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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实验教学中教师指导由平面走向立体

时间:2022-09-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模拟法庭实验教学以学生为中心,突破了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因而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的积极性提供了可能。当然,此种立体化的指导方式对从事模拟法庭实验教学的教师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一方面,要求指导教师至少得具有一定的法律实务经验,不仅要熟悉程序法,而且还要熟悉实体法;另一方面,此种教学和指导方式看似教师在课堂上说话少了,但是却要求教师在课外付出相当多的时间解答学生的疑问。

模拟法庭实验教学以学生为中心,突破了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因而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的积极性提供了可能。然而,学生参与模拟法庭实验的积极性能否得到持续的发挥,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教师能否提供有效的指导,这是因为:如果学生在模拟法庭实验中取得的成绩得不到教师的积极肯定,碰到了疑难问题得不到教师的及时解答,对自己在模拟法庭实验中所犯的错误也无从知晓,那么学生对参与模拟法庭实验的学习目标就会变得模糊,其兴趣也会逐渐降低。从当前我国模拟法庭实验教学现状来看,教师对学生参与模拟法庭实验的指导还比较欠缺,如有教师指出,“在模拟法庭实践教学过程中,有些指导教师对模拟法庭的庭前准备不加以指导或指导很少,对庭后的总结形式单一,范围狭窄,把绝大部分的注意力都放在开庭审理这一环节上。[8]”还有的模拟法庭教师指出,“教师往往只针对学生在庭审前的准备阶段和庭审过程的表现进行总结和点评,而忽视学生们对案件难点问题的理解与把握的情况,以及对实体法和程序法的了解和运用情况的总结,学生们也同样缺少自评自检的意识。[9]”总之,教师对参与模拟法庭实验的学生之指导,仅限于在某一阶段或是某一方面的内容之情形,可视为是一种平面型的指导方式。此种指导方式的盛行,一方面与我们在理论上长期将模拟法庭实验教学附属于诉讼法学教学之中、对模拟法庭实验教学多元目标认识不够有关,另一方面与教师的法律实务能力及时间有关。

笔者在从事模拟法庭实验教学时,尽力将对学生的指导由平面走向立体,这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在指导手段上,除采用传统的面对面地与学生交流外,学生还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技术手段随时向教师请教。此外,笔者还将学生提出的一些有代表性的问题及笔者对此的回答公布在电子教学辅助平台或者班级公共电子信箱上,以供其他学生参考。其次,在时间安排上,笔者将对参与模拟法庭实验的学生之指导贯穿于模拟法庭实验课程学习的始终,无论是在实验课上还是实验课外,无论是在实验之前还是实验之后,学生均可以与老师联系请教。再次,在指导方式上,坚持主动指导与被动解答相结合。在每一次模拟法庭实验开始准备之前,笔者都会对该案涉及的主要问题向学生作一些提示;在每一次模拟法庭实验结束时,笔者均会对所有参与本实验的学生在法庭上的表现之得失进行全面的总结与点评,既肯定其成绩,也指出其不足;在模拟法庭实验课程进行的过程中,笔者还会专门针对司法文书之写作、法庭证据调查方法等举办专题讲座。与此同时,笔者还鼓励学生在模拟法庭实验课程学习过程中,只要碰到了自己不能解决的疑难问题,随时向老师请教。最后,在指导内容上,不限于诉讼程序本身,实验案例涉及的所有法律问题都在指导内容之列,既包括实体法的适用,也包括证据的取舍和庭审操作步骤,甚至连学生在诉讼费用计算、司法文书中引用法律条文等细节方面存在的问题也都会一一指出。

总之,模拟法庭实验教学中的立体化指导方式意味着要求所有参与模拟法庭实验的学生都严格按照现实诉讼中办理案件的要求进行实验;只要学生在模拟办理案件过程中存在问题,教师都应予以及时的指导。当然,此种立体化的指导方式对从事模拟法庭实验教学的教师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一方面,要求指导教师至少得具有一定的法律实务经验,不仅要熟悉程序法,而且还要熟悉实体法;另一方面,此种教学和指导方式看似教师在课堂上说话少了,但是却要求教师在课外付出相当多的时间解答学生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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