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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城移民以劳务为主的贡献方式与城市经济发展

时间:2022-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2.2 乡城移民以劳务为主的贡献方式与城市经济发展要衡量农民工的异质性Ⅰ给城市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在假定人口只存在乡城迁移的情况下,一个最简单的思路是用该城市的GDP除以其本地劳动力和农民工人数之和,求出包含农民工在内的人均GDP,再用此GDP乘以农民工人数,用公式表示就是,其中表示农民工创造的GDP,Lu和Lr分别表示城市的本地劳动力人数和农民工人数。
乡城移民以劳务为主的贡献方式与城市经济发展_移民异质性与经济发展

2.2.2 乡城移民以劳务为主的贡献方式与城市经济发展

按照以上方法就可对农民工的劳务给城市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进行粗略衡量。孙自铎(2004)曾采用第一种方法对2000年京、沪、苏、浙、闽、粤的农民工务工给区域经济发展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其对上述各地区GDP的贡献分别达到796.43亿元、1432.5亿元、909.09亿元、1014.66亿元、683.87亿元和2966.63亿元,表明“这些省、市社会财富的1/3~1/6、最少的也在10%以上是由外来农民工创造的”。严于龙和李小云(2007)曾利用第二种方法,在将农民工从事的行业划分为工业、建筑业、社会服务业、批发零售餐饮业和其他类的基础上,计算了不同行业农民工2002—2005年完成的增加值,分别为8971.7亿元、2425.4亿元、1706.7亿元、1523.4亿元和5455.3亿元,总计20081.9亿元,占据全部GDP的16.9%,经行业分布调整后更是达到20.0%。

但是,这样的定量分析仅能反映影响大小,于其贡献方式本身而言,还有很多细节值得讨论。一个相当重要的问题是——在此种贡献方式下,如果进行定性分析,则这些数字背后,农民工迁移带来的劳务增加对城市经济的发展究竟意味着什么呢?尽管此处并不用提前考虑他们迁移可能造成的其他影响(这放到异质性Ⅱ中再讨论),仅就劳务增加带来的影响这一点而言,已不是能用贡献大小的数字就能充分说明的了。

相当多的人认为,农民工的迁入会使城市的劳动存量增加,而劳动并不是城市的稀缺要素,且大部分城市的生产方式也正朝着节约劳动的方向发展,城市本身就存在失业增加的趋势,农民工的到来无疑会使这一问题雪上加霜。20世纪末21世纪初,中国许多城市出现的“腾笼换鸟”等排斥农民工的事件,正是这一逻辑在分级管理体制下某些地方政府具体政策上的体现。按照他们的思路,农民工进城固然会创造GDP,但同时也会通过增加城市原有人口的失业减少了他们原本可以创造的GDP,如果后者大于前者,那么他们的存在对城市经济发展而言就得不偿失。

从理论上讲,由于农民工在受教育水平进而边际产出上一般低于城市劳动者,如果他们在职位上以至少“以一顶一”的比例造成城市劳动者失业,那么城市的经济发展必定得不偿失。

但是,农民工真是至少“以一顶一”吗?柳清瑞(2005)利用非充分就业条件下的就业率决定模型对此问题进行了探讨,得出“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乡村劳动力人口的20%迁移到城镇,那么,城镇劳动力人口将至少有4%失业”的结论。客观地说,首先,从这个结果来看,它的影响并没有人们想象中那么大;其次,这仅仅是一个基于抽象模型研究的推论,现实生活中影响城市失业率的原因错综复杂,绝非一个模型能够说清。

为进一步弄清这个问题,可以参考王德文、吴要武和蔡昉(2004)对迁移、失业和城市劳动力市场分割进行的研究。利用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他们比较了城市劳动力市场上本地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失业率的差别,发现2000年城市本地劳动力失业率为9.1%,而乡村迁移者的失业率却仅为3.6%——对这两个数据,可以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解释:其一,如果农民工在具体职位上和城市本地劳动者交叉很多,他们的失业率低、城市本地劳动力的失业率高就意味着农民工确实在劳动力市场上挤走了城市本地劳动力,而且替代率还相当高,于是城市失业严重、产出降低,其发展严重受阻;其二,如果农民工在具体职位上和城市本地劳动者交叉不多,那么他们的低失业率不仅不是造成后者高失业率的罪魁祸首,反而能逐步稀释城市现有的高失业率,甚至能通过促进产出和消费创造就业机会降低城市失业率,从而使城市经济发展大受裨益。

事实究竟如何?根据国家统计局1990年普查的相关资料,农民工在城市就业的前十位职业依次是:(1)瓦工,抹灰工;(2)个体流动小商贩;(3)装卸搬运工;(4)采矿、采石工;(5)家具、营建木工;(6)零售商;(7)餐馆服务员;(8)缝纫、缝制工人;(9)旅馆服务员;(10)织布工(刘彩凤,2002)。除此以外,武汉大学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分别于2005年3月和2007年2—3月在武汉市进行的农民工专项调查也显示了类似的结论:近年来,相比城市本地劳动者,农民工仍更集中于那些肮脏、危险以及苦累的职业,而这些职业通常都是城市本地劳动者不愿干的。

上述事实意味着假设二成立,即农民工在具体职位上和城市本地劳动者交叉不多。从这个意义上讲,他们提供的劳务并不是像人们所想的那样不稀缺,而恰好是稀缺的,甚至和城市本地劳动者提供的劳务形成了一种互补关系,即城里人不干的他们干。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不仅不能指责农民工造成了城市的高失业率,相反还得认识到,正是因为他们吃苦耐劳,城市的高失业率才会被“稀释”,此外,他们还通过自己的劳动促进了城市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和消费的增加,进而为城市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综上所述,农民工的劳务对城市经济发展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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