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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现状评估

时间:2022-03-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有偿新闻事件中最能体现职业道德缺失的就是“封口费”的存在。新闻报道中的“封口费”是指新闻工作人员以“新闻报道揭露”为要挟,向相关事件涉及人索取一定的利益报酬,这是有偿新闻发展到极端的表现形式,不仅是明显的非道德的职业行为,也是一种变相的敲诈行为。“封口费”的存在,甚至导致一些新的“职业群体”的产生。
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现状评估_新时期专业技术人员道德建设

二、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现状评估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秉笔直书、为民请命”,我们常用这些词来赞美具有高尚职业道德的新闻工作者所体现的社会责任精神。对于新闻工作而言,职业道德也是重要的道德素质,在新闻领域里,没有哪个问题比新闻道德问题更重要,更难以琢磨,更带有普遍性。事实上,如果新闻工作一旦丧失道德价值,它即刻便会变成一种对社会无用的东西,就会失去任何存在的理由。随着时代的发展,由于种种原因,当代中国新闻这块神圣的领地也已经不是一方净土。一方面是大批有强烈责任心和正义感的新闻记者,为唤起社会的理性和良知而奔走呼号;另一方面却有一批新闻从业人员违背了相关的行业道德原则,腐蚀了这个职业的声誉。

目前,新闻传媒领域的职业道德问题主要表现在有偿新闻现象中。有偿新闻是指新闻工作人员通过接受被采访对象的报酬而违背新闻工作的相关原则,而有意对新闻报道作出一定变动的现象。如在有些有偿新闻中,在利益驱使下,新闻从业人员不惜夸大、歪曲事实,混淆黑白,颠倒是非,违背了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原则;在有些有偿新闻事件中,在获得了一定的个人或小集团利益后,有些新闻从业人员就撤销有关的新闻报道,违背了新闻公正性与客观性的原则。总之,在利益的诱惑下,新闻从业人员在新闻工作中采取不适当的方式和手段,违背了新闻工作的真实、客观、公正等原则,是一种没有职业道德行为。而这种不道德的现象在现今社会并不少见。

据报道,2000年中央新闻单位共查处31件有偿新闻,2001年这一数字为25件,而到2002年就上升为74件。这些统计仅限于中央级的新闻单位,应该说这是新闻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相对较高的一个群体,但每年依然存在着大量的非道德的职业行为,由此不难推测出全社会的有偿新闻事件的众多性。

在有偿新闻事件中最能体现职业道德缺失的就是“封口费”的存在。新闻报道中的“封口费”是指新闻工作人员以“新闻报道揭露”为要挟,向相关事件涉及人索取一定的利益报酬,这是有偿新闻发展到极端的表现形式,不仅是明显的非道德的职业行为,也是一种变相的敲诈行为。2002年6月22号山西省繁峙矿难事件中所暴露出的新闻丑闻,就充分揭露了“封口费”的存在。

“封口费”的存在,甚至导致一些新的“职业群体”的产生。如2008年9月20日山西霍宝山矿难后,两天内共有23家“媒体”共28人以记者的名义领取数额不等的“封口费”。后经调查,其中有部分“记者”是假记者,是一些专门冒充记者身份,针对矿难地区以“新闻揭露”为名进行敲诈的假记者,矿主们不得不给“封口费”。之所以催生了专业“假记者”这一“职业”,就是因为现在新闻领域中存在着一定的职业道德素质低下的从业人员,就是因为存在着被真记者曝光的可能性。“两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假记者的存在,既是对当今社会新闻工作的某种嘲讽,又向我们敲响了警钟,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新闻传媒领域的道德现状。

“一等记者卖情报,二等记者炒股票,三等记者拿红包,四等记者写报道”,正如这段顺口溜所折射出的民众认知判断一样,目前我国公众对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还不是非常令人满意的,我国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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