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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部门人才测评概述分析

时间:2022-09-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公共部门人才测评就其本质内涵而言,与应用于其他部门的人才测评并无两样,但有其特殊的测评范畴。后四项条件都是我国公共部门人才测评要素的选择依据。

第一节 公共部门人才测评概述

一、人才测评的概念

人才测评是建立在心理学、行为科学管理学、统计学、计算机技术基础上的一种科学的综合选才方法体系,它通过对人员的知识水平、能力、个性特征、职业倾向和发展潜力等方面素质进行综合的测量和评价,为人事决策提供支持信息。人才素质测评的过程就是采用科学的方法收集测评对象在主要活动领域中的表征信息,并针对某一素质测评目标做出量值或价值的判断过程,或者直接从表征信息中引发与推断某些素质特性的过程。

人才测评的作用,就组织而言,有助于人才的选拔与安置,有助于人力资源的全面普查,为人员培训提供诊断性信息,有助于人员的使用和管理,为团队建设提供依据。就个人而言,有利于个人择业,有利于自我发展。

人才测评的内容。一是能力因素。在心理学上,能力被分为一般能力、特殊能力和创造力。一般能力测评也即我们平时所说的智力测量,目前应用广泛、比较典型的有《韦克斯勒智力量表》以及《瑞文标准推理测验》。特殊能力测评实际上是一种特殊能力倾向测验,即测量一个人潜在的某方面的能力。典型的如《文书能力测验》、《机械能力测验》、《操作能力测验》。著名的创造能力测验有《托兰斯创造性思维测验》、《威廉斯创造力测验系统》。二是动力因素。经典理论把动机分为成就动机、亲合动机、权力动机。三是个人风格因素。心理学家的研究表明,有些工作更适合具有某种类型性格的人来承担,有些人更适合与某种个性特征的人共同工作。合理的人事安排可以带来更高的工作效率。

人才测评的方法包括笔试(含心理测验)、面试、评价中心技术等。

公共部门人才测评就其本质内涵而言,与应用于其他部门的人才测评并无两样,但有其特殊的测评范畴。

二、公共部门人才的测评要素

测评要素是指用于反映公共部门人才能力素质特征的具体测量指标,具有间接性、针对性和综合性等特点。测评要素具体解决的是“测什么”的问题,需以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所确定的公共部门任职条件中的个人素质标准作为选择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后四项条件都是我国公共部门人才测评要素的选择依据。

2003年,人事部颁布了《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人事部要求,各地、各部门在公务员培训、录用、竞争上岗、考核等工作中,要以标准框架为参考依据,体现通用能力的要求,并根据不同职务公务员的特点制定细化的标准;各地、各部门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该框架规定了公务员的9项通用能力,即:(1)政治鉴别能力,即有相应的政治理论功底,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善于从政治上观察、思考和处理问题,能透过现象看本质,是非分明;具有一定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正确把握时代发展要求,科学判断形势;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依法行政能力,即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法制观念;忠实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按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准确运用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办事,准确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以权代法;敢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维护宪法、法律尊严。(3)公共服务能力,即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诚实为民,守信立政;责任心强,对工作认真负责,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较强的行政成本意识,善于运用现代公共行政方法和技能,注重提高工作效益;乐于接受群众监督,积极采纳群众正确建议,勇于接受群众批评。(4)调查研究能力,即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实事求是,讲真话、写实情;坚持群众路线,掌握科学的调查研究方法;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准确把握事物发展的历史、现状和产生的影响;积极探索事物发展的规律,预测发展的趋势,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善于总结经验,发现典型,指导、推动工作。(5)学习能力,即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有良好的学风,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学习目标明确,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和工作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积累知识与经验;掌握科学学习方法,及时更新和掌握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知识、技能;拓宽学习途径,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他人学。(6)沟通协调能力,即有全局观念、民主作风和协作意识;语言文字表达条理清晰,用语流畅,重点突出;尊重他人,善于团结和自己意见不同的人一道工作;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营造宽松、和谐的工作氛围;能够建立和运用工作联系网络,有效运用各种沟通方式。(7)创新能力,即思想解放,视野开阔,与时俱进,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勇气;掌握创新方法、技能,培养创新思维方式;对新事物敏感,善于发现、扶植新生事物,总结新鲜经验;善于分析新情况,提出新思路,解决新问题,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8)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即有效掌握工作相关信息,及时捕捉带有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制定可行预案,并争取把问题解决于萌芽之中;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善于协调不同利益关系;面对突发事件,头脑清醒,科学分析,敏锐把握事件潜在影响,密切掌握事态发展情况;准确判断,果断行动,整合资源,调动各种力量,有序应对突发事件。(9)心理调适能力,即事业心强,有积极、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和爱岗敬业的热情;根据形势和环境变化适时调整自己的思维和行为,保持良好的心态、情绪;自信心强,意志坚定,能正确对待和处理顺境与逆境、成功与失败;良好的心理适应性,心胸开阔,容人让人,不嫉贤妒能。

中组部2004年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规定,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具体测评要素及比例根据选拔职位要求,经职位分析确定。公共科目笔试范围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学技术及历史、国情国力、公文写作与处理,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党政领导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公共科目笔试测评要素主要有:理论素养,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领导工作中需要的其他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和灵活运用的能力;公共知识素养,对履行领导工作职责应具备的公共科目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具体应用的能力;政策法规水平,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掌握程度和结合实际贯彻执行的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对领导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进行全面系统分析,抓住问题实质,有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规范、简练、清楚、严密、准确的文字表达思想观点的能力。专业科目笔试范围包括选拔职位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和专业政策法规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工作必须具备的专业素质,特别是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科目笔试测评要素主要有:专业知识素养,对选拔职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灵活运用的能力;专业政策法规水平,对党和国家有关专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理解掌握程度和结合实际贯彻执行的能力;专业管理能力,根据选拔职位职责要求,运用专业管理知识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选拔职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能力,该项具体测评要素根据不同职位的要求,经职位分析确定。面试测评要素主要有:综合分析能力,通过分析与综合、归纳与概括、判断与推理,揭示事物的内在联系、本质特征及变化规律的能力;言语表达能力,清楚、流畅、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和观点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围绕工作任务,对人、财、物等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协调各方面关系,保证工作顺利完成的能力;人际沟通能力,通过情感、态度、思想、观点的交流,建立良好协作关系的能力;决策能力,面临问题和机遇,及时准确地进行分析、判断,并作出科学决断的能力;创新能力,发现新问题、产生新思路、提出新观点和找出新办法的能力;应变能力,面对变化的情况和突发事件,迅速作出反应,采取适当方法和措施予以妥善解决的能力;激励能力,依据人的行为活动规律,采取有效的方法,充分调动和发挥人的工作积极性的能力;选拔职位需要的特殊能力,该测评要素根据选拔职位的特殊要求,经职位分析确定;个性特征,应试者表现出来的气质风度、情绪稳定性、责任心、自信心、成就动机、自我认知等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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