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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祖业弘历登大宝的故事

时间:2022-02-19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继祖业弘历登大宝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深夜,雍正突然去世了,接替他帝位的是二十五岁的皇四子弘历,即后来赫赫有名的乾隆皇帝。乾隆即位后,欲继祖、父之业,把大清王朝推向新的繁荣。雍正的一纸遗诏,使得清王朝政权得以顺利交接。雍正十三年九月三日,弘历在紫禁城内的太和殿,在诸王大臣们的拥戴下,顺利登上了皇帝宝座,并向全国颁布登极诏书,改明年年号为乾隆元年。乾隆此举得到了朝野上下的一片赞同。

继祖业弘历登大宝

雍正十三年(1735)八月二十三日深夜,雍正突然去世了,接替他帝位的是二十五岁的皇四子弘历,即后来赫赫有名的乾隆皇帝。

乾隆即位后,欲继祖、父之业,把大清王朝推向新的繁荣。为此,他认真总结康、雍两朝的利弊得失,拿出了一套自己的治国方针,提出了为政主中的执政思想。

通过革除旧弊,纠正错案,整顿吏治,实行新政等措施,乾隆不仅团结了宗室,树立了自己的权威,而且还缩小了敌对势力,获取了民心。这些都为他施展才华与抱负提供了良好的政治条件。

乾隆开始初政短短几年,就把国家治理得井井有条,取得了辉煌的政绩,为乾隆盛世的到来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顺利登基

雍正十三年(1735)八月二十三日深夜,清朝的第三位皇帝雍正病逝了,终年五十八岁。从发病到去世,只有三天时间,不免让人觉得突然。皇上驾崩了,宫中上下急着处理后事,自然是忙乱一片,但最让人关心的还是皇位的继承问题。“国不可一日无君”,只有新帝继位,朝中大局才有人来稳定,廷臣们才有主心骨。

雍正儿子那么多,究竟会是谁来继承大统呢?这个问题其实早就有了答案。雍正亲历过储位之争,体验和感受到皇位争夺所带来的危险和后患,为了避免将来重蹈覆辙,他开始反思这个棘手的问题。经过仔细的思考与斟酌,他向群臣公布了建储的新规定,即废除嫡长子预立为皇太子的传统做法,改行密建储君的制度。

雍正元年(1723)八月,刚刚当上皇帝不久,雍正就召集诸王大臣开会,宣布他立太子的新方法。他告诉大臣们,自己会把储君的名字书写在一张纸上,藏在匣子里,然后把它放置在乾清宫正中顺治皇帝曾御书的“正大光明”匾额之后,以备不虞。这样,秘密建储的制度就建立起来了。这种制度不分嫡庶长幼,以德才为最终标准,符合封建王朝长治久安的根本利益。而且它也不公开储君之名,避免了皇太子结党营私、扰乱朝政,造成对皇权的威胁,也鼓励了皇子的上进心,维护了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

所以,雍正帝一死,顾命大臣庄亲王胤禄,果亲王胤礼,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等就立刻召集众朝臣,从乾清宫匾额后取下密匣,宣读雍正帝预立新君的诏旨。诏旨的大意是这样的:“宝亲王皇四子弘历秉性仁慈,居心孝友。雍正元年八月间,朕于乾清宫召集诸王满汉大臣,面谕建储一事,亲自写了谕旨,加以密封之后,藏于乾清宫最高处。今既遭大事,著继朕登基,即皇帝位。”雍正的一纸遗诏,使得清王朝政权得以顺利交接。

雍正十三年(1735)九月三日,弘历在紫禁城内的太和殿,在诸王大臣们的拥戴下,顺利登上了皇帝宝座,并向全国颁布登极诏书,改明年年号为乾隆元年。清王朝从此进入了乾隆皇帝的统治时代。

乾隆即位时,已经二十五岁,年富力强,精力旺盛,多年来随父参政,政治上已经较为成熟,具有比较丰富的治政经验。接下来只需把新皇帝的权威树立起来,建立一个以皇帝为核心、君王具有绝对治政大权的、行之有效的最高统治集团即可。为此,即位不久,他就任命庄亲王胤禄,果亲王胤礼,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四人为辅政大臣,处理国家政务。但是依靠遗臣,并不是放权,在这一点上,乾隆更深深地懂得强化自己君权的重要性。就在辅政大臣刚刚开始工作几天后,他便将其改组,成立了“总理事务处”,规定凡启奏一切事件,都必须送总理事务大臣阅看,然后再由奏事官员禀奏皇帝。不久,乾隆又进一步强调:“若有密封陈奏事件,仍令本人自行交奏。”这样,就又很快取消了遗臣的所谓“辅政”权力,建立起了以皇帝为核心的最高统治机构。

这样,雍正死后不到一个月,乾隆便大权在握,使处于过渡期的清王朝,很快纳入正规的统治轨道。

大胆纠错

乾隆继位后,以其勃勃的雄心、过人的胆识,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其执政方针。登基后的当月,他便发布了雍正帝的一份遗诏,总的意思是说施政的宽与严,要因时制宜。这份遗诏,实际上是在乾隆的指导下后来起草的,旨在阐述他的治国指导思想。

随后,他又不断以自己的名义,阐明执政观点。他认为康熙、雍正两朝统治政策宽严不一。康熙朝以宽大为治,宽有余而严不足,造成朝臣奉行不善,官吏不知公事,好人不畏法度。雍正朝则以严猛为尚,严有余而宽不足,致使政令繁苛,官吏人人自危,政治空气极为紧张。乾隆认为,这两种治国思想都已经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在总结康、雍两朝治道利弊得失的基础上,他拿出了一套自己的治国方针,即以“执中两用”为准则,“宽严互济,交相为用”,实际上就是“为政主中”的思想。

乾隆元年(1736)二月,乾隆对总理事务王大臣说:“天下之道,惟有一中。中者,无过亦无不及,宽严相济之道也。”后来,又进一步阐释了“为政主中”的思想,他认为,为政之道,要不拘泥于成法,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政策,即所谓“损益随时”,同时又要恩威兼施,有柔有刚,即所谓“宽猛两用”。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乾隆开始了大胆执政。

乾隆上台后,发现先父时期吏治看似肃清,一片平静,实际上却是面从心非,许多矛盾都潜伏下来了。因苛政而导致的紧张政治空气,深深地笼罩着朝廷内外,为了缓和这种极不正常的气氛,乾隆对雍正的政策做了较大幅度的改变和调整,特别是对卷入政治斗争漩涡中的一些政治错案,进行了大胆的纠正。

首先,驱逐宫内僧道。雍正生前,信奉佛道,热衷于巫术,特别是到了晚年,对佛道的信仰已经到了无法自拔的地步,在宫内豢养了一大批道士,跟随其左右,并责成专人为他炼制长生不老的金丹。乾隆视这些道士为骗子,对其十分痛恨,但当时也只能敢怒不敢言。即位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把这些道士巫师们驱逐出宫,遣回本籍,痛骂为雍正帝烧炼丹药的道士张太虚、王定乾等人“不安本分,狂妄乖张,惑世欺民”,实为“市井无赖之徒”。并警告被驱逐出宫的道士们,不许在外任意议论、传播宫中事情,如有发现,“定严行拿究,立即正法,决不宽贷”。同时,对在全国各地的僧道,也加以全面限制。下令严格审查僧人身份,毁禁僧人著述,不许各地擅造寺观等等。乾隆此举得到了朝野上下的一片赞同。

其次,纠正前朝错案。雍正即位,是经过与其诸兄弟进行一番刀光剑影的激烈角逐,使用各种手段而得到的。他在争夺皇位过程中和继承皇位之后,对他的竞争对手——皇兄皇弟及宗室异己,进行了无情的排斥和严厉的打击,或终身监禁,或夺爵削籍,或抄家流放,导致宗室内部矛盾重重,其自身也背负着“谋父”、“逼母”、“弑兄”、“屠弟”、“杀子”等诸多恶名。雍正晚年对此事常常愀然不乐,颇有悔意,所以在遗诏中,他恳切希望诸臣属从此之后都能各秉忠良,摒除恩怨。那么,如何在不损害父亲形象的前提下,处理好皇族家政呢?这对乾隆来说是一次巨大的考验。即位一个多月后,他连发数道关于处理宗室内部问题的谕旨。雍正十三年(1735)十月初八,在第一道谕旨中,他就提出胤禩、胤禟结党妄行、罪皆自取,但将他们的子孙摒弃于宗牒之外,处理过重。初十,又下令宗人府查清因罪而革退的宗室觉罗,分赐红带、紫带,载入皇族的家谱。两天后,许多被禁锢的王公宗室被宽大释放。不久,侥幸存活下来的两个最重要的政治犯皇十子胤、皇十四子胤禵也被宽释回家,并赐给爵衔。在较短的时间里,乾隆以极大的勇气修正了其父定的错案,了结了这场十几年来悬而未决的公案,团结了可以团结的宗室势力,增强了皇族内部的向心力,也彻底解除了皇帝的“内顾”之忧。

此外,乾隆还对雍正朝因所谓科甲朋党被打击的错案,以及以不驯服、莫须有等罪名而被罢斥的政治冤狱进行了纠正平反,很多其他案件也得到了宽大处置。通过大胆纠正前朝弊政、清理政治积案,乾隆树立了自己新的形象和威信,争得了社会上各种政治势力的支持,缩小了敌对阵营。

实施新政

乾隆一心想继祖、父之业,把大清王朝推向新的繁荣。处理完雍正的后事之后,乾隆便全身心地投入到了国家政务的处理上。他常常五更上朝,召见大臣,批阅奏章,详细过问从中央到地方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外交等大小事情。他还在勤政殿房间亲自书写了《尚书·无逸》一篇以时时督促自己。与此同时,他也开始着手新政策的实施。

第一,在组织上,选贤任能,实行官员引见制度,广开言路。乾隆虽然颇有抱负,勤勉于政,又具备远见卓识,但作为一个君主,不了解整个官僚体系的情况,不选贤任能,没有一批从中央到地方秉公执法、为政清廉的各级官吏,其理想与抱负再美好,也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乾隆于保举、推荐之外,还通过考试的办法选拔了一批德才兼备的人才,充实到官僚队伍中去,以提高整个国家的行政能力和办事效率。同时,他对已有的官僚体系进行整肃,毫不手软地惩办了一批贪污腐化、(www.guayunfan.com)滥施淫威、欺上压下、不干实事的贪官污吏,吏风得到了很大改善,社会风气也明显好转。

为了加强对各级官员的了解与控制,乾隆规定除授官吏离京赴任,必须赴宫门请训。而任职于外的将军、都统、副都统和督抚、提镇、藩臬、知府等军政官员,必须定期赴京觐见,汇报工作。后来,引见的范围又扩大到了副将、参将、道府官员及部分知县。每次引见,乾隆都要求官员们“务须直言无隐”,并且还亲自执笔记录。通过广开言路,避免了自己政治上的一些失误。连他自己都说:“自即位以来,勤思治理,广开言路,大小臣工凡言有裨益,立见施行。”通过以上举措,乾隆很快便掌握了全国文武官员的基本情况,为其施展远大宏图做了组织上的准备。

第二,制度上,推广养廉银制度。雍正时期,为了防止官吏贪污受贿,实行了养廉银制度。但此种制度的受益者只是较高层和很小范围的官员,大部分官员尤其是中下级官员低俸禄的问题依然存在,由此导致的贪污受贿现象层出不穷。为了进一步整饬吏治,乾隆帝决定扩大养廉银的发放范围。乾隆元年(1736)六月,他下令将礼部堂官按五部堂官例给予双俸。不久,又作出了发给京城各级官员及各省佐杂官员养廉银的规定。这一措施的实行,很大程度上预防了腐败,有助于吏治的清廉。

第三,经济上,统一赋役征收标准,减免苛捐杂税。乾隆执政后,针对前朝遗留下来的赋役征收标准混乱不一的情况,立即着手解决,对其进行统一,并酌情减免百姓过重的地丁负担。乾隆元年(1736)五月,在将山东益都更名地钦租名色裁革,照该县上等民地按亩承粮之后,乾隆将这种做法推广到直隶、甘肃、江南、浙江、广西、陕西、湖北、福建、山西等省的军民屯田,以免除百姓钱粮偏重之累。此外,又对一些丁银过重的地区,分别将其高出部分予以削减,积欠部分予以豁免。为了进一步减轻人民负担,乾隆还下令裁除苛捐杂税,禁止各级官吏以耗羡归公为名,在所定数额之外多收耗钱,盘剥百姓。对多年来各地以各种名义增添的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乾隆下令从雍正十三年(1735)十月以后,即陆续采取措施,予以裁除,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民众的额外赋税。

乾隆还因时因地,根据具体情况,不定期、不定量地进行积欠的蠲免和对灾民的赈恤。登位之初,他就下令将雍正十二年(1734)以前各省民欠钱粮、旗退地亩租银及入官地亩租银租粮等,悉行豁免。对于各地出现的水旱虫灾,他也多次发粮帑予以赈济,并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人民群众因害灾造成的生活困难,例如在灾区实行以工代赈,免除灾区商人米粮,开仓平粜、设立粥厂,兴办普济堂、育婴堂等慈善机构。

第四,农业上,清查垦荒实数,取消清丈土地和“井田制”。乾隆上台之后推行的一系列农业政策也是非常得民心的,特别是广大农民深得其惠。例如,从清初以来,政府一直推行奖励垦荒政策,对垦荒成绩突出的官员以重奖或予以重用。然而,雍正末年,全国的荒地已开垦得差不多了,但地方官或迎合上意,或请功邀奖,仍不断向中央报垦大量荒地,把因地多而增加的赋税摊派到农民的头上。针对这个问题,乾隆一上台就一针见血地指出,这是“名为开荒,而实则加赋,非徒无益于地方,而关贻害于百姓也”,立即责成各省查清开垦实数,上报中央。再如,雍正时期为了清理隐匿的田地,增加税级,首先在四川开展了清丈土地的工作,但清地方官员也从中舞弊,光清丈出所谓“隐匿”的田产达二十多万顷,地增田赋随之就得相应增加,但增加的这些田赋最终又落到了农民头上。乾隆上台后,马上取消了清丈土地的做法,还罢免了部分清丈官,平息了一些地方的农民因清丈增赋而产生的不满情绪和反抗行动。对雍正帝为解决旗人生计问题,在直隶一些州县推行“井田制”的做法,乾隆认为“古制难复”,也予以撤除,而采取了扩大八旗兵额、赏赐钱粮、借给俸饷、出旗为民的办法,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八旗人的生计问题,巩固了作为清王朝统治基础的八旗制度。

乾隆即位后,奉行“与民休息”、“为政务实”的精神,其“为政主中”的执政思想是明确的,所采取的政策措施既切实可行,又深得民心。他以勃勃的雄心、过人的胆识,强化皇权、团结宗室、整饬吏治、清理积弊,又“汰僧尼、罢开垦、停捐纳、重农桑”,在初政的几年时间里,就把清帝国治理得井井有条,取得了辉煌的政绩,为乾隆盛世的到来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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