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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节税选择法

时间:2022-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日前联合通知,为鼓励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实行税收优惠的新政策。例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可按法定17%的税率征收后,对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会计核算结转每期销售成本的数额会因存货管理选择不同的计价方法所左右,进而影响企业当期税负的重轻。

合理节税选择法

节税是纳税人充分利用税收法规所提供的一切优惠,通过对投资决策、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等环节的事先安排和筹划,达到调减企业税负,获取最大税收利益的目的,而有别于避税的一种合法手段。笔者通过税法学习和管理实践,介绍如下几种企业节税的选择方法,供读者参考。政府可以根据不同时期的经济形势,制定增税或减税措施来减弱经济的波动程度。企业则应审时度势,决定投资取舍。例如,1993年开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就是为了抑制投资过热。增值税选择生产型,即固定资产购进不能进行税款抵扣,既含有保持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的目标,也有抑制投资过热的目的。从去年开始,政府又决定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鼓励投资。还规定购买国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投资的40%可以用企业所得税抵免,这是一条含金量很高的政策,其目的则为了遏制面临通货紧缩的趋势。

选择投资地点

无论是国内投资还是跨国投资,企业管理者都必须认真考虑和充分利用不同地区的税制差别及区域性税收倾斜政策和优惠照顾税率。例如,国家确定的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山区、贫困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3年。在我国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及外地在浦东投资的独资企业,企业所得税率一般为15%,而其他地区则为33%。最近,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家决定发出通知,对设在我国中西部地区19个省、市、自治区的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满后的3年内,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从世界范围来看,有的国家和地区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而有的国家和地区企业所得税税率却高达50%以上。

选择投资产业和行业

由于税收是国家调节经济运行的杠杆,目前,税率又是相对灵敏和有效的调控手段。所以我国现行税制在不同产业和行业间税负重轻存在较大差异。

国家为了支持和鼓励发展第三产业,可按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给予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例如,对农村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有偿技术服务或者劳务服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日前联合通知,为鼓励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实行税收优惠的新政策。例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可按法定17%的税率征收后,对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属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按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属商业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计算机软件按4%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由税务机关分别按不同的征收率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社会力量,包括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和个体工商户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定,其资助支出可以全额在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另外,软件开发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企业利用“三废”(即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也可以按有关税收规定给予免税待遇。

如果选择对港口码头建设的投资税率为15%,税负最轻,并且规定从获利年度起5年免税,5年减半征税。而没有税收优惠的其他行业税率则为33%,并且没有减免税期。

乡镇企业按现行税法规定,可按应缴所得税款减征10%,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费用。

1999年两次提高出口退税率,平均税率水平从10.5%提高到15.5%,共退了628亿元,在促使外贸出口回升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选择筹资方式

在我国投资市场日益完善的情况下,多元投资、多种经济成分格局已经形成,为企业选择筹资方式提供了方便。例如,按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企业的借款利息支出在一定范围内可在税前列支,而股息支出则只能在企业的税后利润中开支。从节约税收的角度看,企业争取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和企业间的相互融资要比企业的自身积累资金和向社会筹资更为优越。

选择采购对象

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分,如果选择不同的采购对象,企业负担的流转税额则有所区别。例如,当购买者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购买一般纳税人的货物后,可将销项税额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缴纳增值税;如果购买小规模纳税人的货物,由于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所以税收负担较前者为重。

选择销售渠道

由于内销与出口两条渠道销售货物所负担的流转税额有较大差异,所以尽管出口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有可能低于其国内市场价格,但只要其差额达不到17%,那么选择出口渠道销货比内销更为合算;反之,则应选择内销渠道为好。这是因为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对于某些出口商品的增值税实行零税率,而内销产品则要缴纳l7%的价外税。

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鉴于固定资产折旧费的大小会直接影响企业当期损益,进而影响企业所得税负的轻重。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工字[1996]41号文件规定,在某些行业允许采用加速折旧方法,如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为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和固定资产使用状况选择折旧方法提供了条件。虽然固定资产在整个使用期内,采用加速折旧法与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企业所得税总的金额相等,但与采用平均年限法相比较,加速折旧法滞后了企业纳税期,得到了递延纳税的好处。

选择存货计价方法

会计核算结转每期销售成本的数额会因存货管理选择不同的计价方法所左右,进而影响企业当期税负的重轻。例如,在材料采取实际成本计价的情况下,由于各种计价方法计算出来的本期材料耗用成本是各不相同的。在物价上涨的环境中,如果选择后进先出法计算本期材料的耗用成本,企业可以少缴所得税;反之,在物价下跌时,则应选择先进先出法计算本期材料的耗用成本;假如物价比较平稳,就应该选择加权平均法。值得注意的是,不管选择哪种计价方法,均应一贯地使用下去,所选择的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如需变更,应在下一纳税年度开始前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需要说明的是,运用上述选择方法节约企业税收,一要符合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全面考虑,综合平衡,不能顾此失彼,或得不偿失;二要准确把握税收法规政策界限,防止为节税而避税,因避税有悖于道德要求,属于钻税法的空子,带有“灰色”性质,不在公允之列;三要经常学习了解国家税制改革动向及其优惠政策措施在产业、行业、地域、时限、税率、课税对象、纳税环节等方面的修订和调整。这对财务或办税主管人员来说,是应当给予足够重视的事。

(本文发表于《乡镇财政》2000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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