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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青少年工作性质和对象的科学界定

时间:2022-03-1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因此,新形势下的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从本质上讲,既是一项社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控制工作,也是一项依法维护社区青少年权益、促进社区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服务工作。
社区青少年工作性质和对象的科学界定_青少年群体结构理论:社区青少年群体构性风险研究结构及其结

二、社区青少年工作性质和对象的科学界定

通过调查,特别是通过对基层社区工作者和社区青少年的直接访谈,我们认为,目前社会很多领域对社区青少年工作的性质和对象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模糊认识,因此,有必要对该工作的性质和对象进行科学界定。

(一)社区青少年工作的性质

根据上海市建立社区青少年工作新体系的基本目的,以及目前这项工作的改革实践,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的新体系应该是全市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控制总体系中一个极为重要的子体系,在此新体系下的各项社区青少年工作也应该是全市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控制整体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通过依法维护社区青少年权益、加强社区青少年教育管理、落实社区青少年各项服务等一系列积极预防和控制手段来促进社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协助社区青少年解决实际问题和实现自我发展,并最终为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因此,新形势下的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从本质上讲,既是一项社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控制工作,也是一项依法维护社区青少年权益、促进社区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服务工作。充分、正确、清楚地认识社区青少年工作的性质,对于全面、有效地开展社区青少年工作极其重要。

(二)社区青少年工作的对象

虽然,我们已将社区青少年工作的对象界定为年龄在16—25周岁、无固定工作和收入或已终止学业和尚未进一步就学的青少年群体。但是,我们的调查却显示,这一对象其实已经是一个来源、结构和成分均呈多层次状态,类型和生存状态差异均相当明显的混合群体。其中,有未成年的,也有成年的;有真的失学的,也有表面上看似失学其实正在不断充实自己、寻求更好学习或深造机会的;有真性失业的,也有正在积极准备个人创业或实际上已经在工作的假性失业的;有在心理和行为上存在不良倾向或已染上恶习、曾有罪错的,也有品行健康、具备一定才能、暂时受挫的;有身心健全、家庭完整、生活优裕的,也有弱智、残疾、家庭有缺陷、生活比较拮据或有其他特殊困难的等等。据此,在目前资源相对比较匮乏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在充分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确定现有社区青少年工作对象的分类标准,并据此对其进行科学分类,以便真正做到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将有限的资源用在最需要的那部分社区青少年身上,以取得最佳的人文和社会效果。[4]

在改革初期的具体工作中,我们可以采取“适当放一批,重点抓一批”的对策思路,对那些正在不断充实自己、寻求更好学习和深造机会的,或正在积极准备个人创业和实际上已经在工作的,特别是对一些大学本科或研究生毕业后、一时找不到工作的所谓社区青少年,我们不仅可以少花甚至不花精力,而且还可以在社会的合理引导下,使其成为我们可以开发和利用的有效资源,从而形成我们工作中一种可以依靠的力量。而对那些在心理和行为上存在不良倾向和已染上恶习、曾有罪错的,以及那些弱智、残疾、家庭有缺陷、生活比较拮据或有其他特殊困难确实需要帮助的社区青少年,我们则应当将他们作为重点关注的工作对象,并集中精力和资源对其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实践已经证明,对那些可以少花甚至不花精力去管的所谓社区青少年,我们如果仍然采取与重点对象一样的方式去管,那么,我们的工作不仅可能成为一种不受欢迎的“干预”,而且我们的有限资源也必然会出现不必要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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