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谈导师的“导”

谈导师的“导”

时间:2022-05-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谈导师的“导”我院国际经济法这门学科是1981年设立硕士点,1983年建立博士点的。下面我来谈谈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导”的作用。这里的关键在于导师有目的地对研究生进行引导。“导师”一词,顾名思义,重在引导、启迪研究生,而不是搞包办。所以,我在指导研究生的工作中,一直强调要引导研究生逐步培养自己开拓性研究的能力。其中一位硕士生专门研究中国法律对外国投资者的保护与鼓励问题。

谈导师的“导”(1)

我院国际经济法这门学科是1981年设立硕士点,1983年建立博士点的。6年来,我们招收了硕士研究生5届共26名,博士研究生3届共6名,为国家教委代招出国预备生4名。

在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中,我们除了坚持入学考试、学位课程和基础理论知识以及论文评审等几个方面对研究生从严要求外,还重在对其引导开拓的一面。下面我来谈谈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导”的作用。

研究生是高级人才,高级人才之所以高级,不仅仅在于他拥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在于他能独立思考,敢于开拓创新,能对本学科的重要问题作出创造性的研究。如果一个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研究生在自己的学科领域内不能大胆探索,开拓创新,其研究成果又不具有实用价值,那他就不符合国家的培养要求。这里的关键在于导师有目的地对研究生进行引导。“导师”一词,顾名思义,重在引导、启迪研究生,而不是搞包办。对研究生论文选题,我不先定框框,以免束缚他们的思想,而由他们在阅读大量资料及接触实际的过程中,自觉地发现问题,并提出如何解决问题的方法,然后再让他们同我交换意见。在此基础上,我再指导他们从哪几个方面进行探讨,提出论证,最后再确定课题。

国际经济法是以研究国际经济关系中的法律问题为对象的一个新的法学领域,是随着国际经济技术交流的广泛开展而发展起来的一门边缘学科、综合学科。我国由于长期闭关锁国,对很多国际情况不了解,一旦打开国门,进行对外经济交往,就会不断地碰到各种新的问题,并要及时解决。而这些问题,有些是实际问题,有些则是理论问题,解决不好,必将损害我国的主权和利益。这就需要我们从实际出发,立足本国,放眼世界,大胆探索,全面研究。具体地说,就需要根据现代国际法原则,掌握合理的国际惯例,对比各国法制和我国政策立场,升华到理论高度,提出有理有据的立论,进行有利有节的谈判,既做到坚持我国方针政策,又能说服对方,达到求同存异、平等互利,促进国际经济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只有这样,我们的研究成果才能为我国对外开放政策服务。因此,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求我们培养的该学科的高级专门人才具有敢于开拓创新的精神。所以,我在指导研究生的工作中,一直强调要引导研究生逐步培养自己开拓性研究的能力。概括起来,我对研究生的引导工作,侧重在以下几个方面。

1.鼓励并引导研究生研究实际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我现在的几个博士生,当初我给他们选定的硕士论文题目都是直接针对我国现实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一位硕士生专门研究中国法律对外国投资者的保护与鼓励问题。这个题目很大,但他善于提炼,抓住其中两个一直是外国投资者最敏感的问题——国有化与税收优惠,深入研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很有现实意义。现在他正在美国纽约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等校进修及收集资料,在原来硕士论文的基础上,准备写关于“中美外资立法比较”的博士论文,拟于1987年下半年回校参加博士论文答辩。另一位博士生专门研究跨国公司在国际经济交往中的法律地位。当前的国际投资、外贸等活动,一般不是由国家直接进行的,大多数是外国的跨国公司到中国来投资办企业的。跨国公司在中国究竟处于什么样的法律地位?因为它在中国经营必须受中国法律的管辖,但它的很多活动又受到本国母公司的控制,往往涉及外国法律的域外适用。问题很复杂,不仅触及传统国际法的许多理论问题,反映国际经济新秩序的现代国际法的新原则和各国立法的新动向,而且直接关系到我国外资政策和立法,如何对待跨国公司以及与此相关的保护与限制等实际问题。这些问题都必须深入研究,搞不好,国家权益就会受到损害。这篇论文,由于作者掌握了大量资料,既深入又拓展,并表现出较大的辐射力和渗透力,个别章节均分别在我国重要刊物,如《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国际法年刊》上发表,获得好评。还有一位博士生正在研究1965年《华盛顿公约》(全称为《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议公约》)。目前已有90多个国家参加公约,我国作为世界银行的理事国,该不该参加这个公约?外国政府同中国政府谈判签订投资保护协定时,都表示希望中国参加华盛顿公约,因为他们担心本国投资者来中国投资发生争议得不到公正的解决(他们的担心是可以理解的,但实际并非如此)。我是赞成参加这个公约的,我国政府也在考虑这个问题。但是其中许多具体问题如何处理,亟待全面分析研究,找出对策。论文作者从世界银行直接收集不少有关公约的第一手资料,深入分析公约的精神及参加公约的利弊得失,对比各国情况,论证了我国参加公约的必要性及条件。该论文在1986年中国国际法年会上得到与会同行专家的好评和赞赏。

2.强调研究生的论文题目要慎重选择。我认为选定硕士论文题目是一件大事,所选课题应当是今后较长一段时间的研究课题,并应成为今后的研究方向。我一向要求研究生要有这种思想准备,以后攻读博士学位也不必另起炉灶,就在硕士论文的基础上深入拓展,使博士论文达到专著水平,将来从事实际工作也朝这个方面努力。这样培养出来的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就能成为专才,而不是通才。每年我在指导研究生选题目作论文时,都强调选择论文题目应遵循两条原则:(1)在理论上要有开拓价值。如果一个问题早有定论,向来没有什么争论,就没什么可研究的,作出来也无非是把人家的东西抄下来,拼成一个体系而已;凡是不能发挥自己的看法,不能提出新的观点,不能建立新的体系,不能对这个学科的前进有所开创或推动的,这样的题目就不要做。(2)在实践上要有实用价值。我们这门学科是紧密联系我国对外开放政策和对外经济交往的,这就决定了在这门学科领域里选择论文题目一定要切合实际需要,作出的论文能解决实际问题,纯粹理论性的东西是没有意义的。上面两条应当同时具备,缺一不可。这两条归纳起来,实质上就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另外,论文题目的研究范围要适当。目前从事我们这一学科的研究工作是比较困难的,国内资料十分缺乏,需大量的国外文献,而这问题一时很难解决。所以,在选择论文题目时,应注意看菜吃饭、量体裁衣,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先选择大方向,再确定具体课题。这是现实的态度。

3.采取开放式的培养方法。我对研究生的培养是开放型的,让他们走出校园,深入社会,联系实际,解决问题。一是让他们走出去收集资料;二是让他们走出去发掘问题。如1986年,我院国际法研究所承担了“湖北省关于利用外资的法律问题”的科研项目,我们组织85届国际经济法研究生,分为两组,分别到武汉市及沿海开放城市进行实地调查,写出了数万言的调查汇报,其中提出了几十个有关利用外资的法律问题。这既开阔了研究生的眼界,又有助于从实际中找出问题,选择研究课题,确定有实用价值的论文题目。

4.要求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承担一定教学任务,让他们结合教学工作,检查自己的研究成果,从中找出问题再进一步探索,借此提高其研究水平。我的几位博士生都是在职的,头一年都有一定的教学工作。我要求他们把自己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专题讲授给本科生,征求意见,不断改进。如果有机会,也让他们到外地去讲课,这样可以开阔眼界,学习借鉴,并得到锻炼。我的几个博士生先后到深圳、武汉、桂林、北海、泉州等地讲过课,据了解,各地反映很好。这说明通过教学,可以检查他们的科研水平,增强他们的工作能力,促使他们开拓创新。

5.调动研究生的科研积极性,把硕士生和博士生的研究课题分别纳入博士点重点科研项目及国家“七五”计划的科研项目。根据每一个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和课题,把他们有关的论文纳入到这些重点科研项目中来,这样,就可以调动起研究生的科研积极性,促使大家齐心协力,取长补短,共同研究,更好地完成国家重点科研课题。

【注释】

(1)原文载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1988年第1期,第25—27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