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如何申请版权

如何申请版权

时间:2022-06-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五、如何申请版权(一)在代理人手中或在出版商手中,直接与版权经理联系我们假设出版社是确定谁享有版权的第一站。许多西方出版社已经拥有成熟而丰富的网站,提供了如何申请版权的信息,或者提供版权人员的链接。一些在香港地区有办事处或北京有代表的跨国大公司,或许会在当地任命人员处理中国出版社最初的版权申请,但其明智之举是审查每一家出版社与总部版权人员达成的优惠许可条件。

五、如何申请版权

(一)在代理人手中或在出版商手中,直接与版权经理联系

我们假设出版社是确定谁享有版权的第一站。申请版权的信函应寄送给版权经理;如果手头有《文学市场》和《国际文学市场》两本出版社名录,每个出版社条目中都列出了关键版权人员的联系方式以及该出版社总公司的地址和传真。许多西方出版社已经拥有成熟而丰富的网站,提供了如何申请版权的信息,或者提供版权人员的链接。

一些在香港地区有办事处或北京有代表的跨国大公司,或许会在当地任命人员处理中国出版社最初的版权申请,但其明智之举是审查每一家出版社与总部版权人员达成的优惠许可条件。只有总部版权人员知道版权所有的信息,每一选题目前的版权状况,是否该选题存在大量由第三方享有著作权的资料,而这会使许可不成立。

有时候我们在确定一个选题之后,准备申请其版权的时候,但是无法获得该出版社完整的地址,该国使馆商务部可能会帮助提供该出版社的地址,或者至少是该国出版社贸易合作者的地址,他们将转达申请,但这种申请方式非常慢。

(二)写好第一封信,包括版权是否可授予,索要样书;要获得的权利类型;提供自己公司简介;曾经获得该国其他出版商版权许可及经营情况,这一点很重要

如果版权申请者还没有机会评估该书,第一封申请信应该询问该书版权是否可以授予,并索要一本样书,出版社一般会免费提供样书。要明确说明想要获得的权利类型:翻译权,原语言影印权,或附加中文资料的双语版,例如英语课程或词典。如果与某家西方出版社是第一次签订合同,特别是如果这家出版社与中国市场做贸易没有经验,那么提供自己公司的介绍是大有帮助的:它成立了多少年,每年出版多少种图书、出版方向,以及提供一些曾经获得该国其他出版社版权许可的情况也很有用。如果申请翻译或双语版权时,还要说清楚中文翻译是以简体中文;一些西方出版社没有意识到中文简体和繁体的区别,它们在不同地域市场使用,有时会使合同授权不严密。

(三)选择权被授予,一般授予首先提出的出版社

如果权利仍可授予且由出版社控制,他们通常会寄出一本样书,并明确该项权利的选择期限,经常为3个月。如果选择权被授予,选择权享有人就有一个专有选择期(经常是3个月),在此选题转给其他出版社前评价此书及其中国市场前景。外方不满意,就会终止与你的谈判,不会授权。他会将专有选择权给予另一个中方出版商。

如果一个选题已经由一家中国出版社选择,第二选择也许被保留,或者外国出版社只注重利益,在可以授予版权时即与申请者联系。外国出版社给中国寄送样书的最安全途径是通过快递,但如果数量太大,费用会比较昂贵。当然有时外国样书会被中国海关扣留,尤其是图书似乎比较贵时。西方出版社提供的伴随样书的说明单可能会注明邮寄的样书是用以免费评估的,但标准的库房说明单也会注明该书在原国家的建议零售价;要求西方出版社避免这样做是不可能的,除非它们从自己的库房中分别定购每一本书,在寄给中国前重新手工包装。较大的出版社每年向中国出版社提供数以百计的样书,这种特殊程序对于它们是非常不切实际的。

也许应注意到,一些专门出版语言教学资料和词典的出版社不愿意将影印权许可中国出版社;这可能是由于担心这些版本会流入其他市场,特别是香港地区,它是从英国、美国购买原版图书的主要市场。

(四)有一种情况,外方将一部作品的专有选择权同时授予中国的几个出版社

这多半是时事性强,或具有国际性声誉的作品。如果一本书时事性很强,或是一位享有国际声誉作者的新作,一些出版商或代理商会决定不相继授予选择权,而是同时向几家出版社推荐,从而招得最高出价,这被称为“多重提交”;如果权利的最终期限和可以接受的最低出价被确定,这叫做“拍卖”,从而招得最高价格,对于外方来说,是最理想的。这也是一种西方出版界常用于大腕作家或重要项目的技巧。

1999年10月的法兰克福书展,“哈利·波特”不俗的表现已经受到了中国出版人的关注。随后在市场的迅速走红,引来了国外各报刊的密切关注,罗琳和她的小说多次出现在国外报刊和网络上,并在欧美畅销书排行榜上连续数月位居前列,我国的报纸如《中国图书商报》也有连篇累牍的报道。当预感到这部系列小说的销售潜质,人民文学出版社少儿编辑室的筹建人和“有心人”王瑞琴更是密切关注着“哈利·波特”的每一个信息;详细分析信息之后,计划引进“哈利·波特”的想法得到了全社的支持,不久王瑞琴从一个由英国回来的朋友那里打听到该书的出版社,于是比较迅速地开始了版权引进的联系工作。

在西方,畅销书的作者一般不会将版权转让给出版商,而是选择代理公司代为处理。人民文学出版社在这一点上绕了一些弯路。当出版社向英国的布鲁姆斯伯里出版社发出了一封信后,很久没有回音。直到2000年2月,收到该社传真回复:“哈利·波特”版权在克里斯托弗·利特尔版权代理公司,人民文学出版社可以与利特尔先生联系,并在信中附上了该公司的Email地址和传真号码。

然而,人民文学出版社与版权代理公司取得了联系,对方要求进一步了解人民文学出版社的情况,要求获得出版社的历史、出版状况、人员结构,特别是外国文学的出版情况,包括印刷发行数量等详细的资料作为参考。“哈利·波特”的版权之争就好比拍卖场上的竞相报价,当时与人民文学出版社一同竞争的还有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少年儿童出版社、江苏少儿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译林出版社、光明日报出版社6家单位,竞争十分激烈。人民文学出版社的文学领域出版优势是显而易见的,具有绝对的优越性。于是,出版社向英方发去了长达几十张纸的传真,包括人民文学出版社建社45周年时的一份详细中英文介绍和厚厚的图书征订单,概述了人民文学出版社50年来在中外文学图书出版方面的辉煌业绩,其中着重突出了该社曾出版过的外国儿童文学作品。此后,英方代理及作者罗琳开始在参与竞争的几家出版社间进行详细的比较和调查。最终人民文学出版社凭借着自身的实力和诚意,在众多的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