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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渠道的特点

时间:2022-05-1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营销渠道的特点1.一般营销渠道模式通常商品从生产厂商到达消费者手中一般会经过总经销商、区域分销商、批发商以及零售商等几个中间环节,此模式可直观地表达为:厂家或供应商→总经销商→二级分销商→二销商→→零售商→消费者。代理商是将企业新产品推向新市场的中坚力量。此外,生产厂商在没有销售部门情况下,往往采用委托代理的方式,进行自己的市场推广和产品销售。

二、营销渠道的特点

1.一般营销渠道模式

通常商品从生产厂商到达消费者手中一般会经过总经销商、区域分销商、批发商以及零售商等几个中间环节,此模式可直观地表达为:厂家或供应商→总经销商→二级分销商→二销商→・・・→零售商→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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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1 一般营销渠道模式

按照这种一般消费品销售渠道结构,可以看出主要有几种类型:

(1)生产厂商——销售部门——消费者。这种模式产销对接,直接有利于企业与消费者的对话,生产企业拥有自己的销售队伍,可以采用上门推销、电话销售、电视销售、网络电子商务等方式直接地销售企业的产品。

(2)生产厂商——零售商——消费者。生产厂商直接把产品销售给零售商,然后销售给消费者,可以有效地把产品通过零售商迅速地投入到市场,也有利于保持密切的产销联系。

(3)生产厂商——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生产厂商把生产出来的产品销售给批发商,然后批发商再转销给零售店,最后通过零售商出售给消费者。这种形式的特点是既可以节约生产者从事销售产品的时间和精力,又可以加快和节约零售商的进货时间和费用,特别是现代物流配送业的发展,这种模式被越来越多的中小型企业所选择。

(4)生产厂商——区域分销商——批发商或零售商——消费者。生产厂商生产出产品以前,对于消费者市场进行了契合实际的调研,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区域划分。然后将产品销售给区域分销商,在经过区域分销商的调节出售给批发商或者零售商,最后到达消费者的手中。这种区域分销商相当于区域代理人的角色,在产品销售中起到重要的调节作用。

(5)生产厂商——总经销商——区域分销商——批发商或零售商——消费者。一般都是大型的跨区域销售采取的一种模式,总经销商就是大区域中的代理人,一般都是生产厂商的货源供给区,也是进行大区域产品销售的协调中心。

2.生产材料销售渠道模式

生产材料从生产厂商到达用户手里,一般要经过代理商或销售商。

(1)生产厂商——用户。这种模式对于工业产品而言具有较高的时效性,也是一些较大的工业产品所采取的销售模式,如发电厂、机车厂等,可以有效地减少流通环节,节约费用,减少产品因为运输导致的损失。

(2)生产厂商——销售商——用户。这种模式下的工业产品多是需要借助销售商的广泛性得到销售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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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2 生产材料销售渠道模式

(3)生产厂商——代理商——用户。代理商是将企业新产品推向新市场的中坚力量。此外,生产厂商在没有销售部门情况下,往往采用委托代理的方式,进行自己的市场推广和产品销售。

(4)生产厂商——代理商——销售商——用户。其实这种形式和之前的模式大致相同,不过中间增加了一层销售关系,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产品的广泛性、存储性等,在第一时间不合适交付给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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