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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共通邮在青岛

时间:2022-03-1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六 国共通邮在青岛1949年2月3日,国民党中华邮政总局,奉南京政府行政院关于“试办国共两区通邮”的指令,公布了“试办国共通邮令”,要所属各局“设法与共区邮局接洽,恢复各地通邮”。国统区青岛一等邮局于1949年2月下旬起,开始收寄国共两区间的平信,并利用上海至秦皇岛的轮船邮路,进行邮件交换。
国共通邮在青岛_五千年历史切面:1949中国城市

六 国共通邮在青岛

1949年2月3日,国民党中华邮政总局,奉南京政府行政院关于“试办国共两区通邮”的指令,公布了“试办国共通邮令”,要所属各局“设法与共区邮局接洽,恢复各地通邮”。为促使通邮尽早实施,3月5日中华邮政总局又发布邮政业务通令,指出:“共方发来已贴邮票之邮件照予投递,不涂抹撕毁其邮票。”3月9日中共华北人民政府邮电总局正式发布《关于与蒋管区通邮暂行办法》(即《解放区与国统区通邮原则九条》),指定北平、天津、秦皇岛邮局为华北邮件进出口转换局。

国统区青岛一等邮局于1949年2月下旬起,开始收寄国共两区间的平信,并利用上海至秦皇岛的轮船邮路,进行邮件交换。3月中旬青岛邮局曾收到由北平寄来的普通信函3邮袋,后来还相继收到烟台解放区转青岛的邮件。

为了沟通青岛与邻县间邮差邮路,1949年3月中旬国统区上海邮政管理局派出视察员及村镇邮务稽查员,前往解放区与战时邮局进行洽商,暂定兰村为交换邮件的地点,后来又扩展到南泉、南村、胶县、高密、平度及潍县。为了便于出入哨卡,保证国共通邮的安全,青岛一等邮局还明文规定“除洽办人员穿着便服,佩戴邮字证章,持有委任状及稽查证外,邮差均着邮政制服,附订邮字纽扣,持服务证,并执邮旗,以资辨认。”

1949年4月27日,国民党邮政院通令“对中共通邮一律停止”,致使青岛与邻县解放区通邮洽商终止,国共通邮中断[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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