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与其他管理部门的合作

与其他管理部门的合作

时间:2022-05-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四节 与其他管理部门的合作除中央银行之间的合作之外,很多情况下,与其他管理部门进行合作可能更令人满意,或者更有必要。中央银行和其他管理部门在国内或国际进行合作安排的例子有很多。所有管理部门对共同政策要求和标准的识别和交流是希望对系统的遵从能够为这些多边安排提供重要基础。

第四节 与其他管理部门的合作

除中央银行之间的合作之外,很多情况下,与其他管理部门进行合作可能更令人满意,或者更有必要。第三节对监管范围的讨论中曾列举了一些例子,包括中央银行的监管责任与其他谨慎监管者的责任密切相关。在一些国家,一些支付系统不但受到支付系统监管者的监管,而且还受到银行监管,所有的CPSS成员国的证券结算系统都由证券监管者进行监管。[5][6]

在系统必须处理多个公共管理部门的地方,管理部门之间的合作可能十分有益。[7]在避免出现管理真空、管理无效率、重复管理、监管不一致以及降低不必要的监管负担等目标上,更广范围管理部门的要求是一致的,或者可能更为重要。

CPSS认为,在特定环境下允许采取适当的措施,中央银行之间的合作监管安排也可能为中央银行和其他部门,如证券监管者和银行监管者,在国内和国际合作方面提供有用的框架。尤其重要的是,兰弗鲁斯原则认为,每一个监管者都需要实现自己的监管责任,合作不能对自己的责任产生偏倚,并且不存在这些责任的任何代表。但是,出于最大限度地降低监管负担和提高监管效率的考虑,在国内法律许可下,一些监管范围需要协调或者由各管理部门共同分担一些活动。这些利益来源于基于可获得的权力和工具而负主要责任的管理部门、系统对当地金融系统的重要性,以及执行职能的能力和意愿。

中央银行和其他管理部门在国内或国际进行合作安排的例子有很多。一个具有广泛适用性的例子是欧盟准备推出欧元时,在支付系统监管者和银行监管者之间所达成的备忘录。瑞士联邦银行委员会、瑞士国民银行和英国金融服务局就SIS x-clear(一个中央对手方)的监管和管理所达成的备忘录。在荷兰,荷兰银行和证券监管者就证券结算系统的监管和管理达成备忘录。意大利和法国的中央银行和证券监管者就意大利MTS市场政府债券的联合服务和清算所达成备忘录。比利时、荷兰、法国、葡萄牙和英国的监管者和管理者就LCH.Clearnet支持有效信息共享达成的备忘录。这些管理部门的相关下属部门也就欧洲结算系统的监管和管理协调达成双边和多边备忘录。所有管理部门对共同政策要求和标准的识别和交流是希望对系统的遵从能够为这些多边安排提供重要基础。CPSS和IOSCO联合工作下发布的RSSS和RCCP就是为实现这一目标而提供一系列国际认可的标准。所有管理部门对共同政策要求和标准的识别、交流是希望对系统的遵从能够为这些多边安排提供重要基础。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