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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生产力的作用、发展轨迹与我国的发展趋势

时间:2022-09-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九专利生产力的发展轨迹为了推进又好又快发展,应大力加强国际专利工作。研究世界上各类经济体的专利生产力的变化,成为认识各个经济体创新发展轨迹的有效途径。本文着重探讨专利生产力的作用,和之相关的若干经济体的发展轨迹与我国的发展趋势,以及各省市专利生产力发展状况的比较,以期能对我省的国际专利工作有所裨益。表1核心经济体及其专利情况专利生产力是国际竞争力的主要标志。

九 专利生产力的发展轨迹

为了推进又好又快发展,应大力加强国际专利工作。专利生产力作为重要的创新指标,在国际上受到广泛的重视。研究世界上各类经济体的专利生产力的变化,成为认识各个经济体创新发展轨迹的有效途径。本文着重探讨专利生产力的作用,和之相关的若干经济体的发展轨迹与我国的发展趋势,以及各省市专利生产力发展状况的比较,以期能对我省的国际专利工作有所裨益。

(一)专利生产力及其作用

所谓专利生产力,是指各个经济体生产专利的能力。百万人口每年在美国获得的发明专利数,是专利生产力有代表性的计量方法。美国发明专利与美、日、欧三方专利有很强的相关性,它反映了各经济体的专利水平。

专利生产力是技术创新能力的集中表现。世界经济论坛(WEF)在其《全球竞争力报告2000—2001》中,首次提出“核心经济体”和“非核心经济体”,或称“核心技术创新经济体”和“非核心技术创新经济体”的区别,认为两类经济体的本质差异是由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源状况决定的,而区分这两种经济体的关键指标就是“百万人口拥有的美国发明专利数”,即所谓“专利生产力”。以专利生产力在15项以上作为标准,上个世纪80年代共有瑞士、美国、日本、瑞典、德国、荷兰、加拿大、英国、法国、以色列、奥地利、芬兰、丹麦、比利时、挪威、澳大利亚、意大利、新西兰等18个国家或地区进入核心技术创新经济体的行列,后来又有我国台湾省、冰岛、爱尔兰、香港特区、新加坡韩国6个经济体进入该行列,所以,到2000年,核心技术创新经济体已上升至24个,见表1。

表1 核心经济体及其专利情况

专利生产力是国际竞争力的主要标志。通过对专利生产力和WEF国际竞争力指数的相关分析,可以发现它们之间呈现出较强的正相关性,如图1所示。专利生产力水平越高,其国际竞争力越强。

图1 若干经济体国际竞争力与专利生产力

(二)主要创新型经济体专利生产力的发展轨迹

分析主要创新型经济体专利生产力的变化轨迹,有一个现象值得特别予以重视。这就是专利生产力指标,在不同时间段中有着两种不同的演变方式,从而显示出不同的发展阶段:一是停滞式发展阶段,一是跳跃式发展阶段。所谓停滞式发展阶段,是指在某个时期中,它们的专利生产力基本上保持稳定,增幅或减幅都比较小。而跳跃式发展阶段则是指在某个时期中,它们的专利生产力会得到跳跃式的提升。

图2是美国、日本、韩国及我国台湾省等四个创新型经济体1990—2006年期间专利生产力发展的轨迹。

图2 若干经济体的专利生产力

从图2可以看出,在1990—1999年期间,美、日、韩及我国台湾省的美国发明专利都处在跳跃式的发展阶段,其中美、日接近翻了一番,我国台湾省和韩国更出现了惊人的跳跃,在此期间我国台湾省增长了近8倍,韩国则达到14倍以上。然而,在进入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的这个阶段中,美、日的专利生产力的增长率很低,处在停滞阶段。我国台湾省、韩国虽略有增长,但增幅都不大。

为什么这些经济体会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发展阶段呢?众所周知,美、日两大经济体的经济和科技处于世界的领先地位。在这一二十年中,它们的基本制度和重大政策并没有发生重大的改变,这就是说,导致专利生产力急剧改变的主观条件并未发生重大变化,因此要多从当时环境方面探讨其变化的原因。从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期间,正是世界科技革命迅猛发展的阶段,从而导致产业结构和技术结构发生重大变革,尤其是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更是得到惊人的发展,而这可能就是这些经济体在90年代取得专利生产力跃升的关键因素。

当然对我国台湾省和韩国来说,由于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一直致力于经济体制和科技体制的变革,从而形成了吸纳新科技革命成果的条件。由于这种主观因素和世界上产业结构及技术结构的急剧变化这个客观条件相结合,从而使它们能较好地抓住这个战略机遇。我国台湾省的专利生产力,80年代平均为12.8件/百万人,但到2000年则上升到210.3件/百万人,其中大部分集中在信息产业领域。韩国、我国台湾省专利生产力的跨越发展,主要经验之一是它们成功把握住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新兴产业领域专利生产力高速增长的机遇,见表2。

表2 1996-2000年不同产业领域的专利成长率

(三)我国专利生产力的发展

目前我国(除香港和台湾)的专利生产力低,但增速很快。这同上个世纪80年代的韩国和我国台湾省有类似之处。根据世界经济论坛在其发展报告中提供的数据,韩国在80年代平均专利生产力,以百万人口计每年获准的美国发明专利只有1.3件,居世界的第28位,但到2000年就已达到70.1件,排名已进入第12位。由此可见,对我们来说,既不能忽视当前的状况,但更应看到发展前景。如能抓住新科技革命提供的机会,把握好战略机遇期,那么完全可能在专利生产力上实现重大突破,逐步进入世界的前列。

根据美国专利与商标局公布的数据,我国(除香港和台湾,下同)在美国获得的发明专利数可见图3,图中也列出了我们计算的专利生产力。

从图3变化轨迹中可以看出:

一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我国专利生产力发展比较缓慢,主要原因是我国专利工作起步晚。我国的专利法是在1984年3月才正式颁布,1985年4月1日起实施。1980年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并于1984年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89年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由此可见,我国参加国际知识产权组织的活动迄今只有20多年的历史

图3 我国在美国获得的发明专利数和专利生产力

二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专利生产力增速快。1996年我国拥有的美国发明专利为46件,到2006年跃升到661件,1996—2006期间年均增速达到30.5%。从整体上看,从1996年到2006年的10年可以认为是处于跃升期。

三是发展潜力大。按2006年统计,我国获得美国发明专利总数为661项,以百万人口计,则专利生产力只达到0.5项。这一方面说明我们离创新型经济体尚有很大距离,但另一方面也说明潜力还很大。只要我们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正确处理国内专利与国际专利的关系,动员各方力量努力做好国际专利工作,那么跳跃式发展的目标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四)主要省市的比较

由于美国专利局公布的中国数据是不分省市的,我们逐条查看“中国”拥有的美国发明专利,按“发明人”居住地确定分省市的数据。表3是经过整理列出的主要省市美国发明专利数(2002—2006年)。

表3 我国主要省市的美国发明专利数(2002—2006年)

根据表3列出的美国专利局公布的中国数据(不含台湾和香港),在2002—2006年期间我国共获得2053项美国发明专利,按照这5年的总和统计,排在最前列的是:北京(493)、广东(428)、江苏(396)、上海(235)。浙江共获得100项,排名第五,但与上述4个省市相比,差距还比较大。从增速看,排名第一的是上海,其次是北京、广东,浙江是第四。

此外,我们进一步对受让人(Assignee)的分布作了分析。所谓专利受让人,是指依法获得专利实施许可的权利人(Owner)。分析研究专利受让人的分布,可以帮助我们正确判断各省市实际拥有专利所有权的情况。

根据检索得到的数据,可以把受让人分为个人、本地机构、国外企业、台湾企业、香港企业等。表4列出了2004—2006年间我国主要省市美国发明专利受让人的分布。

表4 主要省市美国发明专利受让人分布(%)

从表4可以看出,获得美国发明专利而真正为本地实施许可权利人的比例,最高的是辽宁,本地机构占96.4%,个人为3.6%。其次是山东,本地机构占48.3%,个人占37.9%。上海的本地机构占41.3%,个人占10.9%。江苏的比例最低,本地机构只占14.3%,个人占8.9%,台湾企业占71.8%。浙江的本地机构占35.5%,个人占23.7%,两者之和高于北京和广东。

(顾继红、徐燕椿、项浙学著,发表于《今日科技》200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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