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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种植采集狩猎为主要生活方式

时间:2022-03-1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生产习俗一、采集采集是高山族获取蔬菜、水果、调料和其他生活物资的重要方式。明清之际,高山族受迁台的汉族影响,开始种植水稻。日据时代,日本政府强行在所有高山族地区推广水稻种植,水稻成为主要的农业产品。过去由于农业技术粗放,小米的产量很低,不能成为大众的主食,高山族的主食是薯芋类。随着时代的变迁,现在部分高山族的农业生产以高山经济作物为主。
生产习俗_中国高山族

第一节 生产习俗

一、采集

采集是高山族获取蔬菜、水果、调料和其他生活物资的重要方式。男女老幼都参加,不受时间限制,根据需要随时随地进行。

最常采集的野菜有山苏、蕨菜、藤心、苦瓜、树豆、山棕、竹笋、木耳和菇类等。野菜的烹调方式一般凉拌或水煮,也与肉类同炖。

野果有柑橘、香蕉、柚子、桃子、李子、龙眼、番石榴、柿子、菠萝、菠萝蜜槟榔、木瓜、释迦等。近代改为人工栽培,除芭蕉种在旱田里外,其他果树与竹子种在住屋附近。如今在部落的住屋附近或山田中,常可见到果树枝繁叶茂,树影婆娑。

各种昆虫、鸟蛋、鱼虾、贝类、海菜等是深受喜爱的食品,也可以通过采集获取。过去,很难得到盐巴,常采集山胡椒和野生蜂蜜作为调味料。一些日常用品材料,如制作陶器用的陶土,建屋用的石片、木材、竹子,编织手工艺品用的竹、藤、茅草等,染色用的薯莨、茜草,毒鱼用的鱼藤等也是通过采集取得。

二、农耕

高山族传统农业以山田烧垦为主,主要种植小米、陆稻、芋头、甘薯、花生、蚕豆、芝麻、烟草等。各族群都种植蔬菜、果树及采集工艺原料,根据不同的地理环境和文化传统,种类和多寡有差别,一般而言,葱、韭菜、辣椒、南瓜、香蕉、槟榔、棕榈、木瓜、藤、竹等各族群几乎都种植。明清之际,高山族受迁台的汉族影响,开始种植水稻。日据时代,日本政府强行在所有高山族地区推广水稻种植,水稻成为主要的农业产品。

水稻一年两作,是各族群现代最常见的主食。旱稻又称陆稻,旱稻一年只能一作,因产量低而种植者日渐稀少。甘薯种类很多,一年之内任何时候都可种植,少至半年、多则一年即可收成。玉米和高粱一年一作,约在一月份播种,分别于五月、六月份收成。芋头有水芋、旱芋之分,随时都能种植,十个月可收成。豆类通常种在小米田里,有绿豆红豆、豌豆、树豆、蚕豆等种类,播种多在一二月份,四到六个月可收成。

尽管现在水稻种植取代了小米,成为支柱性农业,但是小米的文化中心地位一直保持着。过去由于农业技术粗放,小米的产量很低,不能成为大众的主食,高山族的主食是薯芋类。小米只在丰年祭等重大祭典中制成麻糬敬奉给祖灵;小米另一个重要的用途是酿小米酒。对各族群来说,家有余粮,能拿出小米来煮饭或熬粥的人即是富有的人。

高山族的传统农具简单,种类非常少,只有掘棒、锹和锄之类。原始的农具直接用兽角、兽骨,后来出现了竹、木、石制农具。比较先进的农具,如镰刀、头等,都是从汉族地区流传过来的。

烧垦山田时多选择土质较佳、坡度较缓、倾斜面向东或东南能接受较多日照的地带,开垦时先把大树砍去,将树枝、树叶及地上的野草砍割后放于地上,过两到三日太阳晒干后点火燃烧。点火的方向多从山顶开始,向低处燃烧。火熄之后把大树根挖出,草木灰混入土中做肥料,捡出石子,翻平土地。然后用掘杖或木锄浅略翻动土层,就可种植谷菜。收获粮食作物时使用石头或贝壳磨制的小手刀。通常,一块山田连耕三四年后地力耗尽,这时便弃而另择新地重新开垦,这种方式称之为游耕。

因为土地没有用肥料,地力容易耗尽,各族群都很注意轮耕与休耕。新开垦的田地因地力较足适合种植小米或旱稻等需肥较多的作物,之后则种植花生、甘薯等生命力较强的作物。附近的田地都开垦完以后,族人必须到更远的山上去开垦,路途比较远,所以耕作的人常常在田地旁搭一间简陋的小屋,带上足够的粮食,开垦、播种、收割期间都在小屋内居住,等工作完成再回到村中。

农耕在传统上是女性的工作,男性主要负责渔猎,随着水稻种植的普及,渔猎退居到次要位置,农耕由男女共同分担。

随着时代的变迁,现在部分高山族的农业生产以高山经济作物为主。卑南人种释迦、槟榔等。泰雅人种水蜜桃、水梨、红心番石榴、奇异果、甜柿、草莓香菇、青梅、香蕉、生姜等。赛德克人种青梅、李子、水梨、高冷蔬菜、香菇、茶叶等。赛夏人种植水蜜桃、甜柿、香菇、高冷蔬菜、花卉、竹笋、杉树、冬虫夏草等。邹人种植茶叶、山葵、石竹笋、麻竹笋、桂竹笋、高丽菜、爱玉子、花卉等。布农人种植高冷有机蔬菜、青梅、巨峰葡萄、花卉等。

三、捕鱼

在高山族的各族群中,居住在兰屿岛上的雅美人、滨海的阿美人及日月潭附近的邵人,渔业最为发达。除了居住在中部高地的布农人不喜欢捕鱼外,其余各族群的聚落都依山傍水,山溪捕鱼几乎是他们共同的生产习惯,鱼类是副食的重要来源。捕鱼工作通常只由男性担任,一般禁止女性参与集体捕鱼,但女性可参与采集贝类、虾、蟹和海菜等水产品。

常见的捕鱼方法有网鱼法、罩鱼法、射鱼法、钓鱼法、筌鱼法、毒鱼法、堰鱼法等。常用工具有渔筌、渔帘、渔栅、弓箭、渔叉、渔篓、渔网、钓竿、渔刺、标枪、渔笼等。

不同的季节,水流深浅缓急不同,各种鱼类出现的时间也不同,再配合实际的环境,使用相应的方法。邵人一至二月使用堰鱼法,三月份使用毒鱼法,七至十月使用钓鱼、网鱼法。十月至第二年一月,因为冬季溪水变浅,可以徒手抓鱼或是用渔刺刺鱼。濒海而居的阿美人张网渔期从四月份开始,至六月份结束,主要捕获对象为飞鱼,拖网捕法全年都可施用。

网鱼法是各族群较为普遍使用的方法。中部和南部各族群用带长柄的渔网,捕鱼时手持长柄立于浅水中待机网鱼。排湾人和鲁凯人将圆形的渔网平放在浅水中,用卵石压边留口于上游方向以待鱼入。阿美人和雅美人在海上捕鱼,采用投网法和立网法。邵人驾舟或是游泳将网边的麻绳线拉长,渐渐拉成弧形或圆形,将鱼儿赶上锥形网后,提起网儿将鱼捉住,这种办法多用于浅水。

罩鱼法是用竹子及藤编成类似圆锥形的渔罩来捕鱼,一般是在水满季节的晚上,一手拿灯引鱼,一手拿罩罩鱼。

射鱼法一般在枯水季节浅水溪流中使用,常见的工具是渔刺、渔叉、弓箭等。渔刺、渔叉的铁镞柄头部系以绳,刺中鱼体后可脱柄。泰雅人射鱼的工具是弓箭,男孩从小就开始练习射鱼,几乎每射必中。

邵人精于钓鱼法。传统的绳钓用的是长几十丈的粗麻绳,每隔一尺系上带鱼钩的小绳一条,整条绳上有数百枚钓钩,每个鱼钩上都有鱼饵,把鱼钩放入深水中,再把最后的绳头系在岸边的枯树上;还有一种浮钓法,取长5到6尺的细竹竿,细端末尾绑上钓绳和钓钩,粗端绑一条长长的藤条,藤条的末端再绑上石头,然后将钓竿和钓具丢到水面平浮,钓绳和钓钩沉入水底,绑着藤条和石头的一端也沉入湖底,而另一头则平浮在水面不会随处漂移。

筌鱼法是中部和南部各族群采用的较多的方法。将渔筌口朝下摆放在急流处,夜晚鱼儿逆流而上,就会误入渔筌;还有一种方式是筑小堤阻水流,在小堤中部留空,放置渔筌,顺流而下的鱼儿就自动游进渔筌里。

毒鱼法即将毒鱼藤砸破,将其汁液注入溪流中,使鱼中毒或麻痹而漂浮水上的方法。鱼藤种类有好几种,有毒性或麻痹鱼类神经的作用。在冬天水浅的时候用毒鱼法,一年施行一次。毒鱼时往往一个部落的人都参加,有时还得通知上游和下游的部落,大家相互配合。先派二三十人挖回毒鱼藤,切成小段,在大木臼中捣烂,然后晒干。布农人毒鱼前夕各人在家中梦占,从得好梦者中选一个喝酒易醉的作祷告人。祷告人祈祷后赤身裸体,由两人抬他入河,然后大家把鱼藤纷纷投入河中。第一条鱼浮上来后,祷告人就可以上岸了,众人就奔向下游用渔网捞鱼。毒鱼法因对生态破坏较大,早已弃之不用。

邵人拉网捕鱼

堰鱼法主要用在冬季水少的季节,借助河流中央的沙洲筑堤,暂时让下游水干涸,如此就可以徒手捉鱼了。

邵人还有一种独特的“浮屿诱鱼法”。最初的浮屿是由日月潭中特有的一种浮生性蔓生水草生长形成,浮屿上的水草和各种微生物诱集鱼群前来栖息并繁殖产卵,邵人可以很方便地在浮屿附近放置渔篓、渔网、渔筌等,从而轻而易举地将鱼虾捕获。如今浮屿法又有了改进,邵人把竹子编成竹排,上面放上泥土,再移植一种特殊的浮生性水滨蔓生植物,形成人工浮屿,系在湖边的浅水处,这样就可以捕鱼虾了。

雅美人的渔业非常发达,男子一年中有半数时间专门用于捕捞飞鱼,全年各类捕鱼活动不断。三月到七月是捕飞鱼旺季,气候适于驾舟出海。三月,男子聚居村外宿营地,参加大型渔船的集体作业,每晚都出海捕鱼。传统的捕捞方式是把芦苇茎扎成一大束做火把,点燃后挥舞,飞鱼迎光扑来,船长手持带有长柄的勺状舀网,将飞鱼罩入网内。四月,解禁后男子可回家食宿,除了可以参加自己船队的夜渔外,还可以参加其他船队的捕捞活动,同时还可以在岸边捕捞。五、六月是家庭小渔船捕捞飞鱼的时间,在白天进行,常用工具是钓钩和渔网。以前雅美人钓鱼不用渔竿,钓钩挂饵后拴在渔绳上抛进海里,不久就有鱼儿上钩。这段时间男人驾舟渔捞,女人晒制鱼干。到了七月就进入尾声,终止捕飞鱼。十月中旬后禁食飞鱼。

四、狩猎

高山族各族群除了雅美人以外,都把狩猎作为重要的生产活动。对男子来说,狩猎不仅能获得食物来源、经济收入,也是确立生命价值,赢得社会地位的一项行为。

台湾气候温热多雨,地势山高林密,植物繁茂,是野生动物繁殖生长的好场所,处处皆为天然猎场。岛上各族群均有一定的狩猎范围,不得随意逾越而猎。邹人的每个氏族都有自己的猎场,还有专属的名称。

狩猎分为团体猎和个人猎两种。17世纪以前,高山族生产力低下,生产工具落后,为了捕获更多的猎物,也为了人身的安全,狩猎活动大都是集体进行,大型的团体猎可发动百余人共同追捕堵截。后来随着与汉族之间贸易的增加,高山族与汉族交易铁器、火药火枪等,生产工具的改进使个人单独狩猎成为可能。到了日据时期,日本人禁止高山族持有武器,没收猎枪,加之大力推广水稻种植,狩猎逐渐退出生活舞台。如今台湾野生动物数量和种类已急剧减少,狩猎作为生活方式的客观环境不复存在。个人猎成为了一种农闲时的休闲方式,而团体猎则成为了大型祭祀中的一项礼仪活动。

团体猎以猎团为单位活动。猎团规模可大可小,小的猎团只包含一两户人家,大的猎团有时包含了整个部落。同一个猎团的成员享有集体出猎、分工协作、共劳共食、平均分配猎获的权利。

团体猎的狩猎季节一般在农闲时节,多在小米播种前的播种祭及收获后的丰年祭这两段时间举行。出猎之前要进行鸟占或梦占,以卜吉凶。

捕猎的工具主要有弓箭、土刀、土枪、火药枪等。猎具禁止女性触碰。

弓箭是最早的猎具,用途也最广,既可射兽、鸟,还可射鱼。高山族因地制宜,利用当地丰富的竹木资源制作弓箭。弓长约四尺,常取梓树、竹子、苎麻为料,煨火弄弯,用麻丝搓好的弓弦还要先在羌血或鹿血中浸一星期,再在沙土中埋一星期以强化弓弦的韧性和防水性。箭以竹削成,尖端绑附铁镞或石镞。

土刀又称为台湾刀、番刀,铁质,有柄,刀身短而刀面宽,刀鞘仅遮盖刀刃,日常悬挂在腰间。刀的用途很广,如猎取敌人首级、宰杀鸟兽、砍伐树木等。

土枪有持枪和投枪两种。持枪用以刺杀猛兽,枪头有三角尖形和各种形状的倒钩,有的直接插柄上,有的用藤缚住。投枪即标枪,柄长约六尺,是用藤杆制成,末端系着一个小铃,铁制的尖端有两三个倒钩,会扣住留在野兽体内。

土枪是高山族自己制作的,而火药枪则是他们以猎物辗转向其他民族交换得来的。火药枪传入后,使用相当广泛,有些地方甚至取代弓箭而成为最常用的工具。火药枪有前膛枪、后膛枪、连发枪、火绳枪等。

猎犬在狩猎中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狩猎经验丰富的高山族必要时还利用猎狗群,再联合上百人进行集体围猎。每个猎人都要养数只猎犬,从小开始训练。猎犬体型较小,善于疾奔,追赶猎物时不咬到猎物不罢休。上山狩猎一定带猎犬同往,准备出猎的人如果没有猎犬,得用百斤重的猪向别人换来一只猎犬,并且猎获归来后,还要送猎犬主人最好的兽肉以示感谢。

猎犬和猎人

众人前往较远的猎区狩猎时,少则两三天,多要四五天,因此猎团需要在野外宿营。进山的时候要带足小米及陶罐等炊具,到了狩猎地后搭建狩猎小屋,睡时衣不解带,刀枪随身,有人在外面轮流站哨,众人分散四处寻找野兽的踪迹。

高山族的狩猎方法多种多样,常见的有武器猎、围猎、焚猎、陷阱猎、网猎、系蹄猎等几种方式。

武器猎指使用弓箭、枪等武器捕杀猎物。邵人有一种射山猪用的巨型弓弩,需要两个人一起拉才能拉开,通常会放置在山上山猪经常出没的地方。先设置陷阱,放些山猪爱吃的玉米或甘薯,猎人事先拉好弓弦,扣在做好的机关位置,拉一条绳子,当山猪跑过来踢到绳子时,长达两三米的长箭就会自动射出,一次就可以把山猪射死。

围猎就是发现猎物时,众猎手即形成一个大包围圈将其团团围住,然后役使猎犬进入圈内驱赶猎物,待猎物奔跑疲累时收缩包围圈,用弓或枪猎获之。

焚猎时间多选在冬季草干之时。猎队先确认野兽栖隐的山林区域,猎手分散埋伏于各路口,手持弓矢刀枪以候。猎手全副武装,头戴鹿皮帽,脚穿鹿皮鞋,身着鹿皮衣裤,小腿用藤绑捆,以防被火灼伤。有经验的年长者在猎场山顶放火,青壮年守在山路口,待群兽不堪烟熏之苦,受惊奔逃而出之际,即驱猎犬追围逐,用弓箭射之,或以刀枪刺杀之,猎狗也纷纷出动,围赶受伤的野兽。后因焚猎常造成山林火灾,为保护山林而被禁用。

陷阱猎有棚架压石和机关诱饵两种。棚架压石陷阱多为猎捕鹿、野猪等兽类而设。在鹿、野猪等兽类经常通过的路线上,猎人用树枝搭成棚架,内置机关支撑,架上放有一块大石。当兽类经过棚架触碰到机关时,大石滚落下来把兽类压死。机关诱饵陷阱的设置地点较随意,先用竹子、木棍或茅草在地上插成一个直径四五尺的圆形围栏,栏内放一诱饵,栏口安一个弹力机关,一旦小鸟或鼠类受诱入内触发机关,就会被机关绞杀。

网猎是指在野兽出没的地方张网捕获的狩猎方式。将一根坚韧而又容易弯曲的藤条插在地上,藤条顶端紧系着一根绳子,使顶端弯曲到接近地面,绳子系在一个钉于地中的小栓上,将网铺在地面上,然后网上覆一层薄土。当野兽踏到网上时,藤条便立刻弹起来套住兽腿,此时埋伏在附近的猎人就投出标枪射中野兽。这种方式在清代经常被用来捕鹿,又被称为“吊藤抽鹿”。

系蹄猎指用麻绳或藤条结成活绞套结,一旦猎物踩上套结,套结就会收紧困住猎物的方法,分圈套和木板系蹄两种。设置系蹄圈套时,将麻绳做成套结放在树上或兽类常行的小路上,鸟兽只要踩进套结就会被紧紧系住。设置木板系蹄时,要在套结上加设一块木板作为引发套结收紧的机关,稍作伪装放在地面上,然后将做成套结的麻绳的另一端绑在大树上,毫无戒备的兽类如果踏到木板,就会被套结系住蹄脚难以逃脱。

猎物的分配,各族群根据社会组织、风俗习惯均有差异。对于阿美、卑南人这样有严格的男子年龄组织制度的族群,猎物的分配既要奖励有功之臣,又要体现年龄组织中各组别的差异性,同时还存在一定程度的平均主义。以阿美人为例,团体狩猎所得的猎物,当场将其头颅及内脏分给击杀该猎物的猎手,如果还要继续打猎,就把其他部分用盐腌渍或熏烤后贮藏起来;如果当日返回部落,则直接将猎获的野兽搬运回部落。猎队归来时,部落内的妇女、孩童携带酒浆前来犒劳猎手,然后开始分配猎物。分配猎物时,长老级分配到的兽肉数量较多,其次为壮年级,再其次为青年级,到少年级时,因兽肉已所剩无几,有时只能分到细碎的肉片或少量骨片。各级分到肉后,在同一级内各成员间再平均分配。携酒前来的妇孺也可参加分配,分量视其所携酒的数量而定,酒多者,分到兽肉也相应多些。之后,击杀猎物的猎手按照惯例在家里举行祭首仪式,备以酒肴,款待所有同行出猎者,并将兽头肉煮熟分给头目、长老、亲友等品尝。

在泰雅、布农人这样的父系社会,其内部无阶级、阶层的差异,猎物的分配,首先要按功分配,其次再来平均分配。按功分配是指对射中猎物的射手或赶出猎物的猎犬的主人进行奖赏。一般把猎物的头颅、内脏、皮、角、肋骨、后脚、阴囊等给予有功人员。平均分配是指在按功分配之后在所有猎人之间对猎物的再分配。泰雅人的猎物分配很有讲究:若猎团猎到的是山鹿,射中猎物者可以分到鹿角、头、皮,其中,颚骨是对其特殊功劳的奖赏,要带回家里悬挂在屋内,是彰显精湛狩猎本领的标志。一个猎手家里悬挂的兽类颚骨越多,他在部落中的地位就越高。而像肠、胃、肝等内脏则当场煮熟,大家一起食用。鹿肉平均分配,肉又分为带骨的和不带骨的两等,凡参与本次出猎的猎手以及猎得野兽的狗的主人,可为他们的家庭分到不带骨的鹿肉;而带骨的鹿肉将带回部落,平均分给全社其他家庭,如果猎获数量很多,就按家族户数分肉。另外,切肉时若有其他社的泰雅人经过,就将鹿头和肉分一些给他共享。

在排湾、鲁凯人这样的阶级社会里,地主可以不劳而获。猎场的所有权属于地主,猎手出猎事先必须征得地主的同意,猎获后要献上大型野兽的后腿作为“税”,如果猎到珍稀动物,动物的皮毛和头骨也要献给地主。

五、饲养

以前,高山族各族群除了雅美人以外,几乎没有正式的畜牧业,虽然普遍养殖猪、鸡和犬,但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食用。在汉族移民大量进入台湾之前,台湾的野生动物漫山遍野,各族群又精于狩猎,实无饲养的必要。随着台湾耕地的开发,野生动物栖息繁衍的环境急剧变化,数量和种类都迅速减少,饲养现在成了获得肉食的重要途径。

从前所有的家畜家禽都实行放养,任其在住屋前后自由觅食,主人既不喂食,也不搭棚建窝。后来饲养动物增多时,才开始向汉族学习饲养方法。饲养工作由女性负责,男子以触碰饲料盆及煮饲料的锅釜为禁忌。

猪和鸡的主要饲料是薯芋枝叶及米糠。猪主要用于祭祀活动和庆典,一般杀一头猪,全部落的人共享猪肉,猪骨、猪皮和猪血被视为有灵力,可作为法器使用。鸡在一些小型的祭祀和赔偿活动中是不可少的,被认为灵力不如猪。几乎所有的族群都不吃鸡蛋,也很少吃鸡肉。清代文献记载,汉族进入高山族地区被当做贵客招待,主人会杀鸡招待主客的随从,招待主客的菜肴以冬瓜为上佳。犬是猎犬,为猎人所重视,平时精心饲养,不吃犬肉。猪、鸡、犬也可以拿来与邻近部落或汉族商人作交易,换取其他生活必需品。

泰雅、排湾、赛夏等族群有饲养蜜蜂的习惯,这是因为蜂蜜是日常饮食中不可或缺的调味品。他们很少用蜂蜜进行交易。族人在野外寻得野生蜂巢后取回家,放在专门的篓子中饲养。各种蜂产品用来做零食或调味品,族人吃正餐时也会蘸着蜂蜜吃。

雅美人畜牧业依附于农业和渔业,除了各族群都饲养的猪、鸡、犬以外,雅美人还饲养黑山羊,兰屿原产的猪和鸡也是黑色的,小黑猪和黑羽鸡被认为有灵力,大型祭仪和重要祭仪中必不可少。动物都实行放养,山羊剪耳为记,是财富的象征,同时也是财富或资源再分配的一种方式。牲畜只有在祭仪时才宰杀,分送给诸亲友。造船、建屋等重大祭仪前都得考虑自己所饲养的牲畜是否足够。赠与别人愈多,所获得的社会地位与声望便愈高。雅美人以有能力举行造船、建屋这样的大祭仪为个人荣誉所在,这种大型祭仪所邀请的来宾往往是全兰屿岛上的数千雅美人,每位来观礼的来宾都会依亲疏关系获赠数量与质量不等的猪肉、山羊肉及水芋,主人送得越多,他的荣耀感就越强。

近现代以来,各族群随着生活水平的改善与提高,猪、鸡肉逐渐成为日常肉食之一。与汉族社会接触后,高山族普遍引入鸭、鹅、火鸡与耕牛等禽畜饲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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