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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录音剪辑的性质

时间:2022-04-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电影录音剪辑的性质(一)电影艺术具备转化成文艺节目的条件把电影录音编制成一种广播文艺节目形式,是我国文艺广播工作者的独创。研究一下这个问题,对于认识电影录音剪辑的性质,很有益处。在这方面电影较之话剧更为“受听”。电影艺术的这种不停顿的流动性和文艺广播这种声音艺术有着极大的共同性。忠实于原片是编制电影录音剪辑的基本原则。

一、电影录音剪辑的性质

(一)电影艺术具备转化成文艺节目的条件

把电影录音编制成一种广播文艺节目形式,是我国文艺广播工作者的独创。实践证明,这种节目形式至今仍很受群众欢迎。电影是以画面蒙太奇为主要表现手段的综合艺术,文艺广播是听觉的艺术,二者的性质差别颇大。那么,电影为什么能够“移植”到广播中来,并且受人欢迎呢?研究一下这个问题,对于认识电影录音剪辑的性质,很有益处。笔者认为,主要原因在于以下三点:

第一,电影虽然主要是以画面的蒙太奇力量感染观众的视觉艺术,但它又综合了文学、戏剧、音乐、音响、语言等各方面的艺术手段。电影所具有的文学性、戏剧性,为把电影制作成电影录音剪辑提供了基础;电影中的人物语言、音乐、音响,为用广播的方式表现它的故事和人物形象提供了可能。

第二,电影中的语言、音乐、音响有很强的真实感,人物的对白、独白以及音响效果具有生活化的特点,电影音乐富有表现力。这些特点适合广播播出的需要。在这方面电影较之话剧更为“受听”。话剧,由于舞台和观众的空间距离,使得演员的对白、独白都必须采取夸张的形式。话剧中的音响,不如电影表现得那么细腻。比如,秋天的虫鸣,夏夜的蛙叫,万籁俱寂时沙沙的春雨……这些传情的音响,在电影中经常出现,而在剧场里表现则较为困难。

第三,电影中的冲突是在不断的运动中展开的,它表现故事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流动性。正是由于这种流动性,使电影艺术更有利于被搬上广播。

在美学上,有人把艺术分成空间艺术和时间艺术两种。空间艺术占有的只是空间,不随时间的发展而发展,呈凝固状态;时间艺术只占有时间,呈流动状态。而电影和话剧则是空间艺术和时间艺术的综合,它们既占有空间,又在时间上呈现不停顿的发展运动状态。但是,电影的时间艺术的特性表现得更为强烈(话剧,笔者认为它的空间艺术的特性较之电影就更甚些。因为话剧可以在一个固定的空间做戏几十分钟,甚至一两个小时。因为它受舞台空间的限制,场景变化也随之受到限制。即使是现代化的转台,它的旋转角度也只有360度),它在表现空间和时间上享有极大的灵活性,所以,它的场景变化比起话剧来要丰富得多。一部电影至少有几十个甚至上百个场景。当然镜头的变化就更多了。因此,不难得出电影的流动性是它的一个突出的艺术特点的结论。

电影艺术的这种不停顿的流动性和文艺广播这种声音艺术有着极大的共同性。在广播里展开故事,塑造人物形象,毋庸说把它固定在一个场景里,场景变换单调,比如只是从一个房间换到另一个房间,听众也会感到沉闷。场景变化少,音乐、音响得不到充分的发挥,听众往往兴味索然。文艺广播应属时间艺术范畴,它只占有时间,不占有空间,要求在时间上有流动感,所以年轻的电影艺术在时间上的流动性就使它更适合插上电波的翅膀,飞入千家万户。

(二)电影录音剪辑的性质

文艺广播里的很多节目形式都是把社会上的文艺作品传播给听众。“戏曲选段”是把戏曲的演唱传播给听众;“相声与轻音乐”是把相声的演播和轻音乐演奏传播给听众。这些节目给听众欣赏的是演唱、演播、演奏的录音。而电影录音剪辑则有它的特殊性,虽然它也是对电影的传播,编制电影录音剪辑不是创作一部新的供人听的电影,但是,它却把电影的主要表现手段——画面(组合起来的活动画面)排斥在外了,影片留在剪辑里的只是声音部分(语言、音乐、音响)。如果就此得出这样的概念,电影录音剪辑就是对电影的声音部分的传播,那么,电影录音剪辑这种节目形式显然难以得到听众的认可。

电影录音剪辑的特殊性质在于:

第一,它在相当程度上改变了原艺术——电影的艺术传达方法,把经过选择剪辑(有时还需要做次序上的调整)的电影声音素材和一种特定的艺术语言(解说)有机结合起来,诉诸听众的听觉,增加节目的感染力。

第二,它是对电影的“广播化加工”,让听众欣赏原影片的故事,体会认识原影片中的人物形象,感受蕴含在原影片中的情趣、思想(当然,在把以画面作为主要表现手段的电影“移”到广播中之后,情节、人物风貌、情趣、思想等等又会与原影片有所差距,但基本上还是要与原影片的情理保持一致)。如果失去这一点,电影录音剪辑将失去自己的节目特色。

第三,为取得上述效果把电影变成听觉艺术,引导听众接受电影的艺术内容,解说词应尽力做到传神、传情、有感染力。

第四,电影录音剪辑不可避免地包含编辑的“主观色彩”——他对影片的感受和理解,甚至由影片本身所引发的感触、联想。这些也体现在他对影片的声音素材怎样取舍、剪辑当中,更明显的是体现在他所撰写的解说稿当中。

因此,电影录音剪辑既是对电影的传播,又是编辑把自己的主观感受传播给听众的一种广播节目形式。编辑的主观感受是在欣赏活动中获得的,他先对影片艺术形象有了一番体验,然后再把体验到的东西形象、生动地表现出来,感染听众。

从1953年广播电台出现电影录音剪辑至今,文艺广播工作者对这种节目形式的特点经过了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发展过程。起初,电台只是为了满足许多人看不到电影而又想知道电影故事情节的愿望,而在以后的摸索中,文艺广播工作者逐渐对这种节目的性质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因此,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和60年代初期,中央台和地方台相继播出了许多深受听众欢迎的电影录音剪辑节目,如《董存瑞》、《林则徐》、《聂耳》、《青春之歌》、《我们村里的年轻人》、《五朵金花》、《李双双》、《红色娘子军》等等,以及一些外国影片的剪辑,如《复活》、《法吉玛》等。

总之,电影录音剪辑是文艺广播中的一种节目形式,它又是以电影为素材,按照广播的听觉艺术原则编制而成的有独特艺术感染力的文艺广播节目。

在未进行艺术技巧的研究之前,还有个问题需要说明,即电影录音剪辑还是要忠实于原来的影片。忠实于原片是编制电影录音剪辑的基本原则。所谓“艺术的再创造”不是可以随意“创造”的,它要尊重原影片。忠实于原片的基础是认识、理解原片。做到这一点并非很容易。比如,原影片是通过讲述一宗离奇的案件,抑或表现一个爱情故事,或一个人物、一个家庭的命运,揭示富有深刻思想意义的主题,但是编辑没能透过故事认识到作品的内在含义,使剪辑的主题变成了不幸的爱情故事,这就降低了原片的思想性,甚至引导听众对原影片主旨产生错误的理解。

每部电影录音剪辑都有删有减,有保留,有解说,这就不能不体现编辑对原影片的理解和感受,理解感受得准确与否,深刻程度如何,体现了编辑的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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