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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包含哪些内容

时间:2022-09-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可以说,新闻发言人制度在中国已经迅速展开,尽显生机。目前,我国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初具规模,逐步建立起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务院各部门以及省级政府部门三个层次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时定点新闻发布制度得到普遍实施。随着中国改革开放战略的实施,为了加强对外交流和对外宣传,1983年中国正式宣布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但当时这一制度仅局限于中央一级人民政府。我国的新闻发言人制度目前已从国家部委推广到地方区县一级政府部门。

8.4.5 我国的新闻发言人制度

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实行得比较晚。自1983年起试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最先是在外交部设立新闻发言人,定期对外发布新闻。后来,国务院许多部委以及各省、区、市也逐步设立了新闻发言人。近几年来,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设进一步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尤其是2003年“非典”事件过后,我国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得到了转折性的发展。可以说,新闻发言人制度在中国已经迅速展开,尽显生机。目前,我国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初具规模,逐步建立起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务院各部门以及省级政府部门三个层次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时定点新闻发布制度得到普遍实施。

1.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历史进程

我国的新闻发言人制度肇始于1983年。在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共产党就开始用记者招待会的形式进行新闻发布,但没有形成制度。随着中国改革开放战略的实施,为了加强对外交流和对外宣传,1983年中国正式宣布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但当时这一制度仅局限于中央一级人民政府。2003年,受到“非典”事件的影响,加上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内在要求和经济全球化浪潮外部冲击的双重推动,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全面启动,各级政府部门都建立起新闻发言人制度。

从2004年开始,我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全面推进。2004年,中共中央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对外宣传工作意见》中明确指出,“建立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国务院各部委及省级三个层面的新闻发布工作机制,明确职责,注重策划,加大对新闻发言人的培训力度,提高新闻发布的效果和权威性,做到经常化和制度化”。新闻发言人以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政府三个层次开始在国内广泛确立,中国新闻发布会的次数明显增多,涉及范围非常广泛,几乎涉及所有主要的重点领域。200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将中国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设列为中国政府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15]

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明确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和方式,“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这意味着报刊、广播、电视的政府报道与信息披露将有法可依,公众知情权和新闻发布制度得到法律上的保证。我国的新闻发言人制度目前已从国家部委推广到地方区县一级政府部门。[16]

虽然已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是跟西方特别是美国的新闻发言人制度比较起来,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还只是个刚刚学会走路的孩子,存在许多问题和缺陷,还需要我们积极借鉴国外的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新闻发言人制度。

2.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存在的问题,既跟我国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起点低、时间短、经验少有关,也跟我国的特殊政治制度、文化传统和国情有关。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新闻发言人制度缺乏法律上的支撑与保障。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明确清晰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实施。相对于国外“信息公开是规则,而保密是例外”的情况,我国现行信息方面的法律规定不对称,一方面缺乏对信息自由的保障,另一方面对信息保密却有严格的法律规定。《保守国家秘密法》对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国防建设、外交活动、科学技术等七个方面的保密事项做了规定,这些规定几乎涉及所有国家重大政治经济活动。毫无疑问,这部法律对于国家秘密和国家安全的维护具有重要作用,然而,由于该法对保密事项的规定只是宽泛的规定,缺乏明确和细化的标准,而相应的关于哪些内容应该公开方面的法律却没有,这势必造成政府官员在选择是否公开信息时为了规避责任而趋于保守。目前,在我国,新闻发言人可以披露哪些消息,披露消息的具体程序怎样,披露的对象是谁,新闻发言人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和责任,有没有一部相应的法律或法规来规范和调整。实施中的无法可依,监督机制的不健全,将导致新闻发言人制度形同虚设。

(2)新闻发言人专业化和职业化不够。在我国,政府新闻发言人一般由部门内部人士担任,而且往往是本部门中上层领导干部,这决定了他们在进行新闻发布时,更多地站在部门立场而不是信息公开立场,导致其在涉及敏感问题时采取回避态度或者避重就轻,而不是公布事实真相。

(3)缺乏对新闻发言人的监督和问责机制。随着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从无到有的逐步建立,在制度运行过程中,人们越来越发现,新闻发言人的角色定位和活动边界没有统一而明确的界定,而对新闻发言人的监督和问责机制更是缺乏。由于多数新闻发言人由部门领导兼任,他们除了新闻发言之外,还要承担其他政务活动,而新闻发言工作仅仅是其多项工作之一,这势必导致其在新闻发布时采取“报喜不报忧,可说可不说的不说,可多说的少说,拣自己喜欢的说,或者不负责任地说”,而对于不能及时、完全地发布信息却没有相应的监督和问责机制。官员问责制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一制度缺陷,但问责制对新闻发言人的具体适用至今无例可循。

3.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完善思路

(1)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法律法规建设。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离不开法律的保障。法律是公平正义的象征,也是政府治理的必要手段,依法治国成为现代法治国家的普遍要求。具体到政府和媒体的关系来看,应该有对这两者对等的法律规范,对双方权利义务进行法律上的规定。一是加强信息自由立法。信息自由法应同时对政府、媒体和公众的权利义务加以规定,任何违反该法的一方都将承担法律责任;二是从法律上确认了不属于公众知情权的例外。三是加强新闻立法。任何法律都是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结果,新闻立法更多的是从媒体角度对媒体的权利义务进行立法规定。新闻法的制订应与信息自由法相结合,并以后者的出台为立法前提。立法将突破目前仅仅从新闻媒体行业自我监督的局限,方便政府和公众从法律的角度对媒体进行法律监督。因此,加强我国信息自由立法和新闻立法建设是未来的必然趋势。

(2)强化新闻发言人队伍专业化制度建设。就目前我国的情况来看,新闻发言人还是一个相对较新的事物,一般都是由公共部门内部人员担任本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内部人员担任新闻发言人会有制度内的思维惯性,即控制媒体,让媒体为其服务,这势必跟媒体的想法发生冲突。若不加以解决,势必影响公共部门与媒体的关系。我国的现状是,除了上海、南京等极少数地方省级政府部门大胆启用媒体从业人员担当新闻发言人外,几乎所有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都是由部门内领导出任,甚至只是兼任而不是专职。这些新闻发言人的设立在一定时间内平衡了政府与媒体的关系,但是却招致越来越多的非议和批评。而且其组织结构远远跟不上实际承担的功能,很多部门为新闻发言人设立两到三人的团队,甚至不设常驻人员,而只是在需要召开新闻发布会时,才外调和临时组建一个团队,新闻发言人平时只是光杆司令。今后我国的新闻发言人必然朝着专业化和职业化的方向发展,公共部门要从媒体中挑选合适的专业人才出任新闻发言人,只有这样,才能在与媒体的互动关系中取胜。

(3)加强与媒体的合作与沟通。长期以来,公共部门奉行新闻控制和媒体管理政策,也因此,公共部门长期处于主导地位,而媒体处于依附地位。许多人甚至错误地认为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是对媒体的恩赐,这其中也不乏许多媒体自身持有一种接受恩赐的态度。其实,公共部门与媒体之间是一种合作的关系,新闻发言人制度为媒体提供必不可少的材料。新闻发言人所发布的内容,如果没有各种传媒的广泛传播,是不可能产生社会影响的。因此,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完善也离不开与媒体的合作与沟通。而作为新闻发言人制度主体的新闻发言人,必须根据情况灵活运用各种新闻发布形式,真正发挥新闻发言人沟通媒体与民众的桥梁作用,及时传达公共部门的立场和态度。

本章小结

公共部门危机管理中的沟通,是以信任为基础的。公共危机沟通应遵循塑造形象、体谅公众、公众参与、内部和谐的准则。公共危机沟通具有危机预警功能、危机决策辅助功能、危机资源整合功能、危机监控功能、危机修复功能。公共部门开展公共危机沟通时,应采用一定的策略和方法。媒体在现代危机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公共危机沟通中,媒体主要具有危机预警、信息沟通、情绪引导、舆论监督的功能。在公共危机中,政府、公众和传播媒体存在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从管理的角度来说,必须根据媒体的特点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实现媒体的自我管理和政府对媒体的管理。新闻发言人制度就是由专门的官员和机构,代表各级党组织、政府或重要部门、机构、团体就有关事宜通过传媒公开发布信息,并就新闻记者提出的各类问题现场进行解答、诠释、说明。建立和进一步规范这项制度的目的在于营造公开、透明的信息环境。要成为一名称职的新闻发言人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我国的新闻发言人制度虽然已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是跟西方特别是美国比较起来,还存在许多问题和缺陷,新闻发言人制度法律法规保障缺失,新闻发言人专业化和职业化不够,缺乏对新闻发言人监督和问责机制,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新闻发言人制度,更好地发挥公共沟通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作用。

关键术语

公共沟通 公共沟通特点与功能 媒体运用

新闻发言人制度

思考题

1.公共危机沟通的方式与策略是什么?

2.公共沟通的方式与策略有哪几种?

3.媒体在公共沟通中有什么作用?公共部门应该如何与媒体沟通?

4.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意义何在?

5.新闻发言人应该具备哪些素质?

6.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存在哪些问题?应当如何改进?

本章主要参考文献

[美]菲克:《危机管理》,台北:经济与生活出版事业公司,1987年版。

常昌富、李依倩:《大众传播学:影响研究范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贺文发:《突发事件与对外报道》,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胡税根等:《公共危机管理通论》,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王磊:《管理沟通》,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2001年版。

王麒:《公共危机管理体制中的沟通机制研究》,电子科技大学硕士论文,2007年。

肖鹏军:《公共危机管理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薛澜等:《危机管理——转型期中国面临的挑战》,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杨霞:《政府信息公开实现条件研究》,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殷晓蓉:《战后美国传播学的理论发展》,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余潇枫:《非传统安全与公共危机治理》,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喻国明:《我们为什么需要新闻发言人》,《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5期。

赵路平:《公共危机传播中的政府、媒体、公众关系研究》,复旦大学博士论文,2007年。

赵士林:《突发事件与媒体报道》,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周晓虹:《现代社会心理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注释】

[1]王麒:《公共危机管理体制中的沟通机制研究》,电子科技大学硕士论文,2007年,第14页。

[2][美]菲克:《危机管理》,台北:经济与生活出版事业公司,1987年版,第3页。

[3]肖鹏军:《公共危机管理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19页。

[4]贺文发:《突发事件与对外报道》,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55~56页。

[5]王磊:《管理沟通》,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2001年版,第31页。

[6]赵路平:《公共危机传播中的政府、媒体、公众关系研究》,复旦大学博士论文,2007年,第66~68页。

[7]胡税根等:《公共危机管理通论》,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78页。

[8]余潇枫:《非传统安全与公共危机治理》,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84~85页。

[9]周晓虹:《现代社会心理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426页。

[10]常昌富、李依倩:《大众传播学:影响研究范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33页。

[11]喻国明:《我们为什么需要新闻发言人》,《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5期。

[12]薛澜等:《危机管理——转型期中国面临的挑战》,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23页。

[13]殷晓蓉:《战后美国传播学的理论发展》,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33页。

[14]赵士林:《突发事件与媒体报道》,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98~299页。

[15]杨霞:《政府信息公开实现条件研究》,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72~178页。

[16]杨霞:《政府信息公开实现条件研究》,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72~1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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