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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和完善产业的进入退出机制,改善煤炭产业的组织结构

时间:2022-05-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健全和完善产业的进入退出机制,改善煤炭产业的组织结构有效的企业进入退出机制是优化产业组织结构,形成有效市场竞争的前提条件。

二、健全和完善产业的进入退出机制,改善煤炭产业的组织结构

有效的企业进入退出机制是优化产业组织结构,形成有效市场竞争的前提条件。我国煤炭工业目前存在的产业集中度低、过度竞争严重等一系列问题,与煤炭行业的进入退出机制不完善、不合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要改变煤炭工业产业组织结构不合理、过度竞争的状况,在煤炭行业形成有效竞争的格局,当务之急是要适度提高行业进入门槛,同时降低产业退出壁垒。

适度提高行业进入门槛,可以使稀缺的煤炭资源向具有先进的管理经验、技术设备和雄厚的资金、人才的优势企业集中,促进整个煤炭行业产业集中度的提高。从现实性和可操作性角度,适度提高煤炭行业的进入壁垒,可以考虑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对煤炭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即国家以公平的市场价格出卖煤炭资源,改变煤炭资源低价甚至无偿开采的状况。长期以来,小煤矿低价倾销、浪费资源、瞒报产量、泛滥成灾的重要原因是其煤炭资源的无偿开采,没有支付煤炭自然资源成本,同时大煤矿的煤炭资源税费也不合理。建议国家应尽快建立起煤炭资源资产化管理制度,提高煤炭产业进入门槛。二是要及时修正可能造成降低煤炭产业进入门槛的有关法规,强制提高负外部性的成本和代价。例如,可以考虑把煤炭安全投入和安全保护状况、煤炭资源的开采回收率作为煤炭企业设立的强制性条件,并根据经济发展进程和资源性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逐步提高上述强制性标准。这样不但能够自然淘汰一批安全隐患大、资源浪费严重、规模小、实力弱的小煤窑,改善煤炭工业的产业组织结构,而且有利于创造各类煤矿公平竞争的环境,促进保护性开采煤炭资源,提高煤炭工业发展的可持续性。

在提高进入门槛的同时,也必须降低煤炭产业的退出壁垒。对于因自然资源枯竭和经营管理不善而需要关闭转产的煤炭企业,应该降低其产业退出门槛,并借鉴发达国家行之有效的经验,为其转产和人员安置提供必要的帮助和培训。鉴于中国是矿产资源大国,矿山行业多,矿山企业多,涉及人员多,总量规模大,带来的社会问题多。因此,建议国家对因自然资源枯竭而必须关闭的矿山企业的调整给予立法,并对其通过产业调整或援助基金的形式为其退出或转产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支持,以促进包括煤炭行业在内的矿山行业的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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