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

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

时间:2022-05-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就国内外的研究现状而言,对于20世纪国际金融法领域出现的制度创新与发展问题,国内外已有一些学术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曾不同程度地涉及,但到目前为止,尚未见有对21世纪国际金融法律制度的创新与发展这一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的著作问世,有关该问题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报告也很少见。国外的国际金融法学研究较为成熟。

二、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

就国内外的研究现状而言,对于20世纪国际金融法领域出现的制度创新与发展问题,国内外已有一些学术著作、论文研究报告曾不同程度地涉及,但到目前为止,尚未见有对21世纪国际金融法律制度的创新与发展这一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的著作问世,有关该问题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报告也很少见。总地来说,国内外对国际金融法律制度创新与发展的研究较为落后,迄今并未形成直接的、系统的、具有代表性的观点。

我们认为,迄今为止,与本课题相关的研究主要有如下特点及不足:

一是缺乏深入性。中国的国际金融法学研究一直是国际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研究的薄弱环节。目前国内通用的有关教材主要有刘丰名的《国际金融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王贵国的《国际货币金融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二版)、吴志攀的《国际金融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李仁真的《国际金融法》(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二版)和《国际金融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李国安的《国际货币金融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等。这些教材,内容全面,体系完整,用语规范,大多注重对国际金融法基本知识的介绍和现存国际金融法律制度的阐释,但对于国际金融法律制度的发展趋势及特点大多只是提及,来不及对21世纪国际金融法律制度创新与发展问题进行深层次分析和规律性探索。

二是缺乏系统性。国外的国际金融法学研究较为成熟。但考察其研究,大多是从实务的角度研究国际金融法律问题,特别是偏重国际金融私法的研究,缺少对整个国际金融法律制度(包括国际金融公法和私法在内)的全面而系统的研究,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由Sweet&Maxwell出版的Philip Wood所著的有关国际金融法的系列著作(六卷本)。中国的国际金融法学虽然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发展很快,不少专著和论文相继问世,如陆泽峰的《金融创新与法律变革》(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杨松的《国际法与国际货币新秩序》(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张庆麟的《欧元法律问题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李仁真的《欧盟银行法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徐冬根的《国际信贷的法律保障》(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年版)、李国安的《国际融资担保的创新与借鉴》(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刘颖的《电子资金划拨法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黎四奇的《金融企业集团法律监管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温树英的《金融服务贸易的国际法律规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等。这些研究成果,主要是学者们根据各自的学术兴趣和专长,对某一类具体国际金融法律制度或者问题所做的专题性研究。虽然其对所涉的专门性问题具有相当的理论深度,但相对于“21世纪国际金融法律制度的创新和发展”这一宏大命题而言,其研究范围显得十分狭窄,内容也显得比较零散,缺乏全局性和系统性。

三是缺乏前瞻性。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法是国际法律体系中发展最快、最具活力的分支之一,但国际金融法学研究的现状却不尽如人意。从已有的学术成果看,鲜有对国际金融法律制度体系进行的历史性透视、宏观性扫描和战略性考察,也鲜有对世界经济环境与国际金融法律制度之互动关系的系统性研究,这与国际金融法律制度在当今国际经济生活和国际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很不相称,也与21世纪世界经济金融高速发展的现实状况不相协调。目前,国内虽有少数学者关注到这一现象并已做了一些尝试,如李仁真、何焰对国际金融法律制度晚近发展的思考(参见《金融全球化和国际金融法的晚近发展》,《武大国际法评论》第1卷)、张庆麟和杨松对建立国际货币新秩序的探索(参见张庆麟:《析金融全球化对国家货币主权的冲击》,《中国法学》2002年第2期;杨松:《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变革与中国金融立法》,《中国法学》2000年第4期)等。但这类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不仅成果数量稀少,而且内容缺乏前瞻性,并未站在建构21世纪国际法律新秩序的高度,对国际金融法律制度的创新和发展进行全面跟踪、系统梳理、合理拓展和科学预测。

四是研究方法比较单一,研究思路较为传统。一方面,未对国际金融法与国际经济金融发展的互动、国际金融法与历史文化发展的关联、国际金融法与其他邻近部门法发展的交融、国际金融法的传统理念和制度与创新理念和制度的更迭进行较为深入的对比研究和跨学科研究。另一方面,现有研究大多遵循从一般到特殊的思路,从一般经济学原理出发来阐释国际金融监管制度,未能从现代金融的特殊性如虚拟性、独立性等入手对国际金融法律制度的创新和发展的趋势进行评价和展望,实现大胆突破。

总之,现有关于国际金融法律制度创新与发展问题的研究尚为一种零散的、间接的、一般性的研究,不具有战略性、前瞻性、系统性和针对性。因此,教育部将“21世纪国际金融法律制度的创新与发展”作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课题进行招标,实属必要。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