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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里根到小布什

时间:2022-06-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美国的贸易保护:从里根到小布什拥护自由贸易的小布什总统又在拉美传播他的信仰了。实行保护并不是布什的专利,美国总统只有在符合自己选举利益的时候才会选择自由贸易的政策。1971年,美国首次出现贸易逆差。美国国民生产总值占全世界的比重也由1980年的23%上升到1986年的25.2%。里根于1988年8月23日签署了《贸易和竞争综合法案》,使新贸易保护主义达到了高峰。

美国的贸易保护:从里根到小布什

拥护自由贸易的小布什总统又在拉美传播他的信仰了。他说,自由贸易给许多国家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给数百万曾经绝望的人们带来新的机会。自由贸易所到之处,贫困闻风而逃,财富会像种子一样撒播。

然而,伴随着这崇高思想和动人言辞的是美国贸易保护大棒的四处挥舞。对中国、欧盟、俄罗斯、日本及韩国等国家的钢铁产品高举的关税大棒刚刚落下,加拿大木材业又成了另一个挨打的对象。在美国宣传自由贸易的话音未落,钢铁贸易大战激战正酣之时,美国总统布什又于5月13日签署了新的农业法,其主要内容是政府将大幅度提高对农业的补贴。 根据新的农业法,美国政府在今后10年里,用于农业的拨款将达到1900亿美元,比目前现行农业法的开支增加了80%。这一法案除了增加对一直接受政府补贴的小麦大豆和棉花等种植者的补贴外,还将增加对其他农牧产品如花生、牛奶、蜂蜜等生产者的补贴。新法案还决定将用于土地保护方面的费用增加80%,这也将使过去基本得不到政府拨款支持的畜牧产品、水果和蔬菜的生产者获得政府的支持。在国际贸易领域,各国的农业政策一直是十分敏感的话题,也是许多国家讳莫如深的政策禁区。美国新农业法案的出台,令一场新的贸易大战逐步升温。随之,美国的贸易保护又扩大到了纺织品领域。

美国贸易政策的两面性至此已暴露无疑,自由女神的脸背了过去,露出了“魔鬼的青面獠牙”。其实,两面性是美国贸易政策一贯的特点。在竞争力强的行业,如IT产业、服务领域等,美国会高举自由贸易的旗帜,采取自由贸易的政策,如零关税、全面开放等。而在弱势行业,美国从未停止过贸易保护的行为,例如在农业方面,从未放弃过对农产品的补贴。

然而,无论自由也好,保护也罢,美国贸易政策的双面性中也有一个基本特点,那就是以美国的自我利益为中心。美国有一句谚语:“自由贸易主义者赢得辩论,保护贸易主义者赢得大选。”实行保护并不是布什的专利,美国总统只有在符合自己选举利益的时候才会选择自由贸易的政策。美国战后的历史就可以充分说明这一点。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基于战略和美国工业竞争力明显高于日本和欧洲各国的考虑,美国采取了单方面的自由贸易,而允许各国进行贸易保护的友好态度。在此背景下,欧洲和日本得以重建,内需扩大,从而为美国商品提供了更大的市场,美国贸易长期保持着大额顺差,世界经济也进入了繁荣期。但到了20世纪70年代初,由于高工资成本和低积累率,美国的优势逐渐丧失。1971年,美国首次出现贸易逆差。在石油危机后,伴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美国的竞争力已衰落到与欧洲、日本平起平坐的地步,这直接导致了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出现。

作为美国当代史中的偶像级人物,里根的经济业绩和他的风度一样令美国人着迷,他所“创造”的“里根经济学”更是留名经济学史。在里根上台之际,美国正面临着一场“经济上的敦刻尔克大撤退”,但在里根离去时,人们看到的却是经济和国民活力的恢复与提升。从1982年12月起,美国经济逐渐走出衰退,经济复苏势头比战后历次经济复苏都强劲有力,至1988年5月,美国经济持续增长65个月,成为战后和平时期经济增长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次。美国国民生产总值占全世界的比重也由1980年的23%上升到1986年的25.2%。这使得“里根离开华盛顿时比他到这里时更受欢迎。”

但里根的经济政策也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复兴埋下了伏笔。财政赤字的不断增加与紧缩性货币政策的结合导致了高利率和高汇率。虽然高利率和减税的结合有助于吸引大量外资流入美国,缓解政府和私人部门在金融市场上争夺资金的窘境,但高利率显然会削减税收减免对投资的刺激作用,阻碍真实资本的顺利增加。同时,高利率打击了建筑、出口和面临进口竞争的工业,高汇率削弱了美国商品的国际竞争力,其综合效应则是贸易逆差的进一步扩大,这进一步刺激了保护主义。在国际贸易逐渐走向自由化的20世纪70-80年代,再想以关税作为贸易壁垒已经变得不再可能,新的贸易保护主义形式从美国等发达国家开始蔓延开来。

与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不同的是,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保护措施主要采用非关税壁垒(而传统贸易保护主义是采用关税壁垒),包括繁琐的海关程序和海关估价制度、条件苛刻的技术标准、复杂的健康与环境卫生检疫、内容和手续繁杂的商品包装和标签规定、进口许可证制度、进口押金制度、最低限价和禁止进口、自动出口配额制、有秩序行销协议、歧视性政府采购政策、外汇管制、进口国家垄断、各种国内税、补贴和进口配额制等。传统贸易保护主义的重点在限制进口上,而新贸易保护主义的重点在于鼓励出口。

《1974年贸易改革法》和《1979年贸易协定法》的出台标志着美国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出现,自此美国从倡导自由贸易转向了所谓的“公平贸易”。80年代美国经济的复苏不仅没有削弱反而加强了新贸易保护主义。1985年,美国政府提交国会审议的有关贸易保护主义的法案多达300多个,其共同目标是减少美国的贸易逆差。这些议案不仅明显加强了非关税壁垒,而且大大扩展了受保护产品的范围,使之从传统的工业品、农产品扩展到高科技产品。

里根于1988年8月23日签署了《贸易和竞争综合法案》,使新贸易保护主义达到了高峰。法案扩大了总统的权力,使之能够运用各种非关税和关税的手段来反对所谓的“不公正贸易”,扩大了实行报复的范围,以推动美国的出口和保护受到进口竞争的工业部门。其真正的背景是美国竞争优势日渐丧失,从根本上改善巨额贸易逆差的种种做法难以奏效,与此同时,它的贸易对手却越发咄咄逼人。这标志着美国外贸政策的一个新的转折,即它不得已公开放弃 “自由贸易”的口号,而举起反对所谓“不公正贸易”的旗帜以实现“公平贸易”。

很多时候,“公平贸易”只是一种利己主义的借口。“当美国人认为贸易对他们不公平时并不一定就真的发生了损害美国利益的事情,有时只不过是因为美国没能得到它想要得到的更大的贸易利益而已。更让人不能接受的是美国并没有将它的贸易活动仅仅局限于经济领域,而是常常将美国的对外贸易作为它在全球推行世界霸权主义政治工具。”对中国,美国就经常用所谓的“不公平行为”横加指责,多次援引“301”条款等进行威胁和报复,破坏了中美之间平等互利的贸易关系。

除了传统的目的——保护某种工业免受进口竞争货物突然增加所带来的影响(如纺织业和钢铁工业生产能力过剩就助长了这些部门的保护主义)以外,“进口引起失业”的老调重弹(虽然它是错误的老调,但是这种老调却在遭受失业和通货膨胀的经济环境中得到了更多人的支持,有组织的劳工过去曾拥护自由贸易政策,现在也越来越赞成保护主义了),70年代的贸易逆差扩大和政府出于对外政策的其它考虑(如作为核不扩散问题的一部分,控制了浓缩铀的出口;同苏联的关系也要求对贸易加以某些限制等)都是导致保护主义势力增强以及新贸易保护主义确立的原因。

布什的政策只是里根政策的一个延续。有人说,小布什就任美国总统以来,美国出现了系统性的政策转向,是布什导致美国祭起贸易保护的大旗,这并不正确。实际上,只要美国的经济一萧条,贸易保护主义必然抬头。例如,从1915年到1969年,美国通过的贸易保护主义法案只有50项,可是到了1985年,美国通过的贸易保护法案已经多达500项。布什政府只不过恰恰赶上了美国经济的衰退期,这时,贸易保护政策的实施也就是必然的了。

在这样的背景下,美国在战后实行的特别的双向政策,一方面希望贸易自由化,另外一方面又实行了种种贸易保护新措施。战后的美国贸易保护政策可以归纳为以下特点:

1.在贸易政策原则上和具体行动上的矛盾。美国政府表面上都奉行贸易自由化的总原则,但在国会的压力下,他们在具体行动上却采取了许多贸易保护措施:在倡导多边贸易体制的同时,试图搞区域性和双边贸易安排;在呼吁用“撬棍”打开其它国家市场的同时,加强对外国商品进入美国市场的控制,设置有形和无形的壁垒。在政策调整时期,自由贸易、保护贸易或管理贸易同时并存。美国的情况是这样,欧共体、日本的情况也是如此,其它主要发达国家也不例外。

2.在贸易政策手段上综合运用多边贸易谈判、区域或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及单边宣布报复制裁的措施,多管齐下。鉴于多边贸易体制已难如愿,美国把政策重点从全球多边 主义为主转向双边互惠或区域集团为主。这种趋势近年来日益明显。为了解决贸易磨擦,美国加强了有针对性的双边贸易谈判。为了获得更大的经济和贸易利益,美国同时加强了寻求建立区域性贸易集团的努力。

区域性经济集团和贸易集团,是二战后出现的新事物,80年代以来发展步伐明显加快,现正日益成为全球性的趋势。这些集团不仅涉及国际贸易,而且还涉及资金、技术、服务业、人员流动以及财政、信贷、货币政策协调等许多重大问题,因此对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的影响很大。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欧洲统一市场、北美自由贸易区及亚太地区区域经济集团化趋势的发展。

3.在贸易原则上的退却。美国过去一直主张贸易自由化,坚持总协定的多边无岐视原则。但是,随着国力日趋相对削弱,美国已经开始在贸易原则上退却,公平贸易、双边或集团互惠将成为今后贸易政策的主体。与此同时,欧共体等其它发达国家以及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在寻求通过区域集团或次区域集团的多种贸易安排,维护双边或集团互惠。

4.单边行动日趋严厉,从消极被动保护转向主动强制性保护。依据美国贸易法案,美国可以对不符合其要求的国家和地区实行单方面的贸易制裁。

5、美国所使用的武器不再局限于关税,而是更多地采用非关税措施。非关税措施远比关税壁垒复杂得多,种类也多得多,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属于直接扭曲贸易流量的措施,包括进口限制、反倾销反补贴措施、自动出口限制等;另一类是属于间接影响贸易流量的措施,包括广告限制、报关手续干扰、技术等级、卫生标准等。

6、美国新的贸易保护主义所采取的措施还不像关税那样具有明确性并且对所有国家一视同仁,而是比较隐蔽,以便绕开总协定规则。

7、美国新的贸易保护主义具有明显的歧视性。这些非关税措施都是针对特定国家的。由于新贸易保护主义一方面通过各种歧视性非关税措施使国内工业避开国际竞争,另一方面又通过补贴手段促使本国产品占领其它国家的市场,因此,有人称之为“超级保护主义”。

二十一世纪的来临的时候,我们发现贸易保护的幽灵仍然在宣扬贸易自由化的美国上空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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