暨市对农村垃圾集中处理费用实行以奖代补政策的通知》、《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工程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义乌市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收集处理考核奖励办法》、《垃圾集中处理实施意见》、《垃圾集中处理一般程式》等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

(3)机制灵活。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方面,既有政府投入,也有政府和企业合作投入,也有实行BOT模式。

(4)覆盖面广。三地的生活垃圾处理均覆盖全县(市),包括所有农村,如诸暨市全市600多个村庄,目前只有6个村庄由于地理位置偏远,还没有纳入处理范围。

二、关于我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模式的建议

垃圾处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收集、堆放、运输、转运、处理等环节,每个环节都必须进行科学的管理才能避免对环境的污染和保证资源的回收。我县生活垃圾处理大体上可遵循全省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置模式,即“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但在实际运用中,根据我县地理状况和城市化人口分布特点,应有自己的特色。我们认为应采取“区域处理,分级负责,市场运作、综合利用”的处理模式,具体内容如下。

(一)处理方式

根据我县的特点,我县宜实行沿江焚烧发电、大小楠溪小型化焚烧,偏远地区简易处理等相结合方式。

1.沿江垃圾焚烧发电

根据《永嘉县县域环卫规划》,沿江上塘、瓯北、桥头、桥下、乌牛、沙头、徐岙、西溪、下寮、陡门等10乡镇纳入沿江垃圾焚烧发电厂范围。该区域日产垃圾共524吨,占全县城镇生活垃圾的大部分。在瓯北镇三江垃圾填埋场位置建设一个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规模500~600吨/日,占地约50亩,投资约1.86亿元。如果该厂建成,将使我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迅速提高到78%。目前,该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在做前期工作。

2.沿大小楠溪建小型垃圾焚烧厂

在楠溪江大源片和小源片分别建造一个垃圾小型化焚烧处理厂,就近解决附近乡镇的生活垃圾。目前由诸暨市政府和福建丰泉环保公司联合投资的日处理100吨的小型垃圾焚烧厂在诸暨市运行比较成功。福建丰泉环保公司的垃圾焚烧方式是将垃圾进行焚烧,达到无害化(焚烧废气能达到环保要求)和减量化效果。由于规模小,余热不用于发电,但也可进行热交换,向周边居民和企业输送热量。

普通垃圾焚烧与垃圾焚烧发电相比,一次性投资要省,但运行费用略高,在我县山区具有可选择比较价值的。至于选址,由于其本身对环保的要求比较高,对周边居民生活没有多大影响,所以如果大源片选择在岩头现有垃圾场边,小源片选择在碧莲和大若岩之间的合适地点,对于环境和风景区景观也不会有多大影响。

3.偏远山区垃圾简易处理

在我县的偏远山区,如西源、岭头、张溪、黄南、潘坑、溪下、界坑、西岙、石染、大岙等10个乡,每天垃圾产生量47吨。由于路途遥远,生活垃圾不可能长距离运至中下游垃圾焚烧厂处置,建议采用就地简易处理。主要有两种方式:

(1)采用简易焚烧方式。每村花2000~4000元,建一个简易焚烧炉,由各村的保洁员将垃圾简单分拣,剔除可回收垃圾和无机物,晒干后送至焚烧炉焚烧,残渣进周边田地和山林中。杭州淳安就采用这种方式,解决全县的生活垃圾。这种方式对于环境会产生一定污染,但我县偏远山区,山场广阔,人烟稀少,还是有一定的环境容量的。

(2)采用农村垃圾庭院自净模式。县环保局2005年在花坦乡珍溪村进行了试点,即在各家院子角落建一个小型垃圾分类坑,老百姓把垃圾按有机和无机进行分类投入各垃圾坑中,无机垃圾由村保洁员定期进行收集(部分可回收利用),有机垃圾可在垃圾坑里进行发酵堆肥后返还农田。该方法现已在花坦乡各村进行推广,效果比较好。

(二)管理模式

1.责任分级负责

即将出台的《浙江省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明确了环境卫生实行责任区制度的原则,单位和建筑的管理及使用人是环境卫生的责任人。根据前述我县生活垃圾处理方式,我们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分为几种层次:垃圾箱(站、亭)——村级垃圾屋——乡镇级垃圾中转站——垃圾焚烧(发电)厂,偏远山区为垃圾箱(站、亭)——村级垃圾焚烧炉。

相应地各层面的工作由各级机构进行负责,即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县处理。

户集:村(居)民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并将垃圾收集后送至垃圾箱、垃圾房等制定容器内。

村收:村卫生保洁员负责村内道路、水面、村旁等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并负责将本村垃圾箱(房)内的垃圾运送至村级垃圾屋(或简易焚烧炉)。

乡镇转运:负责做好辖区内的卫生环境监督和管理;负责将各村垃圾屋内的垃圾运至乡镇级垃圾中转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辖区内水旁、路旁等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

县处理:负责将各乡镇垃圾中转站中垃圾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并进行处理。

2.投入分级负责

《浙江省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也明确了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生活垃圾处理实行分级管理后,显然,生活垃圾处理的费用也就分级负责:即村级负责保洁员工资和保洁器具购置费用;乡镇级负责垃圾中转站建设运营和垃圾从村运到中转站的清运费用;县政府负责垃圾焚烧厂建设和垃圾处理费用,以及垃圾中转站运到垃圾焚烧厂的清运费用。至于垃圾产生的源头,居民和企业更应承担垃圾处理费用。

(三)运作机制

1.垃圾焚烧(发电)厂

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可以采取政府投资、政府和民间合资、完全民间投资等三种方式,各种方式各有其优缺点。

政府投资,完全由政府出资建造,此方法缺点是政府一次性投入比较大,国有企业管理难,优点是运营成本比较低。

民间投资,即BOT方式操作,完全由民间企业投资,并取得一定时间(如25年)的营运权,到期后整体交还给政府。在这期间,政府只需按垃圾量向其支付垃圾处理费。此方法优点是政府不用出资,开始投入极少,缺点是要向企业支付垃圾处理费,处理成本比较高。

政府和民间合资,政府往往以地皮、房屋等形式投入,企业往往以设备形式投入,该方法的优缺点介于两者之间。

结合以上分析,应采取后两种市场运作方式比较好,特别是完全由民间投资,即BOT操作模式,目前比较成熟,温州市已建立了3家BOT方式的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效果良好。

2.垃圾中转

原来,垃圾清运基本上是由环卫所来完成。由于环卫所是一个全额事业单位,必然存在着国有企业的弊病,运营成本就比较高。我们建议:由各垃圾中转站运至垃圾焚烧厂采用市场运作模式,即由县政府牵头,进行招投标,由民间企业进行清运,而所有运输设备也由中标企业进行购置和维修,政府只需按垃圾数量和运输距离进行付费。而根据我县三个区域垃圾处理系统的实际情况,可以分三块由三家其企业进行运营,这样,还可保持一定的竞争性。

3.村级清扫和转运

村级保洁员由村级自己聘任,实行责任制。村级垃圾清运到各乡镇中转站,由各乡镇组织进行招投标,实行市场运作。

市场化运作的最大好处,就是可以把运营成本降到最低,而县、镇两级环卫部门就可以对其实施监督,保证市场运营的效果。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建立机构,加强领导

根据各地的经验,我县近期必须成立一个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建设领导小组,县里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县文明办、农办、城建局、环保局、农业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2.明确职责,统一管理

当前,我县城镇垃圾处理主管部门归口县规划建设局,农村垃圾处理没有明确。实际上,在我们考察的义乌、诸暨、淳安,也分别归口县一体办(文明办,建设局,环保局)。我们建议,为明确职责,统一管理,应将全县农村垃圾处理管理职能归口规划城建局管辖。同时要增加人员编制,落实专人负责。

(二)资金保障

垃圾处理费用包括清扫、清运、处置和设施建设等。根据前述,全县基础设施总投入约30258万元,年运行费用约3483万元。这些经费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解决。

1.引入民间资金,实行市场化运行

垃圾焚烧发电厂和2个垃圾焚烧厂的投资总额为25800万元,占了基础设施总投资的85%,而这两个项目完全可以引入民间资金,实行市场化操作,即BOT形式,可以大大减少政府的投入。

2.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垃圾处理收费是必然趋势,国家正在酝酿有关收费、纳税的法规,温州市区已开始收取垃圾处理费。我县如果开征垃圾处理费,既能弥补财政不足,也有利于提高居民环境意识。

3.实行生态补偿机制

今年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了政府应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办法,对饮用水源上游地区实行生态补偿。我们可以通过财政、环保、旅游、水利等部门实行生态补偿。如目前我县正在建设的楠溪江饮水工程一旦建好投入使用,每年从乐清市政府收取的几千万元水费,可以部分投入楠溪江垃圾处理;每年沿江乡镇的排污费收入和旅游景区的门票收入可以部分投入楠溪江的保护。

(三)制度保障

1.调整规划

我县城乡垃圾处理规划已于2007年2月出台,但该规划要求不高,不能使我县完全做到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必须进行重新调整。

2.出台各种制度

县政府应出台《垃圾集中处理实施意见》、《垃圾收费办法》、《生态补偿机制》、《农村垃圾集中处理费用以奖代补政策》、《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办法,来规范城乡垃圾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3.建立考核体系

县政府要出台有关“以奖代补”政策,鼓励乡镇农村建设垃圾处理设施;为保证效果,应逐级建立生活垃圾处理目标考核体系,列入乡镇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同垃圾处理补助资金挂钩。

当然,由于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是一个庞大的系列工程,我们不可能一步到位,可以考虑分阶段进行建设。但是,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各级政府必须优先考虑,必须摆上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因为环境卫生与每一位居民息息相关,因为我们同生存与一个地球,也只有一个地球。

附件:

全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投资概算

一、基础设施投资经费

(一)垃圾焚烧发电厂

沿江片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一座,根据分区处理计划,沿江上塘、瓯北、桥头等10乡镇沿江片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一座,目前沿江6个大镇每天垃圾清运量已达675吨(毛重),其余4个乡每天约产生50吨垃圾,这些垃圾如果经压缩式中转站压缩后实重约为原来的70%,再结合人口测算,该区域近期垃圾焚烧量为524吨/日(具体见表1)。考虑到发展需要,该区域需建设一个日处理能力为600吨的垃圾焚烧发电厂。根据温州市和省内其他几个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情况,我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占地约50亩,投资约1.86亿元。

表1 沿江片生活垃圾处理情况表

说明:

1.距各乡镇距离指垃圾焚烧厂离垃圾中转站最远距离。

2.垃圾近期日均处理量为:62.68万吨×0.95×88%=524吨;远期为:102.06万吨×1.05×100%=1072吨。

3.表中服务人口带括号的包括外来人口。

(二)垃圾焚烧厂

根据分区处理计划,大小楠溪片区各建设垃圾焚烧厂一座,但大小楠溪还有10个乡,由于距离较远,不纳入焚烧处理计划。大楠溪片区主要由岩头、枫林、五尺、表山、鹤盛、花坦、东皋、岩坦、溪口、鲤溪等10个乡镇组成,223个行政村,人口20.25万,按每人0.5千克/日计算,日垃圾产生量为101吨,按88%清运计算,每天需焚烧处理89吨(具体见表2)。考虑到发展需要,在大楠溪片建设一个日处理能力为100吨的垃圾焚烧厂。

表2 大源片生活垃圾处理情况表

续表

说明:

1.近期人均垃圾排放系数按照0.5千克/人、日,清运率为88%;远期人均垃圾排放系数按照0.6千克/人、日,清运率为100%。

2.垃圾近期日均产生量为:20.25万吨×0.5×88%=89.1吨;远期为:22.28万吨×0.6×100%=134吨。

小楠溪片主要由渠口、大若岩、碧莲、昆阳、茗岙、山坑、巽宅、应坑等8个乡镇组成,159个行政,人口13.97万,按没人0.5千克/日计算,每天垃圾产生量约70吨,按88%清运计算,每天需焚烧处理62吨(具体见表3)。由于国内日处理能力低于100吨的垃圾焚烧炉还达不到环保要求,同时也考虑到发展需要,在小楠溪片也建设一个日处理能力为100吨的垃圾焚烧厂。根据诸暨市日处理100吨的垃圾焚烧厂和福建丰泉公司国内投资的实际情况,建设一个100吨的垃圾焚烧厂需占地15亩,投资3600万元,我县2个需投资7200万元。

表3 小源片生活垃圾处理情况表

说明:

1.近期人均垃圾排放系数按照0.5千克/人、日,清运率为88%;远期人均垃圾排放系数按照0.6千克/人、日,清运率为100%。

2.垃圾近期日均产生量为:13.97万吨×0.5×88%=61.5吨;远期为:15.36万吨×0.6×100%=92吨。

(三)简易垃圾焚烧炉

在我县的偏远山区,如西源、岭头、张溪、黄南等10个乡,127个行政村,9.4万人口,按没人0.5千克/日计算,每天垃圾产生量47吨。由于路途遥远,生活垃圾不可能长距离运至中下游垃圾焚烧厂处置,即每村建一个简易垃圾焚烧炉,127个村需建127个,每个按5000元计,共需63.5万元(具体见表4)。

表4 偏远乡镇生活垃圾处理情况表

说明:

1.近期人均垃圾排放系数按照0.5千克/人、日,清运率为88%;远期人均垃圾排放系数按照0.6千克/人、日,清运率为100%。

2.垃圾近期日均产生量为:9.4万吨×0.5×88%=41.4吨;远期为:10.35万吨×0.6×100%=62吨。

(四)垃圾中转站

根据计划,处原有的5个垃圾中转站外,近期全县还需新建36个垃圾中转站,其中压缩式中转站20座,普通中转站16座,压缩式中转站每座按100万元计共2000万元,普通中转站每座按30万元计共480万元。两项合计2480万元。

(五)村级垃圾屋和村级中转屋

全县906个村庄和24个居委会均要建设垃圾屋,按平均每村(居委会)3个,每个5000元计算,共需1395万元。每村还需建设一个村级垃圾中转屋,共906个,按每个1万元计算,共需906万元,两项合计2301万元。

(六)垃圾桶

根据每30户村民一个垃圾桶计算,全县需新增垃圾桶约15000个,每个按300元计算,全县需投入450万元。

以上六项合计投资30258万元(具体见表5)。

表5 永嘉县生活垃圾处理投资规模表

续表

二、运营经费

(一)垃圾焚烧发电厂

沿江片每天需处理垃圾524吨,按BOT操作方式,参照温州市已建好投入使用的3个垃圾焚烧发电厂,每吨垃圾政府向处理厂需缴纳78元,即每年需缴纳524吨/天×365天/年×78元/吨=1492万元。

(二)垃圾焚烧厂

大小楠溪江两个片区每天共需处理垃圾151吨,由于普通垃圾焚烧厂没有把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转化成电能,故其焚烧费用会比较高,参考诸暨市两个垃圾焚烧厂的做法,政府与企业合资建设,双方各出一半,然后政府交给企业每吨垃圾处理费80元,那么,每年垃圾焚烧费需151吨/天×365天/年×80元/吨=441万元。

(三)中转站至垃圾焚烧厂清运费

沿江片70%的垃圾集中在上塘和瓯北两镇,而两镇距三江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距离分别为12km和9km,其他7个乡镇距焚烧厂的平均距离为27km,经计算,沿江片吨垃圾平均运输距离为15km。大楠溪片岩头、枫林、五尺三个乡镇占了50%的垃圾量,运输距离分别为3km、6km、4km,其余7个乡镇占了50%的垃圾量,平均运输距离为19km,经计算大楠溪片吨垃圾平均运输距离约为12km。小楠溪片碧莲和大若岩两镇占了40%的垃圾量,运输距离均为3km,其余6个乡镇占了60%的垃圾量,平均运输距离为14km,经计算小楠溪片吨垃圾平均运输距离约为9km。根据诸暨市市场运作价格为0.944元/吨、km,我县年垃圾清运费为:(524×15+89×19+62×9)×0.944×365=348万元。

(四)中转站运行维护费用

中转站的总投资费用为2480万元,其中设备投资按50%计为1240万元,每年维护费用按10%计为124万元。

(五)村垃圾房至中转站清运费

村垃圾屋至乡镇中转站的距离都比较近,按平均每吨6元计算,即清运费为675吨×6×365=148万元。

(六)村庄保洁费

全县906个行政村,92万人口,按800人以下的村庄配1个保洁员,800~1500人口的配2个保洁员,1500~3000人口的配3个保洁员,3000人口以上的配4个保洁员,这样全县约需1300个保洁员,每个保洁员按年薪8000元计算,全县共需保洁员费用1300×6000=780万元。

(七)垃圾桶更换费

全县15000个垃圾桶,按使用寿命为3年计算,每年需更换5000个,按每个300元计,每年需投入150万元。

以上7项合计为3483万元,这即每年垃圾处理费用,但还不包括环卫所行政费和城镇垃圾清扫费(具体见表6):

表6 永嘉县生活垃圾处理运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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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投资额

(一)基础设施投资

垃圾焚烧发电厂完全可采用BOT的操作方式,政府不需再投资;垃圾焚烧厂采取政府和企业合资的形式,政府出资50%,即3600万元;36座中转站需投资2480万元;906个村级垃圾中转屋每座补助0.5万元,共453万元;2790个村级垃圾屋每座补助0.1万元,共279万元;15000个垃圾桶每个补助150元,共225万元。在基础设施总共30258万元总投资中,政府需投资约7037万元。

(二)年营运费用支出

垃圾焚烧厂费用1933万元、中转站至垃圾焚烧厂的清运费垃圾348万元、中转站运营维护费124万元这三项均应由政府支出,共计2405万元。村至中转站清运费、村庄保洁费、垃圾桶更换费这三项共计1078万元应由村集体支付,政府可给予一定的补助,按50%计,即539万元。以上两项合计,政府每年需支出29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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