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中华法系的发展轨迹

中华法系的发展轨迹

时间:2022-05-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中华法系的发展轨迹中华法系的发展轨迹也就是中华法系的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各个阶段。结果使中国的社会性质逐渐发生变化,封建社会解体,中华法系也丧失了独立存在的基础。

三、中华法系的发展轨迹

中华法系的发展轨迹也就是中华法系的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各个阶段。对于这些阶段的划分,学界的观点也是纷然杂陈、各不相同。如台湾学者丁元普认为中华法系的发展可分为五个时期:(1)唐尧虞舜至三代为创立时期;(2)春秋战国讫秦为演进时期;(3)汉唐时代为昌盛时期;(4)自五代赵宋以后即进入中衰时代;(5)至清末以后,中华法系即开始了复兴时代。台湾学者张天权也对中华法系作了五个分期:(1)法学萌芽时期:为上古神权思想时期;(2)法学全盛时期:礼治思想、礼法合治思想、法治思想各时期,时在春秋战国;(3)法学渐衰时期:儒家思想独霸,指汉至清代中叶时代;(4)法学中断时期:外来思想侵入,固有之法系精神消失,时在清末民初时代;(5)法学复兴时期。当代学者李钟声将中华法系的历史分为四个时期:(1)黎明时期,指上古、中古和五帝时代;(2)光辉时期,指夏、商、周三代,并将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全部纳入周朝的时限之中;(3)发达时期,指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时期;(4)沿袭时期,指宋、元、明、清以至当代的法律制度[11]

我们认为,与中华法系的时间跨度和空间范围相对应,其发展轨迹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12]

(一)中华法系的初步形成——中国封建法的形成与完善

在该阶段,中国封建法以律令格式为渊源,构成一整套以伦理法为基础的完备的封建法律体系。这一阶段又大致经历了以下四个时期:从周公到孔子——中国封建法的奠基时期;春秋决狱——中国封建法形成的第一步;引礼入律——中国封建法形成的第二步;唐律颁布——中国封建法的最终形成。

(二)中华法系的最终形成——唐律的广泛传播及影响

在该阶段,随着盛唐影响的扩大,唐律也广泛传播并影响到中国周边即东亚、东南亚的一些国家和地区,形成以中国封建法为主体,并波及东亚、东南亚地区的世界性法系。据学者考证,中国古代法的影响,东到日本,南至安南(越南),北达蒙古。尤其是朝鲜、日本、越南等国的古代立法,大半是模仿唐律而来。这一系列国家的法律,如日本的《大宝律令》和《近江令》、朝鲜的《高黎律》、越南的《国朝刑律》和《黎朝法典》,其篇章结构和内容原则都以唐律为蓝本。

(三)中华法系的衰微——西方列强的入侵和民主运动的兴起

唐朝以后,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就过去了。虽然明清两代也曾出现过太平盛世,但在法律制度上却无大的建树。至清末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相继遭受了诸多西方列强的侵略,继而发生了一系列民主运动,如百日维新和五四运动。结果使中国的社会性质逐渐发生变化,封建社会解体,中华法系也丧失了独立存在的基础。同中国一样,东方其他国家,如越南、朝鲜、日本在西方列强的武力侵略和国内民主运动促使下也被迫走上了不同的发展道路。清末政府变法修律,开始输入资本主义法律,特别是经过日本输入的大陆法系的体例在中国逐渐占据主导地位,中华法系终于解体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