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政府首脑的产生

政府首脑的产生

时间:2022-05-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政府首脑的产生[3]政府首脑是行政机关的首长,即国家行政机关最高领导人的统称。内阁制的国家,政府首脑的产生虽基于议会大选结果,但在形式上却以任命的方式出现。在这样的国家,国家元首在政府首脑的产生过程中会发挥重要的作用。国家元首在任命政府首脑之前,是否需征得议会的同意,两国之间又存在差别。受此决定,政府首脑及其所领导的政府在法律上也仅对人民代表机关负责,而不向国家元首负责。

一、政府首脑的产生[3]

政府首脑(head of government)是行政机关的首长,即国家行政机关最高领导人的统称。具体的称呼,比较多的国家叫“首相”、“总理”;有的国家称之为“部长会议主席”或“执行委员会主席”。

内阁制的国家,政府首脑的产生虽基于议会大选结果,但在形式上却以任命的方式出现。议会大选后,获得多数席位的政党的领袖或政党联盟推选出来的人就出任内阁的首相或总理,但在形式上需经国家元首来任命。倘若内阁制的国家,由于实行多党制,没有哪个政党能在议会中单独拥有多数席位来组阁执政,政府首脑的产生就有多种方式:一是像德国和瑞典那样,由议会选举。根据德国基本法的规定,政府总理的选举分三轮进行。第一轮是由总统提名,经全体议员投票,若获得法定议员总数半数以上的赞成,即可获总统的任命成为政府总理。如果第一轮投票后,被提名的人没有当选,则应再14日内,由联邦议院自行投票选举,获议员半数票以上者当选;否则应立即举行第二轮投票,如有人获得半数的赞成票,总统应在七日内加以正式任命。如仍无人获得过半数的赞成票,总统应在七日内任命第三轮投票中得票最多的人为总理,或解散联邦议院,举行大选。[4]另外一种是像意大利那样,由总统与主要政党领袖磋商后任命总理;第三种则是像荷兰那样,由女王同两院议长以及第二院政党领袖磋商后任命首相及内阁成员。在这样的国家,国家元首在政府首脑的产生过程中会发挥重要的作用。

实行总统制的国家,政府首脑的产生存在着两种情形:像美国那样典型的总统制国家,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其产生源于选民的直接或间接选举,与议会中的政党及拥有议席多少没有关系,也不存在向议会负责的问题。

在法国、俄罗斯这些半总统制国家,政府首脑是由任命产生的。国家元首在任命政府首脑之前,是否需征得议会的同意,两国之间又存在差别。从法国第五共和国宪法的规定看,总统无须得到国民议会的同意,可直接任命总理,意味着政府的产生,完全出自总统个人的选择,彻底摆脱了议会对政府组成的控制和参与。根据1993年《俄罗斯联邦宪法》第83条第1款,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则由联邦总统征得国家杜马同意后任命,具体程序是:新当选的联邦总统宣誓就职后的2周内或在联邦政府辞职后的2周内,向国家杜马提出政府总理的人选,国家杜马应在1周内审议该人选并作出相应决定;如总统所提人选被国家杜马否决,联邦总统应在被否决后1周内提出新的人选,由国家杜马在1周内审议并作出相应决定。无论依何程序任命联邦政府总理,总统都应在国家杜马3次否决联邦政府总理人选后,任命联邦政府总理,解散国家杜马,举行新的选举。同法国相比,俄罗斯议会即国家杜马对政府的组成有有限的控制与参与权。

与西方的内阁制、总统制不同,社会主义各国普遍实行人民代表制,人民代表机关居于最高地位,其他机关均由人民代表机关产生,受人民代表机关监督,政府首脑是由国家元首向人民代表机关提出人选(提名或建议),由人民代表机关进行决定或选举,中国的国务院总理,朝鲜的政务院总理及越南、蒙古人民共和国的部长会议主席等均依此方式产生。[5]这种政府首脑的产生方式,决定权几乎完全掌握在人民代表机关手中,国家元首的提名仅为履行手续而已。受此决定,政府首脑及其所领导的政府在法律上也仅对人民代表机关负责,而不向国家元首负责。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