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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管制与市场机制

时间:2022-05-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四、政府管制与市场机制如何发挥政府对市场的监管作用与市场自我修正、完善的作用,其本质就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政府管制发生的原因是存在市场失灵。涉及自然垄断、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对市场管制具有经济学上的合理性。界定政府管制和发挥市场机制各自作用的领域,明确加强管制的重点和放松管制的重点。同时在政府管制实施的程序上需做到程序合法、决策科学、监督有效。

四、政府管制与市场机制

如何发挥政府对市场的监管作用与市场自我修正、完善的作用,其本质就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政府管制发生的原因是存在市场失灵。涉及自然垄断、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对市场管制具有经济学上的合理性。因此,政府管制是源于公共利益出发而制定的规则,目的是防止和控制受管制的经营者对价格进行垄断或者对消费者滥用权力,并假定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可以代表公众对市场作出无成本的、有效的计算,使市场管制过程符合帕累托最优原则。

如何有效地发挥政府在市场活动中的作用,首先需要科学而严格界定政府的职能范围,政府权力的边界问题往往可归结为经济自由和市场秩序的关系问题。界定政府管制和发挥市场机制各自作用的领域,明确加强管制的重点和放松管制的重点。同时在政府管制实施的程序上需做到程序合法、决策科学、监督有效。政府管制决策不仅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而且还需要遵循法定的程序、确保有效地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实现决策的合法化、民主化和透明化。

在我国市场形成发展过程中政府的角色定位应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也即政府与市场关系在不同经济发展阶段调整的过程,实质是市场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政府转型的过程。在转轨改革进程中,政府角色实际上是从承认市场、培育市场、开放市场,不断地实行角色转换。在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基本形成后,政府需要及时地从市场培育角色向市场监管角色的转变,承担市场监管者的职能。通过政府监管者这只有形的手,实现以市场捍卫市场的目标。

在中国从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过程中,我们可以同时看到两方面问题:一方面缺乏经济自由,国家控制太多,民营经济只有极少的自由;另一方面,中国的市场秩序并不是很理想。这就需要从一个由行政权威控制的计划经济转变成一个自由交换的经济;需要从行政命令支配的经济,政府机关和党政官员的自由裁量权特别大的命令经济,转变为一个规则透明、公正执法的法治经济。

我国目前的管制实践中,既存在管制严重过度的问题,也存在管制严重不足的问题。因此,科学的界定政府和市场的各自作用空间就成为有效管制的前提。既不能人为地扩大管制范围,抑制市场的竞争活力,忽视私人诉讼的作用;也不能无视政府管制在解决市场失灵方面蕴藏的巨大优势,轻言放松管制,导致社会的无序。经济是配置稀缺资源的体系,光靠它自己不足以自行,需要其他方面制度的配合和支撑;否则,市场自由交换秩序得不到保证,就会出现混乱,权力的介入还会造成“丛林法则”支配市场,使整个经济变成一个寻租场。本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交易主体自由而平等,且不存在外部性,不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通过交易达成的价格,就能够有效地把资源配置到应该到的地方去。但是,交换是需要秩序的,是需要透明的规则和公正执法来保障的。

有学者认为,管制是竞争的剩余和替代,凡是能够展开竞争的领域都要放开竞争,只有在市场竞争不起作用的条件下,才可以考虑政府管制。但即便是所谓“市场失灵”的领域,也不一定意味着管制的必然和必要,市场失灵是政府调节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因为同样存在“管制失灵”问题,即管制得不偿失,管制成本大于收益。在某些情况下,管制失灵加剧了市场失灵,尤其是政府可能会以加剧市场缺陷而不是减轻这些缺陷的方式推动无效率结果的产生。国内外的管制实践显示,在政府管制过程中,政府管制机构并不是理想的公共利益政府,政府失灵是导致管制失灵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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