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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误区及纠正的分析介绍

时间:2022-10-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合作创业,一定要“亲兄弟明算账”,做到账目清楚、手续齐全,经得起检查;一定要将所有账目的变动情况、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损益情况定期在所有合作者之间公布;合作者的利益分配和义务承担一定要按照书面合作协议办理。

一、创业误区及纠正

高职高专学生在创业活动中,由于缺乏必要的经验和认识,经常走入误区,造成创业的损失。下面,我们针对高职高专学生在创业活动中经常出现的错误观点作必要的分析,以帮助高职高专学生在创业活动中少走弯路。

1.只有进入高科技产业才是创业

提到创业,有些高职高专学生立即就会想到网络、电子通讯等高新技术领域。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创业不一定是在高科技领域。由于高职高专学生自身的技术研发能力有限,往往在能够解决实际生活问题的项目中更容易获得风险投资的青睐,更容易获得成功,创业无高低贵贱之分,发展高科技是在创业,为广大居民提供家政服务同样是创业,只要解决了实际问题,增加了社会财富,提高了社会效益,就是成功的创业者,就会得到社会的认可和尊重。

2.只有朋友才是合作者

提到合作者,有些高职高专学生创业者会认为创业的合作者最好是自己的亲密朋友。亲密朋友诚信有成为合格合作者的可能,但就普遍意义而言,亲密的朋友并不等于理想的创业合作者。理想的创业合作者不但要相互信任、相互了解,而且要在能力上、性格上有着较好的互补性。通过在创业中的互动,理想的合作者有可能成为知心的朋友,但知心的朋友并一定都是理想的合作者。创业者一定要清楚地认识朋友和合作者之间的关系,在选择合作者时千万不能感情用事、意气用事。

3.口头协议

口头协议在高职高专学生创业者及其创业的合作者之间经常发生。因为有些高职高专学生创业者觉得创业的合作者是值得信赖的,且创业的工作千头万绪,口头协议比较方便。事实上,高职高专学生创业者要重视书面协议,把合作者的权利和义务通过书面协议的形式确定下来,同时又不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我国的许多企业,正是由于创业伊始没有通过书面协议的形式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最终导致父子、夫妻、兄弟反目,朋友成仇,企业垮台。一句话,高职高专学生创业者应该是“先小人后君子”,决不能口头说说了事。

4.股权平均

有些高职高专学生创业者没有明确合作者之间的股权关系,有些则采取了简单的平均分配股权的方式。不明确股权是巨大的隐患,平均股权同样要不得,决策需要有人拍板,而平均股权最容易导致决策困难,每人一个主意,极不利于企业在市场中的生存,使企业更加难以朝着一个既定的方向发展,甚至最终导致创业失败。因此,高职高专学生创业时最好是一股独大,这样有利于决策的顺利做出。

5.君子风度

有些高职高专学生创业者认为,创业的合作者彼此之间是“低头不见抬头见”,崇尚所谓的君子风度,认为“亲兄弟明算账”是对合作者的不尊重。其实,这种做法对企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甚至会导致创业的失败。合作创业,一定要“亲兄弟明算账”,做到账目清楚、手续齐全,经得起检查;一定要将所有账目的变动情况、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损益情况定期在所有合作者之间公布;合作者的利益分配和义务承担一定要按照书面合作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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