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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共性与自利性的博弈及新闻正义

时间:2022-05-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新闻的公共性与自利性的博弈中,新闻正义的指向是强化公共性和控制自利性,优先的选择是控制自利性,因为控制自利性就是保证和促进公共性。从强化新闻公共性的角度来看,新闻正义要努力维护和促进社会正义。

新闻的公共性和自利性自始至终贯穿于同一新闻实践活动的全过程,两种属性之间不停地斗争,不断地妥协,此消彼长,这种斗争与妥协具体表现为公益与私利的博弈,而其实质是公权与私权的博弈。在二者博弈的过程中,着眼于强化公共性,着力于控制自利性,才能使新闻实践活动沿着通向新闻正义的轨道行进。

博弈的表现与实质。新闻公共性以社会公共利益为目标,要求新闻从业者和新闻媒体秉承社会正义和公益精神,从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出发,从大局出发,关注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致力于增益社会公众的福祉。而新闻自利性是除了公共目标以外,还有为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创造条件的属性,还潜藏着谋取自身利益的动机,要求新闻从业者和新闻媒体在具体的新闻实践过程中,谋求个人或组织的好处,追求个人或组织利益的最大化。公共性与自利性的博弈简单地说就是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争锋,是新闻从业者和新闻媒体对两种利益的权衡取舍以及他们在取舍中表现的立场、倾向。如前所述,自利性是建立在经济人假设的前提之上的,新闻从业者就是新闻实践过程中的经济人,新闻媒体可以理解为经济人的人格化组织。作为经济人,在面对若干取舍之时,他们更愿意选择那种能为自己带来更多好处的选项。面对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如果不会带来惩罚或不利后果,或者不利后果小于个人获利,他们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私人利益。在二者的博弈中,新闻的自利性占了上风,因为收受好处而刊播的有偿新闻、因为商业利益炒作或扣压的某些新闻、因为政治需要放大或弱化的某些新闻,就这样应运而生。新闻因此背离了公共利益的目标,或者与公共利益的目标产生了差距。

公益与私利交锋的背后,实质上是公权与私权的博弈。新闻传播权是一种公共权力,源于公民知情权、表达权与对公共事物监督权的一种让渡,因为公共权力不可能由社会所有的公民来行使,就委托新闻从业者行使新闻传播权力。正是由于让渡与委托,新闻传播权的所有者和行使者分离了,新闻从业者就成了这种公权力的实际控制者,公权因此有了转化为私权的条件和可能。一方面,新闻传播权的公权属性要求新闻从业者或者新闻媒体服务于社会和社会公众的公共利益,以此保证新闻的公共性。另一方面,新闻从业者或者新闻媒体自身需要生存和发展,或者说他们希望自己的状况会更好,因此会利用新闻传播的公权追求自身的利益,于无形中强化新闻的自利性。这样,公权就变成了部分人的私权,以权谋私、以私害公的行为因此变得难以规避,正如有偿新闻屡禁不止。

博弈中的新闻正义。新闻正义作为社会正义是以公共利益为旨归的,新闻公共性以公共利益为目标,因此实现新闻正义是新闻公共性应有的基本内涵。在新闻的公共性与自利性的博弈中,新闻正义的指向是强化公共性和控制自利性,优先的选择是控制自利性,因为控制自利性就是保证和促进公共性。

从强化新闻公共性的角度来看,新闻正义要努力维护和促进社会正义。维护和促进社会正义是最大的社会利益,是社会期望的最大的公共目标,因此也是新闻公共性的最终目标。新闻公共性在面对维护正义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之间选择的时候,要优先选择维护正义。社会公共需要是多种多样的,范围不同,层次各异,新闻的公共性选择有轻重缓急之分,维护正义是最大的社会期待,处于最高的优先地位。维护社会正义不是市场本身能够解决的问题,也不是新闻本身能解决的问题,要靠社会综合的力量来推动。政府维护正义的手段多种多样,包括司法手段、市场手段、社会福利手段等等,新闻是其中最重要的宣传手段,同时还是政府行为是否正义的监督者。强化新闻公共性,就要强化对社会民主、公平、平等等价值的宣传,潜移默化地影响社会公众,促进政治民主、司法独立、分配公正、市场平等的社会秩序和社会制度的良善发展。

从控制新闻自利性的角度来看,新闻正义主张以制度遏制新闻从业者个人扩张性的自利性,以法律明确界定新闻媒体的社会定位及市场地位从而限制团体组织的自利性,以社会独立性代表尽可能的大多数人的利益从而弱化新闻代表的阶级自利性。首先,从新闻从业者个人层面来看自利性,要区别对待合理的自利性和扩张性的自利性,特别需要以制度限制扩张性的自利性。要分清哪些个人利益需求是新闻从业者的基本生活需要、是与新闻的职责相称的物质条件,这是合理的自利性;哪些需求是超越正常的社会需要,是过度享受的需要,是私欲膨胀的需要,这是扩张的自利性。忽视合理的自利性,过分强调奉献精神,不利于调动新闻从业者为新闻正义事业献身的热情和工作的积极性;而没有有效的制度去管理和控制新闻从业者扩张的自利性,则会导致私欲泛滥,以私害公,影响新闻实践中践行追求公共利益和社会正义的理想。因此,控制新闻从业者个人因素的自利性,关键在于以合理有效的制度对扩张的自利性加以限制和规范。其次,从新闻媒体的层面来看新闻自利性,要正确处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特别需要以立法的形式界定新闻媒体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权限。在没有立法规范的情况下,要处理好新闻媒体自身与广告商利益集团的关系,在商业利益与社会公益相冲突时,要看到社会公益是包括商业集团在内的所有成员更长远的利益所在。因为,新闻媒体对广告主出售的是受众的影响力。没有受众对社会利益的关注,广告主的商业利益最终也无法实现。再次,从新闻代表的阶级的层面来看新闻自利性,要保持新闻媒体的独立性,特别是要保持对政治势力的独立性。只有保持独立性才能免受党派政见的干扰,才能尽可能地代表更大多数人的意志,缩小与全体社会意志的差距,防止与全体社会意志的背离,也才能更好地控制新闻的自利性。当阶级性意志扩大为全体社会意志的时候,比如当下中国的党的新闻事业,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自利性就无须控制甚至要强化了,因为新闻这个时候代表的阶级自利性就是公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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