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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系统的好榜样:王振举

时间:2022-02-18 名人故事 版权反馈
财税系统的好榜样:王振举

王振举(1937~1995年),宁夏彭阳县人。曾任彭阳县国税局监察室主任。王振举几十年兢兢业业,秉公办事,为国家收回了大批税款。1962年,王振举调往彭阳县城阳税务所任专管员。有一次,群众举报红河公社韩堡大队孙木匠(他的一个叔伯爷)有偷税问题,所里决定由他调查落实这件事。他不顾亲朋好友的劝阻,按规定补征600元税款,并作两倍罚款处理。1983年春天,一位青年税收员到崾岘村征税时,由于不熟悉政策,错征了牲畜交易税。王振举知道后,第二天就退还了错征的200元税款,并向村干部赔情道歉。1986年秋天,王振举的一个表侄在姚河贩卖生猪,老王找上门去征税,经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表侄补交了税款。1987年8月,红河乡宽坪村一位农民到新集贩菜,王振举去征税,那位农民软磨硬泡,拒绝缴税,又乘机溜走了。第二天,王振举骑上自行车,边走边问,山高坡陡,走了十几里山路,找到贩菜的农民家,说服菜贩补交了税款。

1989年,王振举到彭阳县国税局担任人秘股长。6年间,经手500多万元现金,也曾多次接待过客人,但他没有抽过公家一支烟,没有喝过公家一盅酒,没有吃过公家一顿饭,没有因私事用过公家一回车。

在基层工作24年的王振举走到哪个所,哪个所就会连年超额完成任务,或被评为先进集体。王振举分别于1987年被树立为全区财税系统先进工作者,1988年被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全区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还多次被地方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1995年11月病逝。1995年12月,自治区党委、固原地委和彭阳县国税局党组织分别作出决定,号召全区税务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向王振举学习,并组织了王振举事迹报告团,在全区税务系统开展巡回报告。宁夏话剧团排演的话剧《王振举》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宁夏电视台拍摄的电视剧《王振举》在全国各电视台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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