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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薪万元的企业家年薪制

时间:2022-05-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企业家机制1.创新机制中国企业家机制的形成核心在于机制创新,要努力形成符合各类人才特点的开发型企业家培养机制,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家选用机制,形成绩效优先的企业家评价机制。充分的市场竞争机制,是保证企业家声誉“质量”最有效的措施,是避免声誉机制扭曲的根本保证。

一、企业家机制

1.创新机制

中国企业家机制的形成核心在于机制创新,要努力形成符合各类人才特点的开发型企业家培养机制,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家选用机制,形成绩效优先的企业家评价机制。要尽快建立科学的适合各类企业家的评价指标体系,客观公正地评价企业家的基本要素、业绩和贡献,为科学合理地使用企业家提供客观依据。

构造企业家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实施合理的职位消费激励、收入报酬激励、精神激励原则,是完善企业家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它是建立企业家队伍和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的基础性工程。

德国戴姆勒—奔驰公司的总裁施莱姆普可谓是举世闻名的企业家,但他对美国一些企业家的经营风格仍赞叹不已,尤其佩服美国通用电器公司老板杰克·威尔希。威尔希的经营绝招是:果断关掉不能盈利的企业,购买新公司,甩掉老的、被实践证明是无效的经营方法,如此循环往复,短短15年内,通用电器集团的股票交易额就达到520亿美元,威尔希个人收入也大幅度上升,1994年威尔希的年薪是800万美元。

面对威尔希的巨额年薪收入,施莱姆普只能望洋兴叹,尽管他270万马克的年薪收入在德国已为数不多。目前,德国许多企业家也像施莱姆普一样,都想按照美国企业家的经营模式改造企业,来增加企业收入和个人收入。不久前,戴姆勒—奔驰集团监事会决定,允许董事会成员购买本公司股份。这一决定无疑给公司经营者带来了增加个人附加收入的绝好机会。

而在美国,这种对公司股票的购买权是每个企业经营者个人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企业的股票交易值连续上升,它就会使经营者的收入达到天文数字。美国IBM老板路易斯·戈斯纳的年薪收入达到2000万马克,其中1260万马克是购买本公司股票所得。

在中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唤起了一直沉睡的企业股份化、集团化、企业家职业化等与企业相关的新潮概念。在这些浪潮的冲击下,企业家年薪制、企业家的“身价”成为近年来舆论的热点。北京某公司经理1995年的年薪是4.6万元,这在过去似乎是不可想象的,而1995年京城部分国有企业实行的经理年薪制却使这种事变成普通的事。

深圳率先于1994年9月推出《试点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年薪制办法》,随后,江苏、四川、浙江、云南、福建等省市也开始试点企业家年薪制。39岁的上海永生制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郭善淳,被世界著名企业美国犀飞利公司不远万里聘请到美国,担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总裁;上海申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翟建国毫不含糊地为自己开价:年薪200万元,只低不高。

南京紫金城购物中心曾通过南京新闻界公布了一条消息:年薪26万元诚聘一位总经理。浙江天翁集团总公司以年薪50万元聘一位大学刚毕业的学生担任该公司的销售部经理。1994年11月18日,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召开的首届全国高级人才竞聘会上,海南中盟集团以年薪45万元聘请总经理。湖北宜昌市已有80%的企业实行了年薪制。在实行年薪制的企业中,随着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职工的风险紧密相关,也增强了领导的责任心和风险意识,使企业效益大增。

2.声誉机制

企业家具有一种追求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讨论声誉机制对企业家行为决策的影响及其作用机理的有克瑞普斯、威尔森(Kreps and Wilson),米尔格罗姆、罗伯茨(Milgrom and Roberts)的声誉模型,霍姆斯特姆(Holmstrom)基于法玛(Fama)思想建立的代理人市场——声誉模型。

这种从经济学角度研究企业家(代理人)声誉机制的理论假设,是建立在企业家作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理性人基础之上的,认为企业家(代理人)追求良好声誉是为了获得长期利益,是长期动态重复博弈的结果。上述两种角度的分析构成我们对企业家行为激励和约束分析的理论基础。在此,笔者旨在通过声誉机制对企业家行为方式的影响进行分析,讨论企业家成长机制中,如何通过声誉机制的作用解决“企业家不偷懒”的问题。

(1)企业家声誉的社会评估机制。

提高企业家声誉质量首先要建立科学的企业家声誉评价机制。在现代社会,维护声誉机制的主要手段是现代组织,包括企业组织、社团组织以及大量的中介组织。对企业家个人而言,生命是有限的,但组织的生命是无限的。如果个人的利益取决于组织的评价,而组织的评价依赖于他的信誉,个人就会注重声誉。

企业家是企业组织中的最高统帅人物,如果企业家个人声誉不好将会败坏企业组织的声誉,如果社会评价机制无法识别个人行为的隐匿性“败德”行为,可以通过企业组织实施惩罚。因为个人的行为会损害整个组织的利益,从而会损害到组织内每个成员的利益,组织就会积极地对其行为实施内部惩罚。

从社会评价机制来看,要健全各类中介组织,如信誉评估公司、社会调查机构、各类咨询组织等。通过这些中介组织监督和记录市场交易中企业家的行为,为现代社会声誉机制提供信息资源。中介组织收集、加工和传输的声誉信息对企业家声誉的传播及其社会影响是巨大的。

(2)“经理市场”中声誉机制效用。

充分的市场竞争机制,是保证企业家声誉“质量”最有效的措施,是避免声誉机制扭曲的根本保证。建立企业家的声誉机制并不意味着保护企业家的惰性,而是要通过建立“经理市场”从外在构成对企业家的竞争压力,迫使企业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良好的声誉,否则就有淘汰出局的危险。对于我国国有企业而言,应该积极培育充分竞争的市场机制,给予那些真正在市场竞争中产生的,而非政府及大众媒介人为树立的优秀企业家的社会地位和荣誉,通过声誉机制激励企业家的生产性和交易性行为,有效地发挥声誉机制的效用。

(3)声誉机制的法律互补性。

现实中有了明晰的产权,并不意味着企业家会遵纪守法,因此再明晰的产权也不能保证企业家败德行为不发生。关键是要有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保障,让劣质声誉的企业经营者在公众面前无投机的可能。让败坏企业声誉的经营者付出更高的社会成本,而真正具有良好声誉的企业家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赞赏。

一个企业的成功就是对企业家的最大激励。企业家在社会上的地位、作用随企业的发展而不断上升,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企业文化也更加具有号召力和凝聚力。这些是充分发挥企业家成就感的根本方面。企业家主要依附于某一特定的企业,而退出该企业则存在很大的障碍,意味着他要放弃自己长期经营的企业环境。对于“内部人控制”问题,最根本、最有效的约束是企业的自负盈亏,即以自身的资本来承担可能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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