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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义的特点

时间:2022-03-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尽管人们对“词义是什么”的问题说法不一,但对词义自身的特点的认识还是比较一致的。词义主要有以下一些特点。词义的主观性是社会共同的,它反映了言语社团的共同认识。不过,语言学中所讲的“模糊”,不是这个意思,它指的是某个词义所反映的事物的边界不明。与词义的模糊性有关的第二个因素是客观世界一些对象的非“离散性”。
词义的特点_语言学讲义

尽管人们对“词义是什么”的问题说法不一,但对词义自身的特点的认识还是比较一致的。词义主要有以下一些特点。

2.1词义的主观性

词义既然是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那么可以肯定地说,词义不是客观事物本身,它渗透着人的主观性一面。词义的主观性体现在哪些方面?至少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客观世界中并不存在的事物或现象,语言中却有这样的词语,如上面提及的“神”“鬼”之类。这是人们对客观世界的错误认识所致,它典型地体现了词义的主观性方面。

第二,客观世界是共同的,但在不同语言中,词语所负载的内容却不相同,这就是索绪尔所说的“价值”的不同。这种不同反映了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所作的概括不同。例如,同样是“把帽子、袜子、鞋、衣服安置到人体的不同部位”这样一些行为,英语中只用一个put on,而汉语要分成“戴”和“穿”,日语中则分别由“かぶる(戴)(帽子)、かける(戴)(眼镜)、締(し)める(戴)(领带)、着(き)る(穿)(上衣类)、はく(穿)(裤子、裙子、鞋、袜子等)”;同样是表示“嫉妒”义,汉语中用“红眼”,英语中却用green eyes(直译是“绿眼”);同样是“父亲的母亲”和“母亲的母亲”,汉语中用“奶奶”和“外婆”这两个词来表示,英语中却只用grandma一个词来概括。这些都是词义主观性的体现。

第三,词义也可能随着人们认识的深化而发生变化。如“原子”一词,新旧《辞海》对它的释义就不相同。“云”,《说文解字》的解释是“山川气也”,《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的解释是“在空中悬浮的由水滴、冰晶聚集形成的物体”(1610页)。“原子”和“云”等词义的变化,并不是它们本身有什么改变,而是人们对它们的认识发生了变化。

需要说明的是:第一,我们说词义具有主观性,但并不否定它的客观基础。正因为客观世界是错综复杂的,才可能使人们的认识产生差异;正因为客观事物的多面性,才可能使人们对同一个事物作出不同的词义概括,如“海”,着眼其表面,就有“大”的意思,于是有“海碗”的说法,着眼“海水之多”,就有“广场上的人可海啦”之类的说法。第二,词义虽然具有主观性,但它不是个人的,不可以因个人的不同认识而随意改变。词义的主观性是社会共同的,它反映了言语社团的共同认识。忽略了这一点而随意造一个词或者赋予一个词以新的意义,都不能让人理解。有这么一个故事:苏东坡有一次对他的朋友、大学问家刘贡父说:“从前我和弟弟埋头读书,天天都吃‘三白’。吃了三白,我们就不相信天底下还有什么更好吃的东西!山珍海味哪抵得上三白啊!”博学的刘贡父从未听说过天底下还有叫做三白的食品,只好虚心向苏东坡请教。苏东坡一本正经地说:“三白者,一撮盐,一碟萝卜,一碗饭也。”几天之后,苏东坡收到了刘贡父的请柬,恭请他到刘府去吃“皛饭”。什么是皛饭?苏东坡也不知道。到赴宴那天,苏东坡一进刘府就看见宴席已经摆好,原来是:盐、萝卜、饭。这时苏东坡才知道:“皛饭”就是“三白”,这是刘贡父对他的玩笑的一个玩笑式的回答。

2.2词义的概括性

当我们用rén来指称“能制造工具并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的高等动物”的时候,我们并不是用它来指称特定的张三或李四,而是指一切具有这类特征的“高等动物”,就每个个体而言,可以是胖的,也可以是瘦的;可以是高的,也可以是矮的;可以是男的,也可以是女的;可以是黄皮肤的,也可以是黑皮肤的;等等。个体的这些不同特征在概括“人”这一词的意义的时候已经被舍弃掉了。就一个动作而言也是如此。比如“跳”,不同人,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时候,“跳”的高度、姿势等也不会相同,但是在表示“腿上用力,使身体突然离开所在的地方”的时候,都可以用“跳”。可见,词义是对一类事物或行为等的共同属性的概括认识。这就是词义的概括性。

2.3词义的模糊性

“模糊”一词,在日常交际中往往会用到,如“这张照片照模糊了”,“他的眼睛近视得很厉害,稍远一点的东西看起来就模糊不清”。不过,语言学中所讲的“模糊”,不是这个意思,它指的是某个词义所反映的事物的边界不明。比如“青年”“中年”和“老年”,它们的界限在什么地方,我们无法给个明确的标准,尽管有时我们也会给它们来个人为的规定。同样,我们也不清楚“早晨”和“上午”、“上午”和“下午”的边界在什么地方。如果以吃早饭和吃午饭为标准,不同人的用餐时间,或者同一个人昨天和今天的用餐时间也不可能完全相同;如果以时间为标准,比如8点以前为早晨,12点以前为上午,那么8点零1分就一定是上午?12点零1分就一定是下午?再比如“秃顶”,头上一根毛没有当然是秃顶,有一根、两根、三根,算不算秃顶?如果算,到底达到多少根头发才不算秃顶?在鲁迅的《阿Q正传》中,钱太爷的儿子只因为剪去了辫子,阿Q就骂他是“秃儿”,结果挨了一下哭丧棒。类似的如“高”和“矮”,“胖”和“瘦”,等等,其边界都模糊不清。

那么,语言中的词义为什么会有“模糊性”呢?至少与下列因素有关:一是与“概括”有关。假定每个词语在任何场合都表示同一个特定对象,那么也就减少了一部分词语词义的模糊性,例如,如果没有对“梨”“苹果”等等的概括词语“水果”,它们本身与“西红柿”的界限是明确的;但一旦作了概括以后,“水果”的边界就不是很清楚了,“西红柿”属不属于水果恐怕因人而异。[3]不过,我们不要把“模糊性”与“概括性”混淆起来。概括性只是概括的程度不同而已,概括程度高的词,它所指称的对象的范围并不一定不确定。比如英语中的uncle比汉语中的“叔叔”概括程度高,我们不能因此而说uncle比“叔叔”词义模糊;其实,uncle与非uncle,“叔叔”与非“叔叔”的界限都是明确的。

与词义的模糊性有关的第二个因素是客观世界一些对象的非“离散性”。所谓“离散性”,就是对象与对象之间的界限是明确的,如“桌子”“黑板”“钢笔”“书”等;“非离散性”就是对象与对象之间,或者对象的性质,呈一个连续体状态(逐渐过渡),连续体内部没有明确的分界,如“早晨”和“上午”,“高”和“矮”,“好”和“坏”等。由于客观世界具有这种特性,反映这种特性的词语的意义当然也就有可能是模糊的。我们说模糊与概括有关,但并不是所有概括的词语都是模糊的,“笔”是对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写字画图的用具”的概括,但“笔”与非“笔”的界限是明确的;说模糊与客观世界的连续体性质有关,但并不是所有呈连续体状态的对象在词义上是模糊的,比如“春、夏、秋、冬”,自然界的四季更替没有明显的变化特征,但我国的历法对四季却有明确的规定。正因为如此,我们时常听到诸如“虽然已经立夏了,但还没有到气象意义的夏天”之类的说法。

语言中的词义具有模糊性,这未必是坏事。有时,离开了模糊表达就难以达到交际的目的。比如你要找一个人,别人问你这个人长的什么样,你只需说“个子大约1米8,鼻梁高高的,眼睛大大的,留了一点小胡子的”就可以了;你非要说出鼻梁的具体高度,眼睛的大小程度,胡子的确切根数,那是自找麻烦。知道了词义的模糊性一面,我们在使用词语的时候就要认真选择,该明确的时候就不能模糊,该模糊的时候,不妨模糊一点。外国人最头疼的就是中国的“有关部门”,他们永远弄不清楚这“有关部门”到底是什么部门。

2.4词义的多面性

前面我们说过,词义是人们对客观世界中的事物、现象、行为和状态等的概括认识,这指的是词的“理性意义”(有的叫“概念意义”)。词除了具有理性意义以外,还有情感意义、语体意义和形象意义等,这些意义可以总称为“附加意义”。所谓“情感意义”就是我们熟悉的褒义、贬义等,如“果断”“英勇”“雄心”等是褒义,“武断”“野心”“负隅顽抗”等是贬义。“语体意义”指的是口语色彩或书面语色彩方面,“妈妈”“老婆”的口语色彩较浓,而“母亲”“内子”的书面语色彩较浓。“形象意义”指的是词语的意义能给人以形象的联想,如“蚕食”“船鞋”“草绿”等。

我们说词语具有附加意义,并不是说每个词具有所有这些附加意义,也不是说每个词都有附加意义,如要么褒义,要么贬义;要么是口语色彩浓的词,要么是书面语色彩浓的词。实际上,有些词没有什么附加意义,属于中性的,如“书”。因此,我们在运用语言时,要根据具体的语境选择恰当的词语,特别是褒义词和贬义词的选用,它体现了说话者/作者的爱憎分明。在没把握的情况下,尽量选用中性词。学外语的时候,要特别注意附加意义,否则词不达意,引起不必要的误解。英语中的peasant,farmer,翻译成汉语都是“农民”,这两个词能不能随便乱用呢?如果你向外国人介绍你的家庭成员时说出这样的话:My father is a peasant,这外国人听后可能要惊讶:你怎么这样说你父亲?为什么会惊讶?《朗文当代英语辞典》[4]对peasant词条的两个解释是:

1.someone in a poor country or in former times,who does farm work on the piece of land where they live.

2.someone who does not have good manners or much education.

原来这个词有贬义!该词典对farmer的解释是someone who owns or manages a farm,不含贬义色彩。

汉语中的“再见”,没有什么特别的附加意义,而日语中的さようなら不是简单的“再见”,它往往传达的是“离家出走”甚至“永别”的信息。

2.5词义的民族性

学外语的时候,往往会碰到这样的现象,就是不同语言中相关的词所负载的意义并不完全相同,也就是词的“价值”不同,比如,汉语中的“盒子”就不等于英语中的box,英语中的bank,也不等于汉语中的“银行”;uncle也不等于“叔叔”。类似的,英语中的put on翻译成汉语是“穿”的意思,但两者并不等同:put on表示“穿”的动作,而汉语中的“穿”还可以表示穿的状态,如“他今天穿着夹克”,这种用法在英语中要用wear,说成He is wearing a jacket today。就连kill与“杀”在用法上也有很大的不同。这些都是词义民族性的体现。

词义的民族性不仅体现在词的理性意义方面,也体现在词的附加意义方面。“狗”在汉语中被认为是贬义的,如“狼心狗肺”“走狗”“狗东西”“狗尾续貂”“狗仗人势”“狗皮膏药”“狗急跳墙”“狗嘴吐不出象牙”,等等。英语中的dog则是中性的,可以说He is a lucky dog(他是个幸运儿)。汉语中的“雄心”和“野心”,一个褒义,一个贬义,英语中则是同一个词ambition。“蜡烛”和candle,虽然都可以指称用蜡制成的、作照明用的东西,但汉语“蜡烛”所具有的丰富的联想意义[5]是英语candle所不具备的;类似地,汉语中的“荷花、梅花、松树”等的联想意义或许只为汉语独有。即便是数词,不同民族的人也有不同的喜好,中国人多钟情“八、六”,而日本人多偏爱“五、三”。

可见,词义的民族性是由词义的主观性和概括性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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