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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灵的加封

时间:2022-03-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宋神宗熙宁七年,宋王朝发出了要求地方政府上报有灵验的祠庙,然后对其进行加封的诏书。绍圣二年,在全国各州实行编撰本州应予祭祀神灵、祠庙名册的制度。具体地说,就是在继续对神灵、祠庙积极进行加封、赐额的基础上,对宋代的爵位制度进行了膨胀式的扩充。也就是说,元代对传统的民间信仰活动,仍然采取较为积极的加封授爵的制度。
神灵的加封_祭祀政策与民间信仰变迁:近世浙江民间信仰研究

1.宋元时期对祠庙、神灵的加封、赐额政策

由王朝对神灵进行加封这一现象由来已久(14)。据须江隆的研究,唐朝以后,对国家祭祀色彩较浓的,被分类成大祀、中祀、小祀的神灵及被视为与上三类同格的神灵,王朝陆续进行了封赐庙额及爵号。宋朝继承并发展了唐朝的加封做法,形成了一整套庙额、爵号加封的制度(15)。宋神宗熙宁七年(1074),宋王朝发出了要求地方政府上报有灵验的祠庙,然后对其进行加封的诏书(16)。元丰三年(1080),根据博士王古的提议,对天下神灵授爵赐额的制度进行了统一的调整,男性神的爵位分为侯、公、王三档;女性神分夫人、妃两档;道教神分真人、真君二类;同一档次的爵位,其爵号前所含的字数分为二字、四字、六字三等(17)。绍圣二年(1095),在全国各州实行编撰本州应予祭祀神灵、祠庙名册的制度(18)。在那以后,全国的祠庙加封制度进一步趋向完善,到了南宋建炎三年(1129),神灵爵位前的字数又由原来的最多六字扩充到了八字(19),这一制度一直延续到南宋末年。

关于元代祭祀政策的先行研究虽然非常少,但小岛毅指出,与宋代相比,元代的祭祀政策几乎没有什么变化(20)。就笔者所见,元代其实继承并发展了宋代的制度。具体地说,就是在继续对神灵、祠庙积极进行加封、赐额的基础上,对宋代的爵位制度进行了膨胀式的扩充。比如,宋代神灵爵位的最高等级为八字王、八字妃、八字真君,而到了元代,则出现了宋代所没有的上帝(男性神)、天妃(女性)、帝君(道教神)的爵位,其字数也不受宋代的八字限制(21)。也就是说,元代对传统的民间信仰活动,仍然采取较为积极的加封授爵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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